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婚擇日

合婚擇日

合婚擇日,舊的婚嫁禮俗,一直受著封建禮教和神權觀念的制約,男女雙方的結合,除了三媒六禮之外,還要進行卜筮與合婚,生辰八字屬相要匹配方可成婚。誠然是姻緣天所定,紅繩一線牽,具體地反映了封建時代的婚姻宿命觀。

基本情況

滿族婚禮滿族婚禮

舊的婚嫁禮俗,一直受著封建禮教和神權觀念的制約,往往帶有極為濃厚的神秘色彩。男女雙方的結合,除了三媒六禮之外,還要進行卜筮與合婚.誠然是姻緣天所定,紅繩一線牽,具體地反映了封建時代的婚姻宿命觀。

卜婚是合婚的原始形式。據中國古代傳說,卜婚始於伏羲、女媧。原開天闢地之初,男女無別,自伏羲氏制嫁娶,滾石卜婚,以鹿皮為定禮,民始不瀆。伏羲氏(即太吳,《史記》以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為五帝)曾向女媧氏(上古時代唯一女酋長)求婚。女媧氏要求各以一圓石,從山頂東、西不同方位推下,任其自滑,如兩石能歸於一處,象徵天地相合,始能成婚。伏羲氏當即允應照辦,結果,兩石不但同歸一處,而且相疊,女媧乃允嫁。伏羲氏遂用兩張鹿皮(兩張鹿皮謂之儷皮)為定禮。蓋伏羲、女媧之婚乃為炎黃子孫有夫婦之始,夫妻之禮(經充實、完善)即從此而奠定。

周代,將卜筮決定婚姻定為六禮之一。問名之後,於家廟,然後視吉、凶而定取捨。沿至唐代,又出現了所謂合婚(亦謂之合姓,即合男、女兩家二姓為婚姻)這主要是以男、女年庚相配,按五行的生、克,屬相的相合、相犯來決定婚姻。這種習俗乃是從卜婚演化而來的,是卜婚的發展。合婚為封建婚姻提供了陰陽數理上的根據,因而進一步體現了統治階級意志的封建倫理道德觀。

舊時,星命家(或稱命理學家)給人們合婚擇的依據是《三元總錄》中的《婚元課定》,該書的許多內容即始於唐代,呂才合婚法即是一例。但其內容乃是在長期傳承中逐漸充實、完善起來的,大抵始於唐,薈萃於宋,元集大成,而定型予明、清。《婚元課定》是婚元諸論的彙編,是我國古代算命術的一部分,就其性質來講,也是一種傳統的民俗文化。由於在長期的傳承中,不可避免地被一些江湖術士篡改、增刪,這樣就使得學術與迷信縱橫交錯,文化與民俗相互融合,適成為一個精華糟粕的混合體,而且糟粕多於精華。長期以來,它成為人們的精神枷鎖,是舊時主婚人與結婚人擇親上的共同障礙。婚元諸論構成了婚嫁喜事當中的頭號陋俗。為了要徹底否定它,批判它,就要首先了解它,剖析它,要把它的主要精髓部分拿出來曝光,以打破它的神秘性,讓人們充分認識這個廬山真面目之後,得出不過如此的結論。這就是因勢利導地破,其實這比單純地堵更為有效。

不過,婚元諸論的內容相當龐雜,除了給不同的生辰八字,、命相、屬相男、女締結婚姻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而且還給男、女雙方締結婚姻的全部禮節、儀式,選擇了時刻、方位;確定了禁忌。其勘測、計算、選擇的方法亦極為繁瑣。因限於篇幅,現僅就清末民初,流行於北京地區的部分,概要地披露如下。

自我合婚

婚禮婚禮

明、清兩代,合婚之俗很盛,議婚時,男、女雙方必通過媒人互換庚帖(一紅紙摺子,上書自家結婚當事人的生辰八字),以便相互推算。在男、女雙方締結婚姻之前,首先是自我合婚,然後是分別去命館,請星命家合婚。前者仍帶有卜筮的性質,如果問卜的結果不吉,那就連命館也不必去了,兩家婚事根本不能再議。
男、女兩家各自分別進行自我合婚,大體上有兩個方面。

問卜於神、佛或祖宗祠廟(進行告廟)

