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酷吏列傳

史記·酷吏列傳

《酷吏列傳》,作者司馬遷,一篇類傳,記述前期以酷刑峻法為統治工具,以兇狠殘暴著稱的十幾個官吏的史實。特別對漢武帝時代的十個酷吏,即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寫。對當前形勢的分析,嚴正國法!

作品概況

作品名稱:酷吏列傳

史記史記
作者:司馬遷
出自:《史記》卷一百二十二 酷吏列傳第六十二

作品原文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
且格。”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
盜賊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昔
天下之網嘗密矣,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當是之時,吏治
救火揚沸,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
“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漢興,
破觚而為圜,斫雕而為朴,網漏於吞舟之魚,而吏治烝烝,不至於奸,黎民艾安。
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
高后時,酷吏獨有侯封,刻轢宗室,侵辱功臣。呂氏已敗,遂夷侯封之家。
孝景時,晁錯以刻深頗用術輔其資,而七國之亂,發怒於錯,錯卒以被戮。其後
有郅都、寧成之屬。
郅都者,楊人也。以郎事孝文帝。孝景時,都為中郎將,敢直諫,面折大臣
於朝。嘗從入上林,賈姬如廁,野彘卒入廁。上目都,都不行。上欲自持兵救賈
姬,都伏上前曰:“亡一姬復一姬進,天下所少寧賈姬等乎?陛下縱自輕,柰宗
廟太后何!”上還,彘亦去。太后聞之,賜都金百斤,由此重郅都。
濟南瞷氏宗人三百餘家,豪猾,二千石莫能制,於是景帝乃拜都為濟南太
守。至則族滅瞷氏首惡,餘皆股慄。居歲餘,郡中不拾遺。旁十餘郡守畏都如
大府。
都為人勇,有氣力,公廉,不發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常自稱曰:
“已倍親而仕,身固當奉職死節官下,終不顧妻子矣。”
郅都遷為中尉。丞相條侯至貴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時民朴,畏罪自重,而
都獨先嚴酷,致行法不避貴戚,列侯宗室見都側目而視,號曰“蒼鷹”。
臨江王徵詣中尉府對簿,臨江王欲得刀筆為書謝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
使人以間與臨江王。臨江王既為書謝上,因自殺。竇太后聞之,怒,以危法中都,
都免歸家。孝景帝乃使使持節拜都為雁門太守,而便道之官,得以便宜從事。匈
奴素聞郅都節,居邊,為引兵去,竟郅都死不近雁門。匈奴至為偶人象郅都,令
騎馳射莫能中,見憚如此。匈奴患之。竇太后乃竟中都以漢法。景帝曰:“都忠
臣。”欲釋之。竇太后曰:“臨江王獨非忠臣邪?”於是遂斬郅都。
寧成者,穰人也。以郎謁者事景帝。好氣,為人小吏,必陵其長吏;為人上,
操下如束濕薪。滑賊任威。稍遷至濟南都尉,而郅都為守。始前數都尉皆步入府,
因吏謁守如縣令,其畏郅都如此。及成往,直陵都出其上。都素聞其聲,於是善
遇,與結驩。久之,郅都死,後長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於是上召寧成為中尉。
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武帝即位,徙為內史。外戚多毀成之短,抵罪髡鉗。是時九卿罪死即死,少
被刑,而成極刑,自以為不復收,於是解脫,詐刻傳出關歸家。稱曰:“仕不至
二千石,賈不至千萬,安可比人乎!”乃貰貸買陂田千餘頃,假貧民,役使數千
家。數年,會赦。致產數千金,為任俠,持吏長短,出從數十騎。其使民威重於
郡守。
周陽由者,其父趙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陽,故因姓周陽氏。由以宗家任為郎,
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時,由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謹甚,然由居二千石中,
最為暴酷驕恣。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所居郡,必夷其豪。
為守,視都尉如令。為都尉,必陵太守,奪之治。與汲黯俱為忮,司馬安之文惡,
俱在二千石列,同車未嘗敢均茵伏
由後為河東都尉,時與其守勝屠公爭權,相告言罪。勝屠公當抵罪,義不受
刑,自殺,而由棄市。
自寧成、周陽由之後,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類多成、由等矣。
趙禹者,斄人。以佐史補中都官,用廉為令史,事太尉亞夫。亞夫為丞相,
禹為丞相史,府中皆稱其廉平。然亞夫弗任,曰:“極知禹無害,然文深,不可
以居大府。”今上時,禹以刀筆吏積勞,稍遷為御史。上以為能,至太中大夫。
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吏傳得相監司。用法益刻,蓋自此始。
張湯者,杜人也。其父為長安丞,出,湯為兒守舍。還而鼠盜肉,其父怒,

