合肥學院第一屆校友會

合肥學院第一屆校友會

合肥學院第一屆校友會宗旨是: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繼承和弘揚合肥學院及其前身合肥聯合大學、合肥教育學院和合肥師範學校的優良傳統,團結和聯絡海內外校友,加強校友之間及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繫,增進情誼,開展教育、科研、學術文化交流活動,鼓勵校友在各自的事業中開拓創新,共同為母校的繁榮與發展,為祖國的富強與進步貢獻力量。

章程

第一章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合肥學院校友會”,英文譯名:Alumni Association of Hefei University。

第二條:本會的會址設在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學院辦公所在地。地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158號,郵政編碼:230601。

第二章

第四條: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開展校友聯誼活動,加強與校友的聯繫,增強母校對校友的凝聚力,發揮校友力量,促進母校發展,為母校的辦學、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二)組織開展校友之間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學術交流與協作,支持和服務各地校友的事業發展;

(三)維護本會和廣大校友的合法權益,組織各地校友分會配合母校做好相關工作,擴大母校在海內外的影響;

(四)加強校友信息交流,蒐集、整理校友名錄和校史資料,建立校友檔案,編印出版校友名錄和有關校史資料等書刊;

(五)出版《合肥學院校友通訊》,交流信息,及時向校友介紹母校發展狀況和校友會工作情況,反映各地校友及校友分會動態;

(六)舉辦有利於祖國、有益於社會、有功於母校、有助於校友的各項事業和活動。

(七)對各地合肥學院校友分會工作進行指導、評估和獎勵。

(八)積極動員和倡導國內外的校友為母校的建設與發展引進人才、籌措資金。

(九)為各地校友到母校開展合作及參觀、訪友牽線搭橋,提供方便。

(十)建立與兄弟院校校友總會之間的聯繫,互通情報、交流經驗。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本會的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本人為合肥學院校友。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屬合肥學院校友:

1、凡曾在合肥學院、合肥聯合大學、合肥教育學院和合肥師範學校等院校及其附屬單位學習過的畢業生、肄業生、進修生、培訓生、夜大生、函授生、自學考試生、外國留學生以及獲得合肥學院學位證書的其他學生等;

2、曾在合肥學院、合肥聯合大學、合肥教育學院和合肥師範學校等院校以及附屬單位任教、任職過的人員;

3、合肥學院授予和聘請的名譽教授、兼職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職人員;

4、目前在校的學生和教職員工;

5、凡雖非合肥學院校友,但由於各種原因與合肥學院關係密切,對學校的建設與發展和校友會的工作做出過較大貢獻的人士,若本人自願履行校友義務,經本會會長辦公會議審議,報常務理事會備案,可授予合肥學院名譽校友稱謂,享受校友的一切權利。

(四)各地校友組織可作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七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建議權和批評權;

(二)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權力;

第八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履行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支持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協助本會籌集校友基金;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宣傳母校的歷史和發展成就,維護母校聲譽,支持母校事業,促進母校發展。

第九條:本會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十一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聽取理事會工作報告,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決定重大問題和終止事宜;

第十二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其選舉產生的理事會是執行機構,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等;

(六)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計畫和重要會務問題,提出下屆理事會建議名單;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理事會每1-2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均可召開臨時會議或採用通迅的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本會每屆設理事若干名,均由會員代表大會從會員中以協商方式產生,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九條:由理事會推選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總理會務;推選秘書長一人,協助正副會長處理日常事務;推選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秘書長並分工負責本會各部門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議,討論並決定有關問題;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根據會務工作需要,內設辦公室,作為理事會工作機構,辦公室工作由秘書長主持。

第二十三條:總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總會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會(聯誼會)開展工作;

(三)向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分會負責人人選;

(四)選配工作人員若干人,負責本會的內部聯絡、各工作部門間的協調和文書處理、印鑑管理、財務收支及其他綜合性工作。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本會資產為公有資產,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會章程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五條:本會經費來源:校友捐助及開展科技合作、科技服務取得的效益(含分會)。

(一)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海內外有識之士的捐贈;

(二)學院劃撥專項經費;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條:本會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七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