通常是由男、女兩方的主婚人,各將對方的八字紅帖壓在家堂佛桌的香爐底下,或者壓在宗親牌位前的香爐底下(有的僅將八字帖放在灶上),陳設供品,焚香秉燭,禱告一番,甚至還要宣讀,焚化所謂祝文。以便讓神、佛或祖宗明示聖裁。此後,三天之內,測看全家的吉、凶(把一切發生和可能發生的好事、壞事都與這門親事聯繫起來)。如果,主婚人、結婚人以及家族成員突然出現了意外的喜事、吉兆,如求官、進爵有望,謀事有成,交易獲利,遠人有信,考試得意,題名在望,或夢星入懷(生貴子),夢群魚出水(終得方)等吉兆,便說是此門親事為家宅帶來了祥瑞,兩家必當聯姻。如果沒有上述喜事、吉兆,至少也須在這三天之內,全家老少安康無恙,一切正常,沒有發生疾病、死傷、失盜、水火災害、官司訟禍、口舌糾紛等不幸之事,才能去命館合婚。否則,婚事一筆勾銷,只能改弦易轍,另起爐灶。
還有的在神、佛供桌前,採用占課搖卦的方法問卜吉、凶,根據卦上的象日、詩日、斷日上的讖語來決定是否聯姻。過去,每家都有《全序通書》(即皇曆),其中有六十四課金錢卦。關聖帝君神讖。主婚人必以誠敬信仰之心而擇用之。早年常見的是金錢卦三十二爻。凡占課者,必先沐手焚香,虔誠上叩。以銅錢五枚,在香菸上熏過,兩手高舉,望空一揖,連搖連禱:虔拜敬請××菩薩、翻卦金童、報卦玉女,虛空過往一切神祗:今××年×月×日,有弟子×姓×名,系某省某府某鄉人氏,茲因為兒(女)擇偶,猶豫未決。特虔誠拜請於三十二卦內,占一課。莫順人情,莫依鬼意,吉凶禍福,成敗興亡,報應分明,願垂感應。禱罷,將銅錢倒出,順序排於桌上。正面有××通寶字樣者為字兒(屬陰);背面為i面iJ1(屬陽)。按銅錢排列字、面的組成情況,在曆書上對號。必以所謂星震、進求、顯達、福厚、太平、喜至、保全等卦為大吉大利,始可聯姻。如果出現從革、曲直、潤下、稼穡、遂心、災散、上進、安靜、開發、後吉等卦為中吉,仍可考慮聯姻。如果出現所謂炎上、暗昧、阻折、猶豫、凝滯、顛險、無數等卦,即為凶兆,則不能聯姻。
其中是由主婚人就男、女雙方的命相、屬相進行認真的自我審查。過去,關於陰陽五行、命相、屬相之說,乃是最基本的社會知識,可以說是家喻戶曉,盡人皆知。而且有流行於市面上的《全序通書》(皇曆)作參考,不愁審查無據。一個人的命相,有金命、木命、水命、火命、土命之分。這乃是根據此人出生之年的天干、地支與陰陽五行的配合而來的。十個天干和十二個地支里,凡是逢單的都屬陽;逢雙的則屬陰。天干中的甲、丙、戊、庚、壬;地支中的子、寅、辰、午、申、戌都屬陽。天干中的乙、丁、己、辛、癸;地支中的醜、卯、巳、未、酉、亥都屬於陰。古代的星命相士以天干、地支配五方,以五方配五行。在五行方面的分配是:東方甲、乙屬木;南方丙、丁屬火;中央戊、己屬土;西方庚、辛屬金;北方壬、癸屬水。在十二地支中五行的分配是:東方寅、卯屬木;南方巳、午屬火;西方申、酉屬金;北方亥、子屬水;辰、戌、醜、未為四隅土。天干與地支相配,從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直至癸亥共六十,稱為花甲子,周而復始,循環使用。具體到每人生年所屬的五行命相如何,命理學家還有進一步的推算方法,名為納音。由於比較複雜,一般人是不得其門的。但是,當年《全序通書》(皇曆)上,均刊有命理學家已為之推算好了的納音五行表,任人可以一目了然。例如:甲子、乙丑年生人,其命相為海中金;丙寅、丁卯年生人,其命相為爐中火;戊辰、己巳年生人,其命相為大林木;庚午、辛未年生人,其命相則為路旁土。出生於其它乾支紀年亦各有不同的命相。
根據上述納音五行表中,查出結婚男、女雙方的命相之後,再依下例五行相生、相剋的說法進行核查。
1.五行相生者,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兩者相生的,謂之命相相合。
2.五行相剋者,即: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如兩者命相相剋即為婚姻不合。