張湯張湯
笞湯。湯掘窟得盜鼠及餘肉,劾鼠掠治,傳爰書,訊鞫論報,並取鼠與肉,具獄
磔堂下。其父見之,視其文辭如老獄吏,大驚,遂使書獄。父死後,湯為長安吏,
久之。
周陽侯始為諸卿時,嘗系長安,湯傾身為之。及出為侯,大與湯交,遍見湯
貴人。湯給事內史,為寧成掾,以湯為無害,言大府,調為茂陵尉,治方中。
武安侯為丞相,徵湯為史,時薦言之天子,補御史,使案事。治陳皇后蠱獄
深竟黨與。於是上以為能,稍遷至太中大夫。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
守職之吏。已而趙禹遷為中尉,徙為少府,而張湯為廷尉,兩人交驩,而兄事禹。
禹為人廉倨。為吏以來,舍毋食客。公卿相造請禹,禹終不報謝,務在絕知友賓
客之請,孤立行一意而已。見文法輒取,亦不覆案,求官屬陰罪。湯為人多詐,
舞智以御人。始為小吏,乾沒,與長安富賈田甲、魚翁叔之屬交私。及列九卿,
收接天下名士大夫,己心內雖不合,然陽浮慕之。
是時上方鄉文學,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
史,亭疑法。奏讞疑事,必豫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決法廷尉絜
令,揚主之明。奏事即譴,湯應謝,鄉上意所便,必引正、監、掾史賢者,曰:
“固為臣議,如上責臣,臣弗用,愚抵於此。”罪常釋。間即奏事,上善之,曰:
“臣非知為此奏,乃正、監、掾史某為之。”其欲薦吏,揚人之善蔽人之過如此。
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史深禍者;即上意所欲釋,與監史輕平者。所治即豪,
舞文巧詆;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財察。於是往往釋湯所言。湯
至於大吏,內行脩也。通賓客飲食。於故人子弟為吏及貧昆弟,調護之尤厚。其
造請諸公,不避寒暑。是以湯雖文深意忌不專平,然得此聲譽。而刻深吏多為爪
牙用者,依於文學之士。丞相弘數稱其美。及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
本。嚴助及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畫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爪牙
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後不可治。”於是上可論之。其治獄所排大臣自為
功,多此類。於是湯益尊任,遷為御史大夫。
會渾邪等降,漢大興兵伐匈奴,山東水旱,貧民流徙,皆仰給縣官,縣官空
虛。於是丞上指,請造白金及五銖錢,籠天下鹽鐵,排富商大賈,出告緡令,鉏
豪彊併兼之家,舞文巧詆以輔法。湯每朝奏事,語國家用,日晏,天子忘食。丞
相取充位,天下事皆決於湯。百姓不安其生,騷動,縣官所興,未獲其利,奸吏
並侵漁,於是痛繩以罪。則自公卿以下,至於庶人,鹹指湯。湯嘗病,天子至自
視病,其隆貴如此。
匈奴來請和親,群臣議上前。博士狄山曰:“和親便。”上問其便,山曰:
“兵者兇器,未易數動。高帝欲伐匈奴,大困平城,乃遂結和親。孝惠、高后時,
天下安樂。及孝文帝欲事匈奴,北邊蕭然苦兵矣。孝景時,吳楚七國反,景帝往
來兩宮間,寒心者數月。吳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天下富實。今自陛下舉兵擊
匈奴,中國以空虛,邊民大困貧。由此觀之,不如和親。”上問湯,湯曰:“此
愚儒,無知。”狄山曰:“臣固愚忠,若御史大夫湯乃詐忠。若湯之治淮南、江
都,以深文痛詆諸侯,別疏骨肉,使蕃臣不自安。臣固知湯之為詐忠。”於是上
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曰:“不能。”曰:“居一縣?”
對曰:“不能。”復曰:“居一障間?”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於是
上遣山乘鄣。至月餘,匈奴斬山頭而去。自是以後,群臣震慴
湯之客田甲,雖賈人,有賢操。始湯為小吏時,與錢通,及湯為大吏,甲所
以責湯行義過失,亦有烈士風。
湯為御史大夫七歲,敗。
河東人李文嘗與湯有卻,已而為御史中丞,恚,數從中文書事有可以傷湯者,
不能為地。湯有所愛史魯謁居,知湯不平,使人上蜚變告文奸事,事下湯,湯治