第六章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修改,理事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校友會成立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組織機構

一、榮譽會長:(2人)

楊承宗、 鄭 銳

二、名譽會長:(1人)

陶登松

三、顧問:(7人)

杜昌壽、 楊思松、 林存安、 儲昭平、 謝 剛 、卞國福、 李培垣

四、會長:(1人)

蔡敬民

五、副會長:(16人)

丁 明、 方學軍、 王 甄 、劉 健、 張力量、 李 中、

李行進 、陳 平、 陳 嘯、 鄭大明 、鄭永紅 、徐 建、

徐致平、 耿學梅、 儲祥好、 董 斌

六、理事:(55人)

丁 俊、卜華松、毛建平、王予安、王雪梅、田品勇、

劉 清、劉 劍、劉德武、 孫江陵、 孫建安、 朱永仁、

阮厚廣、 何 俊、 何世昆、 吳 剛、 吳 克、 吳 婷 、

吳慶防、 宋紅陽、 張 清、 張 蕾、 張光萍、 張宇建、

張守鳳、 張和平、 李 殊、 李 斌、 李今是、 李仲生、

李鐵君、 汪 昱、 邵一江、 周學鋒、 林 洋、 林 鋼、

林曉煉、 姚 遠 、姚吉祥、 姜昌根、 査 凱、 胡守祝、

胡成玉 、胡明文 、費廣華、 趙誠惠 、徐江安、 徐靜平

郭蘇梅 、高 俊、 崔國慶、 菅 青、 黃河清、 潘 峰、

戴曉慧

七、秘書長:(1人)

張宇建

八、副秘書長:(3人)

林 鋼、周學鋒、劉德武

成員資料

榮譽會長

楊承宗 男 原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合肥聯合大學首任校長、合肥學院名譽院長
鄭 銳 男 原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共合肥市委書記、合肥聯合大學第一任董事長

名譽會長

陶登松 男 中國共產黨合肥學院委員會書記

校友會顧問

卞國福 男 中共原安徽省人大常委、原安徽省省總工會主席、原文化廳廳長 合肥師範學校55級普師專業
李培垣 男 中共原合肥市政協主席 合肥師範學校55級普師專業
杜昌壽 女 中共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合肥教育學院85級中文專業
楊思松 男 中共合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林存安 男 中共合肥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合肥師範學校
儲昭平 男 中共合肥市政協副主席 合肥師範學校72級中文專業
謝 剛 男 中共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合肥師範學校79級中文專業

會長

蔡敬民 男 合肥學院院長 合肥聯合大學80級微生物專業

副會長

丁明 男 合肥學院副院長 合肥聯合大學81級環境監測專業
方學軍 男 安徽省地稅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合肥聯合大學82級歷史教育專業
王甄 女 安徽日報報業集團副總編輯 合肥聯合大學81級新聞專業
劉健 男 安徽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主任 合肥聯合大學80級標準化專業
張力量 男 安徽省第二巡視組副組長 合肥聯合大學80級統計專業
李中 男 安徽省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合肥師範學校84級普師專業
李行進 男 安徽省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 合肥聯合大學81級套用統計專業
陳平 男 安徽省總工會副主席 合肥聯合大學81級中文專業
陳嘯 男 合肥學院副院長 安徽師範大學物理專業
鄭大明 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 合肥教育學院82級歷史教育專業
鄭永紅 男 合肥學院副院長 安徽師範大學數學專業
徐健 男 中共池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 合肥聯合大學81級環境監測專業
徐致平 女 安徽省高等法院政治部主任 合肥聯合大學82級中文專業
儲祥好 男 青海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合肥教育學院82級歷史教育專業
耿學梅 女 安徽省工商聯副主席、六安市副市長 合肥聯合大學83級財會專業
董斌 男 安徽省武警總隊政治部副主任 合肥聯合大學84級秘書專業

理事

丁俊(安徽鳳陽小崗村黨委第一書記)等56人

秘書長

張宇建

副秘書長

林鋼、周學峰 、劉德武

分會

北京分會、上海分會、深圳分會、韓國分會、德國分會、北美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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