對於結婚當事人的雙方屬相進行審查

京味文化京味文化

古代的術數家用十二種動物來配十二地支,子為鼠,醜為牛,寅為虎,卯為兔,辰為龍,巳為蛇,午為馬,未為羊,申為猴,酉為雞,戌為狗,亥為豬(見《論衡物勢》和《論衡言毒》)。後以為人生在某年就屬某種動物,如子年生的屬鼠,丑年生的屬牛,稱為十二屬相,也謂之十二生肖。趙翼《陔余叢考》卷三十四,謂十二屬相之說起於東漢。但後來十二屬相被星命家塗上了一層極為神秘的色彩,用來給人算命、合婚。在一些江湖術士和算命先生的影響下,人們往往把家宅和自身的吉凶禍福與自家周圍人的屬相聯繫起來,尤其是在男婚女嫁選擇配偶上,務要雙方屬相相合,竭力避免屬相相犯。舊時,民間歷來有十二屬相相合及十二屬相相犯的說法,並錄於每年的《全序通書》(皇曆)上。即:
子(鼠)與醜(牛)合;寅(虎)與亥(豬)合;卯(兔)與戌(狗)合;辰(龍)與酉(雞)合;巳(蛇)與申(猴)合;午(馬)與未(羊)合。名為六合。
白馬怕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銼;龍、兔淚交流;金雞怕玉犬;豬、猴不到頭。此即通常所說的犯相。
根據上述規定核查,男、女雙方命相、屬相全都相合,謂之大相不犯。這樣才能將婚事初步肯定下來。
此外,民間還忌娶屬虎和屬羊的女人。因為人們以為,虎的稟性兇惡,能夠傷人。故說克丈夫,妨公婆,終無子,主貧窮。又說虎丫頭必缺一角(指人倫不全)。有的還把屬虎的女人分為上山虎和下山虎,凡是寅年(虎年)前半夜出生的,即謂之上山虎,意為此虎已經吃飽歸山,不一定再傷人。對於這種女人是否可娶,還有考慮的餘地。如果這個女人是寅年後半夜出生的,則謂之下山虎.意為此虎乃是正在尋食者,必定要傷人。故為人們之大忌。不論雙方是否犯相,都不能娶其為妻。
還有南方忌虎,北方忌羊的說法,老北京有句歇後語,謂屬羊的一甭算了。可見屬羊的女人命苦,注定沒人願娶。雖然羊的稟性溫柔,並不凶暴,且有羔羊跪乳的美譽,但人們卻認為羊眼露四向,是犯大忌的。俗雲眼露四白,五夫守宅。硬說屬羊的女人必剋死丈夫而後寡居。近代,還有人說什麼慈禧太后就是屬羊的,所以剋死了鹹豐帝。(鹹豐帝僅享年三十一歲),似乎為屬羊的妨丈夫找到了根據。其實這都是以訛傳訛的無稽之談。對生肖相剋的說法,古人亦早有非議,東漢王充在《論衡物勢篇》中問道:水勝火,鼠何不逐馬?金勝木,雞何不啄兔?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水勝金,蛇何不食猻猴?其結論是以十二禽之禽效之,五行之蟲以氣性相刻(克),則尤不相應。
但是,論命相、講屬相,並據此為結婚當事人合婚,乃是長期以來形成的婚俗,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卻不是少數人所能改變的。

命館合婚

滿族婚禮滿族婚禮

通過男、女兩家的卜筮,並根據既定的風俗習慣,確定結婚當事人的命相五行相生,屬相相合,女方屬相不犯男方的忌諱,即已意味著兩家聯姻的條件已經基本上成熟。至此,就可以各自擇吉到命館合婚去了。