論殺文,而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曰:“言變事縱跡安起?”湯詳驚曰:“此殆
文故人怨之。”謁居病臥閭里主人,湯自往視疾,為謁居摩足。趙國以冶鑄為業,
王數訟鐵官事,湯常排趙王。趙王求湯陰事。謁居嘗案趙王,趙王怨之,並上書
告:“湯,大臣也,史謁居有病,湯至為摩足,疑與為大奸。”事下廷尉。謁居
病死,事連其弟,弟系導官。湯亦治他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詳不省。
謁居弟弗知,怨湯,使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
有卻,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
湯約俱謝,至前,湯念獨丞相以四時行園,當謝,湯無與也,不謝。丞相謝,上
使御史案其事。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丞相患之。三長史皆害湯,欲陷之。
始長史朱買臣,會稽人也。讀春秋。莊助使人言買臣,買臣以楚辭與助俱幸,
侍中,為太中大夫,用事;而湯乃為小吏,跪伏使買臣等前。已而湯為廷尉,治
淮南獄,排擠莊助,買臣固心望。及湯為御史大夫,買臣以會稽守為主爵都尉,
列於九卿。數年,坐法廢,守長史,見湯,湯坐床上,丞史遇買臣弗為禮。買臣
楚士,深怨,常欲死之。王朝,齊人也。以術至右內史。邊通,學長短,剛暴彊
人也,官再至濟南相。故皆居湯右,已而失官,守長史,詘體於湯。湯數行丞相
事,知此三長史素貴,常凌折之。以故三長史合謀曰:“始湯約與君謝,已而賣
君;今欲劾君以宗廟事,此欲代君耳。吾知湯陰事。”使吏捕案湯左田信等,曰
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及他奸事。事辭頗聞。上問湯
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不謝。湯
又詳驚曰:“固宜有。”減宣亦奏謁居等事。天子果以湯懷詐面欺,使使八輩簿
責湯。湯具自道無此,不服。於是上使趙禹責湯。禹至,讓湯曰:“君何不知分
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
何多以對簿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為三公,
無以塞責。然謀陷湯罪者,三長史也。”遂自殺。
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他業。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
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污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天子
聞之,曰:“非此母不能生此子。”乃盡案誅三長史。丞相青翟自殺。出田信。
上惜湯。稍遷其子安世。
趙禹中廢,已而為廷尉。始條侯以為禹賊深,弗任。及禹為少府,比九卿。
禹酷急,至晚節,事益多,吏務為嚴峻,而禹治加緩,而名為平。王溫舒等後起,
治酷於禹。禹以老,徙為燕相。數歲,亂悖有罪,免歸。後湯十餘年,以壽卒於
家。
義縱者,河東人也。為少年時,嘗與張次公俱攻剽為群盜(1)。縱有姊,以醫幸王太后(2)。王太后問:“有子兄弟為官者乎?”姊曰:“有弟無行(3),不可。”太后乃告上,拜義姁弟縱為中郎,補上黨郡中令(4)。治敢行(5),少蘊藉(6),縣無逋事(7),舉為第一(8)。遷為長陵及長安令,直法行治(9),不避貴戚。以捕案太后外孫脩成君子仲(10),上以為能,遷為河內都尉。至則族滅其豪穰氏之屬(11),河內道不拾遺。而張次公亦為郎,以勇悍從軍,敢深入,有功,為岸頭侯。
寧成家居,上欲以為郡守。御史大夫弘曰:“臣居山東為小吏時,寧成為濟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12)。成不可使治民。”上乃拜成為關都尉。歲余,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13),號曰:“寧見乳虎,無值寧成之怒(14)。”義縱自河內遷為南陽太守,聞寧成家居南陽,及縱至關,寧成側行送迎(15),然縱氣盛,弗為禮。至郡,遂案寧氏,盡破碎其家(16)。成坐有罪,及孔、暴之屬皆奔亡(17),南陽吏民重足一跡(18)。而平氏朱強、杜衍杜周為縱牙爪之吏(19),任用,遷為廷史。軍數出定襄,定襄吏民亂敗,於是徙縱為定襄太守。縱至,掩定襄獄中重罪輕系二百餘人(20),及賓客昆弟私入相視亦二百餘人(21)。縱一捕鞠(22),曰:“為死罪解脫”。是日皆報殺四百餘人。其後郡中不寒而慄(23),猾民佐吏為治(24)。
