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各方的出資達不到投資總額,也可以企業的名義向銀行貸款等作為投資,因此,企業的投資總額一般可以包括兩個部分,即中外各方出資的自有資金和企業向銀行的貸款等。投資總額與資本總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資本總額一般稱為法定資本總額,亦即是註冊資本,而投資總額還包括籌資借款。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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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企業
合營企業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合夥投資興辦的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合資經營企業,採用股權式合...
區別 條例摘錄 主要內容 組織形式 組織結構 -
中外合營企業
中外合營企業(Chinese and foreign joint venture),又稱契約式合營企業。中外合營企業是外國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
涵義 條件 內容 章程 條件 -
合營企業穩定性與壽命周期
國際合營企業的分類1.3.1 中外合營企業的特殊性4.2.3 對合營企業不穩定的評價4.3.1
作品目錄 -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
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是指外商投資企業的合營各方根據合營契約及企業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而商定的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流動資金的總和。它包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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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企業註冊資本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應為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額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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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企業契約
合營企業契約,是指合營各方為設立合營企業就相互權利、義務關係達成一致意見而訂立的檔案,合營企業協定與合營企業契約有牴觸時,以合營企業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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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營企業章程
合營企業章程,是指按照合營企業契約規定的原則,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規定合營企業的宗旨、組織原則和經營管理方法等事項的檔案。
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11號)
、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合營企業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註冊資本。因投資總額和...的合營企業,應當能夠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國家鼓勵、允許、限制或者禁止設立合營企業的行業,按照國家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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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一次修訂本)
、法定地址、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三)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國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的姓名、職務、國籍;(四)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含企業借款),是指按照合營企業契約、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
後續修訂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