按古禮,本來應是男方主婚人去命館,請專職的星命家給合婚(連同給這棚喜事擇日)。事先,男方必須根據女方所開來的庚帖與自家結婚當事人的生辰八字,合捂一紅帖,謂之男、女甲庚合譜式,即乾造某甲某月某日某時建生某姓;與此勢排書寫坤造某庚某月某日某時瑞生某姓。講究的用紅紙金字(一般均為紅紙黑字),直行雙排,字要成雙,面上寫二姓合婚四字。然後將此帖面交星命家。一旦被合成上等婚或中等婚,乃至下等婚,只要不妨不克,男家認可與女家聯姻後,即備辦禮物委託媒人向女家報喜,此即六禮當中的納吉。

但清末以來,北京人一般不拘此禮,大多是男、女兩家各自分別到命館去合婚,男家主婚人持女家結婚當事人的庚帖到一家命館去合婚;女家主婚人則持男家結婚當事人的甲帖到另一家命館去合婚。然後,兩家再往一起核對,看兩家命館合的是否一致。但這並難不倒星命術士,因為他們給人們合婚總是以《三元總錄》中《婚元課定》部分為論點論據。這是固定的套子一般不會有差誤。二是無論任何人來請求合婚,星命家均要求暫將庚帖或甲帖放下,一周之後再來看結果。在此期間,他們即四下摸底,星命術士們彼此都有聯繫和交往。通常他們都在某個固定茶館碰頭聚會,彼此見了面不免都要以行話交換業務情報,因此,所合的婚事,兩家決不會有本質上的出入,頂多這家合出來的在某項上為大吉,那家在同一項上為雙吉而已。命館星命家給人們合婚純系一套騙人的鬼把戲,他們所玩弄的那套極其玄妙的所謂陰陽數理大多米自《三元總錄》中的《婚元課定》。但恰恰就是這本書(清末上海石印版)的序言卻自我否定說:合婚一節,自唐呂才所始,唐之前未有此術,不曾合婚,如指腹成親者,割衫襟成,奔苟合,皆得子孫蕃息,以至偕老,皆無合婚。自呂才一變,如兩親家其意相合,欲一一子之用此術則破之矣。百無一成,乃為破人之婚姻,其罪始於呂才今因世俗皆尚之故,取之於書,使智者辨之,愚者任其取捨。其實,唐代呂才正是對古代算命術的抨擊者。至於呂才合婚法一節據傳說,唐朝北番某部為了某種政治目的,曾企圖與唐室聯姻,強娶某帝公主,太常博士呂才乃巧施合婚之計,偽作古書,故弄玄虛,針對公主與番邦太子命相、屬相、生辰八字等,虛設許多本來烏有的凶神惡煞,為雙方締結婚姻設定下重重障礙。寫好後,裹上綾綢,放入錦匣,埋於驛館附近,並做出霞光異彩等幻象。番邦使者見之,以為地下有寶,遂掘地三尺,發現古書一冊。細讀之,皆是論男、女結婚宜、忌之事,發現自邦王子與唐朝公主命相、屬相相犯,不宜結成夫婦,否則對家族--王室大不吉利,甚至有家敗人亡之虞,王室的命運關係到整個家邦的命運,實是事關重大,番邦不敢冒險行事,與唐室聯姻一事,乃作罷論。但是,呂才合婚一書中的婚元諸論卻不脛而走,流傳於民間,日久形成風俗,而且越演越烈,其勢竟然不可遏止。殊不知呂才合婚法本身就是一種騙術。不論這種傳說在歷史上有無其事,但從中可以看出有些前人對合婚一事是有非議的。
究其民間婚嫁合婚的目的也不盡一致。舊時,大部分人相信命運是前生注定,但是又企圖最大限度地自己把握命運,所以就求助於算命,力圖補救。認為人的命運不能十全十美,通過算命、合婚對於夫妻宮不佳的人也好找個補救的辦法,藉以挽回造化上的缺欠。有的雖然不能對婚元諸論確信不疑,但對事關家族興衰、個人終身成敗的婚姻大事上,不敢冒險從事,只能以無當有,以防萬一。還有的並不相信命運,明知合婚是上當受騙之事,但他人(包括家族親友)卻不能免俗,所以也願出幾個錢,以便解除他人心理上的疑竇。合婚既已成俗,人們便不問真假,不追究竟,拘禮隨俗罷了,更主要的是,當時,合婚是男、女結合必要的手續,只有通過合婚才能取得龍鳳帖--結婚證書,使之全部符合封建禮法。故有的為了要與某家聯姻,寧可花錢買動星命相士,篡改男、女結婚當事人的生辰八字,也要將婚合成,以便取得龍鳳帖。這充分說明,合婚是對付社會輿論的,是給親戚、朋友們看的。還有的窮人討個媳婦不容易,從)各方面的條件上,均不允許將這門婚事斷散,所以,不論自家相信命運與否,也自可採取自欺欺人的方法,求相士將雙方八字略作改動,務以結成良緣為準,還自我解嘲地說是破解。