是時趙禹、張湯以深刻為九卿矣(25),然其治尚寬,輔法而行,而縱以鷹擊毛摯為治(26)。後會五銖錢白金起,民為奸,京師尤甚(27),乃以縱為右內史,王溫舒為中尉。溫舒至惡,其所為不先言縱(28),縱必以氣凌之,敗壞其功。其治,所誅殺甚多,然取為小治(29),奸益不勝,直指始出矣(30)。吏之治以斬殺縛束為務,閻奉以惡用矣(31)。縱廉,其治放郅都(32)。上幸鼎湖(33),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34),道多不治。上怒曰:“縱以我為不復行此道乎?”嗛之(35)。至冬,楊可方受告緡(36),縱以為此亂民,部吏捕其為可使者(37)。天子聞,使杜式治。以為廢格詛事(38),棄縱市。後一歲,張湯亦死。
王溫舒者,陽陵人也。少時椎埋為奸。已而試補縣亭長,數廢。為吏,以治
獄至廷史。事張湯,遷為御史。督盜賊,殺傷甚多,稍遷至廣平都尉。擇郡中豪
敢任吏十餘人,以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快其意所欲得。此人
雖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因其事夷之,亦滅宗。以其故齊趙之郊盜賊不敢近廣
平,廣平聲為道不拾遺。上聞,遷為河內太守。
素居廣平時,皆知河內豪奸之家,及往,九月而至。令郡具私馬五十匹,為
驛自河內至長安,部吏如居廣平時方略,捕郡中豪猾,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
上書請,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盡沒入償臧。奏行不過二三日,得可事。論報,
至流血十餘里。河內皆怪其奏,以為神速。盡十二月,郡中毋聲,毋敢夜行,野
犬吠之盜。其頗不得失,之旁郡國,黎來,會春,溫舒頓足嘆曰:“嗟乎,令
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天子聞之,以為能,遷
為中尉。其治復放河內,徙諸名禍猾吏與從事,河內則楊皆、麻戊,關中楊贛、
成信等。義縱為內史,憚未敢恣治。及縱死,張湯敗後,徙為廷尉,而尹齊為中
尉。
尹齊者,東郡茌平人。以刀筆稍遷至御史。事張湯,張湯數稱以為廉武,使
督盜賊,所斬伐不避貴戚。遷為關內都尉,聲甚於寧成。上以為能,遷為中尉,
吏民益凋敝。尹齊木彊少文,豪惡吏伏匿而善吏不能為治,以故事多廢,抵罪。
上復徙溫舒為中尉,而楊仆以嚴酷為主爵都尉。
楊仆者,宜陽人也。以千夫為吏。河南守案舉以為能,遷為御史,使督盜賊
關東。治放尹齊,以為敢摯行。稍遷至主爵都尉,列九卿。天子以為能。南越反,
拜為樓船將軍,有功,封將梁侯。為荀彘所縛。居久之,病死。
而溫舒復為中尉。為人少文,居廷惛惛不辯,至於中尉則心開。督盜賊,
素習關中俗,知豪惡吏,豪惡吏盡復為用,為方略。吏苛察,盜賊惡少年投缿
購告言奸,置伯格長以牧司奸盜賊。溫舒為人諂,善事有埶者;即無埶者,視之
如奴。有埶家,雖有奸如山,弗犯;無埶者,貴戚必侵辱。舞文巧詆下戶之猾,
大豪。其治中尉如此。奸猾窮治,大抵盡靡爛獄中,行論無出者。其爪牙吏
虎而冠。於是中尉部中中猾以下皆伏,有勢者為游聲譽,稱治。治數歲,其吏多
以權富。
溫舒擊東越還,議有不中意者,坐小法抵罪免。是時天子方欲作通天台而未
有人,溫舒請覆中尉脫卒,得數萬人作。上說,拜為少府。徙為右內史,治如其
故,奸邪少禁。坐法失官。復為右輔,行中尉事。如故操。
歲餘,會宛軍發,詔徵豪吏,溫舒匿其吏華成,及人有變告溫舒受員騎錢,
他奸利事,罪至族,自殺。其時兩弟及兩婚家亦各自坐他罪而族。光祿徐自為曰:
“悲夫,夫古有三族,而王溫舒罪至同時而五族乎!”
溫舒死,家直累千金。後數歲,尹齊亦以淮陽都尉病死,家直不滿五十金。
所誅滅淮陽甚多,及死,仇家欲燒其屍,屍亡去歸葬。
自溫舒等以惡為治,而郡守、都尉、諸侯二千石欲為治者,其治大抵盡放溫
舒,而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南陽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齊有徐