舊時,命理學家(星命家)給人們合婚,主要是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進行推斷、勘測,俗稱推八字、批八字。此乃古代以四柱算命的一種方法。所謂八字,就是生人的年、月、日、時四項,謂之四柱,每柱各占天干、地支各一字,共八個字。星命家根據八字之間五行生剋等乾變萬化的關係,推斷一個人一生的吉凶禍福。星命家概括給男、女合婚的要領是男家擇婦,八字貴看夫、子二星,蓋夫興子益,其福必優也。女家擇夫,八字貴得中和之氣,蓋不偏不倚,其壽必長也。如果有偏的,合婚時,男、女雙方可以互補不足,從而取得平衡。這樣也可以結成伉儷。故命書將此歸納為男命木盛為金者,得女命之剛金補之,則為盡美,得土生金者亦佳,得火者較次,得水木則無取矣。如女命剛金喜火者,得男命之烈火助之,則為盡美,得木生火者亦佳,得水者較次,得金土則無取矣。
不過,用推測男、女雙方八字的方法合婚比較複雜、繁瑣(取費也高),故此,一般多用簡捷之法,不論男、女命造如何,僅依據男、女生年地支之刑、沖、破、害或三元、九宮及神煞來替人合婚。
常用的是呂才合婚法,所謂生氣、天醫、福德為上等婚;絕題、遊魂、歸魂為中等婚;五鬼、絕命為下等婚。此是以生年納音配合三元、九宮進行推算的。最簡便的是以神煞合婚。古法論命,以年為主,並重神煞。有所謂男、女破敗凶月,俗稱犯月、破月,即某屬相者忌生某月。有所謂男鐵掃帚、女鐵掃帚、男骨髓破、女骨髓破、六害等名目。犯者不吉,主妨家敗產。尤以六害為甚。《三命通會》謂六,六親。害,損也。犯之,主六親上有損克,故謂六害。
此外,按《婚元課定》之論,男、女合婚的參考依據繁多,現將主要的披露如下:

滿族婚禮滿族婚禮

一、有所謂配男、女,生、克之論。例如:寅、卯木命的男人娶木命之婦宜子;娶火命之婦相生;娶土命之婦財豐等等。對其它各命男人娶各不同命之婦主吉主凶,亦各有說法。
二、有所謂胎胞相衝月之論。即某月生的男人不娶某月生的女人。例如:正、七不娶四、十女(即正月、七月生的男人,不娶四月、十月生的女人);
二、八男不娶五、十一女等等。對其它各月所生的男人不得娶某月所生的女人亦均有詳細規定。
三、有所謂紙簸箕月之論。說什麼虎、馬、兔人生十一月;蛇、鼠、龍人生二月;雞、猴、牛人生八月。婦人夫先死,夫到婦門絕火煙。

四、有所謂男妨妻,多厄,望門鰥之論。謂金、木、水、火、土各命的男人,生在某個犯月即為多厄,主多災多難;生在某個犯月即是望門鰥,主妨三夫,甚至妻未過門即被其妨死。故任何女人都不能嫁他。

五、有所謂女妨夫,多厄,望門寡之論。謂金、木、水、火、土各命的女人,生在某個犯月即為多厄,主多災多難;生在某個犯月即是望門寡,主妨三夫,甚至未過門即守寡(或為給病危的丈夫沖喜而過門。男死,不得再嫁)。故任何男人都不能跟這種女人訂婚。

六、有所謂內三堂、外三堂之論。內三堂系指出嫁女人生人年月對婆家成員的影響。例如:寅、卯木命女人,五、六、七、八月生,妨屬虎、兔木命的公公;二、三、四、五月生的,妨屬龍、狗、牛、羊土命的婆婆;十一、十二、正、二月生的,妨屬猴、雞金命的丈夫。對於巳、午火命,辰、戌、醜、未土命,申,酉金命,亥、子水命的女人,生在某月妨何命公、婆、丈夫亦爺有詳細規定。外三堂系指娶妻的男人生人年月對岳父、岳母、妻子的影響。例如:寅、卯木命男人,二、三、四、五月生的,妨屬豬、鼠水命的岳父;八、九、十、十一月生的,妨屬蛇、馬火命的岳母;二、三、四、五月生的,還妨屬龍、狗、牛、羊土命的妻子。對於巳、午火命,辰、戌、醜、未土命,申、酉金命,亥、子水命等男人,生在某月妨何命岳父、岳母、妻子,亦各有詳細規定。

七、還有所謂男禁婚命星、女禁婚歲之說。星命家給男、女婚姻設定了諸多障礙之後,又編造出所謂破解之法凡男、女禁婚,不宜嫁娶,用磚四塊,殊書神符,安鎮於床(炕)角下,即免災禍,成婚大吉。又法,用青石一塊,安臥於房中,鎮百日大吉。
此外,還有所謂白衣殺、男、女孤虛月、孤辰寡宿月等諸多禁忌。限於篇幅,茲不贅述

為喜事擇吉

趨吉避凶是人們的共同心理,尤其是婚嫁大事,事關家族的興衰與結婚當事人的終身成敗。故此,主婚人及結婚當事人必然是誠惶誠恐,格外慎重,除了合婚外,還要選擇全部喜事的時刻(即擇月、擇日、擇時。簡稱為擇日)、方位,確定迴避、禁忌等事項。此更為繁瑣,複雜。現簡述之。

(一)擇月

白虎周堂圖白虎周堂圖

命館星命家首先要為出嫁女選擇行嫁利月。此以出嫁女的屬相為準。出嫁女必須按照行嫁利月過門,否則,對於自身或子、女等必有克犯。而行嫁利月又有行嫁大利月和行嫁小利月之分。大利月是利於自身;小利月是利於子、女及媒人。行嫁利月僅用於新婚,再嫁則不必擇月。

大利月的歌訣是正、七通雞、兔;
二、八虎共猴;
三、九蛇亥豬;
四、十龍和狗;
五、十一牛羊;
六、臘鼠、馬走。

小利月的規定是:正、七利鼠、馬;四、十利牛、羊;三、九利虎、猴;六、十二利兔、雞;五、十一利龍、狗;二、八利蛇、豬。

此外,還有妨翁姑、妨父母、妨夫主、妨自身等說法。亦以出嫁女的屬相為依據,對不同屬相的出嫁女均有著不同的規定。例如:屬鼠、馬的女人如果二、八月出嫁妨翁姑;屬牛、羊的女人三、九月出嫁妨父母;屬虎、猴的女人六月、十二月出嫁妨夫主;屬兔、雞的女人二月出嫁則妨自身等等。

(二)擇 日

嫁娶周堂圖嫁娶周堂圖

擇好月份之後再擇日子。凡放定過禮(納徵)、迎娶都要選擇不將黃道吉日。過去《全序通書》上每日均標有乾、支值日,從甲子到癸亥,六十天一輪。其中,黃道吉日有二十天:即丙寅、丁卯、丙子、戊寅、己卯、丙戌、戊子、庚寅、壬寅、癸卯、乙巳、甲子、乙丑、丁丑、辛卯、癸丑、乙卯、癸巳、壬午、乙未。其中,標有天月、德合、三合、六合、天恩者為上吉日。

次查每天值日的二十八宿。此分東方七宿(蒼龍):即角木蛟(吉)、亢金龍(凶)、氐土貉(凶)、房日兔(吉)、心月狐(凶)、尾火虎(吉)、箕水豹(吉)。南方七宿(朱雀):即井木犴(吉)、鬼金羊(凶)、柳土獐(凶)、星日馬(凶)、張月鹿(吉)、翼火蛇(凶)、軫水蚓(吉)。西方七宿(白虎):即奎木狼(凶)、婁金狗(吉)、胃土雉(吉)、昴日雞(凶)、畢月烏(吉)、觜火猴(凶)、參水猿(吉)。北方七宿(玄武):即斗木獬(吉)、牛金牛(凶)、女土蝠(凶)、虛日鼠(凶)、危月燕(凶)、室火豬(吉)、壁水猗(吉)。星命家及《憲書》對上述諸星宿均各有說法。例如:若逢角木蛟值日,嫁娶婚姻多貴子;若逢尾火虎值日,埋葬、婚姻依此日,代代公侯達帝京。又如:若逢鬼金羊值日,婚姻必定守空房;若逢翼火蛇值日結婚,少女貪花戀外郎等等。故舊時嫁娶務擇吉星當值之日。