勃,燕趙之間有堅盧、范生之屬。大群至數千人,擅自號,攻城邑,取庫兵,釋
死罪,縛辱郡太守、都尉,殺二千石,為檄告縣趣具食;小群以百數,掠鹵鄉里
者,不可勝數也。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長史督之。猶弗能禁也,乃使光
祿大夫范昆、諸輔都尉及故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節,虎符發兵以興擊,斬首大
部或至萬餘級,及以法誅通飲食,坐連諸郡,甚者數千人。數歲,乃頗得其渠率。
散卒失亡,復聚黨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無可柰何。於是作“沈命法”,曰群
盜起不發覺,發覺而捕弗滿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後小吏畏誅,
雖有盜不敢發,恐不能得,坐課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盜賊浸多,上下相為匿,
以文辭避法焉。
減宣者,楊人也。以佐史無害給事河東守府。衛將軍青使買馬河東,見宣無
害,言上,徵為大廄丞。官事辨,稍遷至御史及中丞。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獄,
所以微文深詆,殺者甚眾,稱為敢決疑。數廢數起,為御史及中丞者幾二十歲。
王溫舒免中尉,而宣為左內史。其治米鹽,事大小皆關其手,自部署縣名曹實物,
官吏令丞不得擅搖,痛以重法繩之。居官數年,一切郡中為小治辨,然獨宣以小
致大,能因力行之,難以為經。中廢。為右扶風,坐怨成信,信亡藏上林中,宣
使郿令格殺信,吏卒格信時,射中上林苑門,宣下吏詆罪,以為大逆,當族,自
殺。而杜周任用。
杜周者,南陽杜衍人。義縱為南陽守,以為爪牙,舉為廷尉史。事張湯,湯
數言其無害,至御史。使案邊失亡,所論殺甚眾。奏事中上意,任用,與減宣相
編,更為中丞十餘歲。
其治與宣相放,然重遲,外寬,內深次骨。宣為左內史,周為廷尉,其治大
放張湯而善候伺。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者,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冤狀。
客有讓周曰:“君為天子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
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
乎!”
至周為廷尉,詔獄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減百餘人。郡吏大府
舉之廷尉,一歲至千餘章。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近者
數百里。會獄,吏因責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於是聞有逮皆亡匿。獄久
者至更數赦十有餘歲而相告言,大抵盡詆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詔獄逮至六
七萬人,吏所增加十萬餘人。
周中廢,後為執金吾,逐盜,捕治桑弘羊、衛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為盡
力無私,遷為御史大夫。家兩子,夾河為守。其治暴酷皆甚於王溫舒等矣。杜周
初徵為廷史,有一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孫尊官,家訾累數巨
萬矣。
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為聲。然郅都伉直,引是非,
爭天下大體。張湯以知陰陽,人主與俱上下,時數辯當否,國家賴其便。趙禹時
據法守正。杜周從諛,以少言為重。自張湯死後,網密,多詆嚴,官事浸以秏
廢。九卿碌碌奉其官,救過不贍,何暇論繩墨之外乎!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
為儀表,其污者足以為戒,方略教導,禁奸止邪,一切亦皆彬彬質有其文武焉。
雖慘酷,斯稱其位矣。至若蜀守馮當暴挫,廣漢李貞擅磔人,東郡彌仆鋸項,天
水駱璧推鹹,河東褚廣妄殺,京兆無忌、馮翊殷周蝮鷙,水衡閻朴擊賣請,何
足數哉!何足數哉!

注釋

(1)攻剽:搶奪。 
(2)王太后:指漢武帝的母親王娡。 
(3)無行:沒有好品行。 
(4)上黨郡中令:上黨郡中某縣(史失其名)的縣令。 
(5)敢行:嚴酷。 
(6)蘊藉:寬和有涵養。 
(7)逋:逃亡。 
(8)舉:推舉。 
(9)直法行治:依法辦理政事。 
(10)捕案:逮捕審訊。脩成君子仲:武帝母王娡與前夫金王孫所生女俗被封為脩成君,仲乃修成君之子,他仗恃外戚的地位,“橫於京城”。見《漢書·外戚傳上》。 
(11)穰氏之屬:穰氏一類的豪強之人。按穰姓之族為當地的豪強勢力。 
(12)如狼牧羊:比喻為政兇狠險惡。 
(13)吏:指郡國官員。隸:察看。 
(14)乳虎:正在哺育幼虎的母虎。值:遇。 
(15)側行:在旁邊隨行。“側行送迎”,極言寧成的謙恭態度。 
(16)破碎:指誅滅。 
(17)孔、暴:南陽的兩個大姓家族。奔亡:逃亡。 
(18)重足:疊腳而行。一跡:一個腳印。按此句極言南陽人的謹慎恐懼。 
(19)牙爪:即“爪牙”。“牙爪之吏”,即親密的輔佐者。 
(20)掩:同“揜”,取。此指捕抓犯人。重罪輕系:沒有戴刑縣的重罪犯人。 
(21)相視:猶言“探監”。 
(22)一:全部。捕鞠:逮捕起來,加以審訊。 
(23)栗:通“栗”。 
(24)猾民:豪強刁猾的百姓。 
(25)深刻:執法嚴峻刻薄。 
(26)鷹擊毛摯:喻酷烈兇狠。按《漢書·酷吏傳》顏師古注曰:“如鷹隼之擊,奮毛羽,執取飛鳥也。”摯,攫取。 
(27)京師:京城,指長安。 
(28)先言縱:先向義縱報告。 
(29)取:通“趣”,急促。 
(30)直指:官名,由天子派到地方辦理案件,具有捕殺二千石高官的大權。 
(31)以惡用:因為嚴刻而被重用。 
(32)放:通“仿”,效法。 
(33)鼎湖:縣名。一說是宮名,在今陝西蘭田縣境內。 
(34)已:止,此指病癒。卒:通“猝”,突然。甘泉:宮名,在長安西北。 
(35)嗛:含恨。 
(36)方:正。受:受理。 
(37)部:部署。為:替。 
(38)廢格:廢氣敬君之禮。格:通“恪”。敬。按義縱捕楊可之吏,即是違抗天子的詔命,犯太子不敬之罪。沮事:破壞了天子下令要辦的大事(告緡)。