此外,還須參考所謂黃道日黑道日。其歌訣日建、滿、平、收黑;除、危、定、執黃;成、開皆大用;閉、破不相當。黑道日及閉、破之日為凶;黃道日及成、開之日為吉。

擇日還有用所謂嫁娶周堂或白虎周堂的。據說,周堂是周公留下的擇日法。

嫁娶周堂圖:凡選擇嫁娶吉期者,大月以夫字順數;小月以婦字逆數。擇弟、堂、廚、灶日用之。如遇翁、姑日而無翁、姑者亦可用之,或請翁、姑從新人入門至坐帳時,迴避片刻亦吉。值夫、婦不用,另擇則吉。

白虎周堂圖:大月從灶字順數;小月從廚字逆數。不論節氣。,口擇廚、灶、睡、死日用之,不妨。若遇門、堂、床、路,宜用鼓樂震動,白虎自退,迎娶無妨。根據白虎周堂的這種說法,可知舊時婚嫁喜事要吹吹打打,動用鼓樂的目的,不獨是慶賀,而且有驅避不祥之意。

嫁娶擇日,禁忌繁多,主要有:
(一)忌十惡大敗日。陳鵬《中國婚姻史稿》雲敗日則為俗所最忌。並援引明朱權《荊釵記》:(淨)依我嫁孫家,多與他房奩首飾,若不肯嫁孫家,剝得赤條條,揀個十惡大敗日,一乘破轎子,送到王家,房奩首飾一些沒有,再不管他。敗日曆來被民間稱為百事忌。嫁娶若逢此日,主夫妻離散,家宅敗落。

十惡大敗日:每逢甲、己年,乙、庚年,丙、辛年,癸年,均有具體月日。例如:甲、己年為三月戌日;七月癸亥日;十月丙申日;十一月丁亥日唯丁、壬年不忌。

(二)忌冰消瓦解日。此亦為百事忌,例如:正月巳日;二月子日;三月丑日;四月寅日余者亦備有規定。

(三)忌往亡日。此日忌赴任、出行、嫁娶、求謀。犯者主敗亡。例如:正月寅日;二月巳日;三月申日;四月亥日;五月卯日余者亦各有規定。

(四)忌紅沙日,此亦為百事忌。星命家有歌訣日:孟月常居巳;仲月酉上加;季月來土上。此日是紅沙。出外犯紅沙,必定不歸家;得病犯紅沙,兒女掛緦麻;嫁娶犯紅沙,實是破人家;蓋房犯紅沙,必定火燒家。(其中,孟月指正、四、七、十月;仲月指二、五、八、十一月;季月指三、六、九、十二月。酉、巳、醜,均是指值日的地支)。

(五)忌紅嘴朱雀日。亦有歌訣日紅嘴朱雀三尺長,眼似流星火耀光。等閒無事傷人命,千里飛來會過江。初一行嫁主再娶;初九造屋定乖張;十七葬上冷退死;廿五移徙人財傷。切忌犯之災立至,前人試驗不尋常。

(六)忌四離、四絕日。每年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之前一日,謂之四絕;每年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日,謂之四離。按《婚元課定》、《塋元課定》論,四離之日不嫁娶,(主夫妻離散);四絕之日不安葬,(主家宅絕後)。但民間一概忌之。
值得注意的是,各家說法不一,有的自相矛盾。例如:對於二十八宿既有吉星、凶吉的劃分,但又出現了個所謂七星殺(即金神七煞)說是角木蛟,亢金龍、奎木狼、婁金狗、鬼金羊、牛金牛、星日馬等七星值日時,不宜出兵、行船、上任、起造、嫁娶等事。還有其歌訣角、亢、奎、婁、鬼、牛、星,出軍便使不回兵;行船定遇大風起;為官未滿即遭刑。起造婚姻逢此日,不過一年見哭聲其中,角木蛟,婁金狗本是吉星、在這裡卻又被說成凶星。令人莫衷一是。