譯文

義縱是河東人。少年時代,曾與張次公一塊搶劫,結為強盜團伙。義縱有個姐姐叫姁,憑醫術受到太后的寵幸。王太后問姁說:“你有兒子和兄弟當官嗎?”義縱的姐姐說:“有個弟弟,品行不好,不能當官。”太后就告訴皇上,任義姁的弟弟義縱為中郎,改任上黨郡中某縣的縣令。義縱執法嚴酷,很少有寬和包容的情形,因此縣裡沒有逃亡的事,被推薦為第一。後來改任長陵和長安的縣令,依法辦理政事,不迴避貴族和皇親。因為逮捕審訊太后的外孫脩成君的兒子仲,皇上認為他有能力,任為河內都尉。到任後,他就把當地豪強穰氏之流滅了族,使河內出現道不拾遺的局面。張次公也當了郎官,憑著他的勇敢驃悍當了兵,因為作戰敢於深入敵軍,獲得軍功,封為岸頭侯。
寧成在家閒居時,皇帝想讓他當太守。御史大夫公孫弘說:“我在山東當小官時,寧成做濟南都尉,他處理政事就象狼牧羊一樣凶。寧成不可以用來治理百姓。”皇上就任命寧成當關都尉。一年以後,關東郡國的官吏察看郡國中出入關口的人,都揚言說:“寧肯看到幼崽哺乳的母虎,也不要遇到寧成發怒。”義縱從河內調任南陽太守,聽說寧成在南陽家中閒居,等到義縱到達南陽關口,寧成跟隨身後,往來迎送,但是義縱盛氣凌人,不以禮相待。到了郡府,義縱就審理寧氏家的罪行,完全粉碎了有罪的寧氏家族。寧成也被株連有罪,至於孔姓和暴姓之流的豪門都逃亡而去,南陽的官吏百姓都怕得謹慎行動,不敢有錯。平氏縣的朱強、杜衍縣的杜周都是義縱的得力屬官,受到重用,升為廷史。這時漢朝軍隊屢次從定襄出兵打匈奴,定襄的官吏和百姓人心散亂、世風敗壞,朝廷於是改派義縱做定襄太守。義縱到任後,捕取定襄獄中沒有戴刑具的重罪犯人二百人,以及他們的賓客兄弟私自探監的也有二百餘人。義縱把他們全部逮捕起來加以審訊,罪名是“為死罪解脫”。這天都上報殺人數目,共四百餘人。這之後,郡中人都不寒而慄,連刁猾之民也輔佐官吏治理政事。
這時,趙禹、張湯都因執法嚴酷而當了九卿之官,但是他們的治理辦法還算寬鬆,都以法律輔助行事,而義縱卻以酷烈兇狠治理政事。後來正趕上五銖錢和白金起用,豪民乘機施展奸詐手段,京城尤其嚴重,朝廷就用義縱做右內史,王溫舒當中尉。王溫舒極兇惡,他所做的事若不預先告知義縱,義縱必定施展個人義氣欺凌他,破壞他幹的事。他治理政事,殺的人很多,但是急促治理,非但成效不大,反而奸邪之事越來越多,因而直指之官開始出現了。官吏治理政事以斬殺和捆縛為主要任務,閻奉以兇惡被任用。義縱廉潔,他治理政事仿效郅都。皇上駕幸鼎湖,病了好長一段時間,病好了突然駕幸甘泉宮,所行之路多半沒有修整,皇上發怒說:“義縱以為我不再走這條路了吧?”心中懷恨義縱。到了冬天,楊可正受命主持處理“告緡”案件,義縱以為這將擾亂百姓,部署官吏逮捕那些替楊可出去幹事的人。天子聽說了這件事,派杜式去處理,認為義縱的做法,是廢棄了敬君之禮,破壞了君王要辦的事,將義縱棄市。過了一年,張湯也死了。

作品簡介

這是一篇類傳,記述前期以酷刑峻法為統治工具,以兇狠殘暴著稱的十幾個官吏的史實。特別對漢武帝時代的十個酷吏,即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寫。司馬遷所以要這樣寫,是因為漢武帝喜用酷吏,打擊豪強,抑制商賈,懲治貴戚奸吏,以加強中央集權,聚斂財富,應付其揮霍和對外戰爭的需要。漢武帝這樣做的結果,固然能強化皇權,保持國家的統一,但是酷吏的嚴刑峻法和殘酷殺戮,也使各階層的人們特別是普通百姓遭受意想不到的災難,無辜被殺,冤獄橫生,社會不寧,出現了“法令滋章,盜賊(實際上多為官逼民反的起義者)多有”,“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的局面。作者反對酷吏,倡言不能以此為榜樣,其反對苛政虐民的思想,完全深寓於敘事之中,所以前人說本文是“諷諫微情,盎然可掬,此極用意文字也”(姚薴田《史記菁華錄》)。實際上作者把酷吏苛政出現的罪責歸之於漢武帝,文中多次說“上以為能,至太中大夫”,“天子以盡力無私,遷為御史大夫”等等,甚至說“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貴如此”。司馬遷“深慨”(張雲璈《讀酷吏傳》)之情,“悲世之意”(劉熙載《藝概》),溢於言表,反映了作者的進步思想。當然作者對某些酷吏的某些品質,如對郅都的“伉直”,及其“行法不避貴戚”,“不發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奉職死節官下,終不顧妻子”的廉潔奉公的品德,和“居歲余,郡中不拾遺”的治績都大力讚揚,甚至說“其廉者足以為儀表”,顯示了作者公允的史德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表現了《史記》一貫的“不虛美,不隱惡”的“實錄”精神,體現了司馬遷美刺藝術的重要原則。
此文把十幾個人的史事集於一篇,卻能以嚴酷苛暴為線索,使全文結構嚴謹,前後一貫,絕無零亂割裂之感,真是“結撰靈妙”(姚薴田《史記菁華錄》)。但文中對每個人物的敘述卻各不相同,有主有次,有詳有略,如寫張湯較詳,寫晁錯較略,“筆力極其變化”(唐順之《唐荊川精選批點史記》),“筆態千曲百折”(姚薴田《史記菁華錄》)。本文還以“短悍為主”(牛運震《史記評註》),文字非常精煉,但重點卻很突出,表現了作者傑出的敘事才能。

作者簡介

司馬遷(前145—前87年後),字子長,我國西漢偉大的史學家、思想家、文學家

司馬遷司馬遷
,夏陽(龍門)(今陝西韓城)人。著有《史記》,又稱《太史公記》,他記載了上自中國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代,下至漢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3000多年的歷史。司馬遷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使《史記》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對後世的影響極為巨大,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其父司馬談為太史令(相當於現在國家圖書館館長一職)。早年司馬遷在故鄉過著貧苦的生活。建元六年,竇太后死後,漢武帝罷絀黃老、刑名、百家之言,重新發動尊儒,這便是有名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漢武帝元朔二年,司馬遷從夏陽遷居長安,後隨家遷於京城,從孔安國學《尚書》,從董仲舒學《春秋》。隨後他繼承父業為太史令。公元前104年,司馬遷在主持曆法修改工作的同時,正式動筆寫《太史公書》。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他因“李陵事件”,為投降匈奴的李陵求情,因其直言觸怒了漢武帝,認為他是在為李陵辯護,遂遭受宮刑。在獄中司馬遷發奮圖強,自強不息,忍受了非常人所能忍受的痛苦,繼續編寫《史記》。司馬遷出獄後任中書令,繼續發憤著書,終於於公元前91年完成了《史記》。公元前90年,司馬遷逝世,終年56歲。對於司馬遷的死因,因史料無明確記載,至今仍為未解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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