此外,還有給新娘裁製嫁衣(包括給老人裁製壽衣)以及新婚設帳安床,都要按二十八宿和乾支或所謂《安床周堂》選擇吉日。

(三)擇時

擇好日子後,還要選擇黃道吉時。俗雲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時。星命家有十二黃道、黑日時之論。此十二位值日、值時的星宿是:青龍黃道(吉)、明堂黃道(吉)、天刑黑道(凶)、朱雀黑道(凶)、金櫃黃道(吉)、天德黃道(吉)、白虎黑道(凶)、玉堂黃道(吉)、天牢黑道(凶)、玄武黑道(凶)、司命黃道(吉)、勾陳黑道(凶)。蓋十二吉、凶星按上述排列順序值時。其起止推算的方法唯以值日的地支為依據。例如:值日地支是寅申日,子時是青龍(吉);丑時便是明堂(吉);寅時便是天刑(凶),卯時朱雀;辰時金櫃,逐一下推。卯、酉日是從子時司命開始,依次下推;辰、戌日是從子時天牢開始;巳、亥日從子時白虎開始;子、午日從子時金櫃開始;醜、未日從子時天刑開始。

(四)擇方位

迎娶發轎和新人下轎要迎著喜神方位,必須遵照《婚元課定》中的喜神方行事。據說這是根據鬼谷先師選定趨吉避凶日、時定局總結出來的喜神方位。即甲、己日在東北;戊、癸日在東南;丁、壬日在正南;丙、辛日在西南;乙庚日在西北。另有依據出嫁女的屬相決定下轎方位的。其歌訣日寅卯辰女宜向西;巳午未女宜向北;申酉戌女宜向東;亥子醜女宜向南。迎娶發轎和新人下轎忌五鬼方位。即值日的天干是甲、己不要向東南;庚、乙日不要向東北;丙、辛日不要丁、壬日不要向西北;戊、癸日不要向西南。

(五)禁忌

新人下轎要忌些屬相,此乃根據婚嫁之年的值!日地乾來決定。其歌訣日申子辰年蛇雞牛;巳酉丑年虎馬狗;寅午戌年豬兔羊;亥卯未年龍鼠猴。但內親不忌。 此外,忌孀婦、孕婦毛女、以及帶孝守制人等。 吉日、吉時擇好後即不能變更,風雨無阻。民間認為,迎娶之日,新人上下轎時,有風、雨、雷、電,均屬不吉。俗雲風不良,雨不長。應儘量避之。

龍鳳通書

龍鳳通書龍鳳通書

星命家根據以上合婚、擇日的結果,給請求合婚的男、女雙方寫出鑑定,謂之《龍鳳通書》。以做為喜事全部禮儀的指導。形式不一。凡是細批詳合的都在一紅紙摺子上寫明: 謹遵曆書選擇婚元嫁娶 論主婚翁命某年某歲,不犯天罡,福壽大吉; 論主婚姑命某年某歲,不犯河魁,福壽大吉; 論娶婦男命某年某歲,不犯命星,喜慶大吉; 論行嫁女命某年某歲,不犯歲星,喜慶大吉; 行嫁大利某月某日是為吉期,並無諸禁忌; 謹擇納徵吉日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大吉; 謹擇冠笄吉日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在房間坐向某方,梳樁女命忌屬某某某三相之人,避之大吉; 謹擇嫁娶吉日於某年某月某日,宜用某時大吉; 嫁娶之人忌屬某某某三相,內親不忌。妊娠產婦之人避之大吉; 新人上下轎宜向某方迎之大吉; 安床設帳宜用某房某間或某房間面大吉; 宜向某方夫婦行合卺之禮大吉; 迎娶路逢井石、廟宇,宜用花紅氈蓋之大吉; 論六耗神攔門,宜用五穀草節、銅錢,迎門撒之,轎前置鞍,箴命新人抱紅絹帛包、明鏡、寶瓶重物,履黃道吉時進宅大吉。

天地氤氳,鹹新慶會,金玉滿堂,長生富貴。大清 年月 日吉時選擇聽用全吉 舊時,取得了上述的《龍風通書》就意味著完成了合婚手續,兩姓聯姻已有了陰陽數理上的根據,進而可以定婚迎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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