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草

《台草》是明代熊明遇創作的文集。

基本信息

創作背景

文集,二卷。台,指御史台。此為熊明遇任南京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時所上奏疏,故名《台草》。作者《台草引》:“御史台南北並建,而南台以右僉都御史督課江南北十五郡。……余諸所上章即未嘗元本經術,通暢世務,實不欲崇空語,無施行,必度時量力曉然。與吏民共深淺,而後敢清閒之燕也。夫議政者,苦其諂諛,辨慧深刻。自古記之,貴於秉心正直,策慮悃悃,規措篤密,此聖人所以恥不逮之躬乎!今之世孤特者,抑厭朋從者,發舒歙歙,相是章交公車,至夷考其施行則不顧,是不獨無事功兼無議論也。余所告建殊平平,其於兩者何能塞萬分之一。”此書刻於天啟年間。有《四庫禁毀書叢刊》中《綠雪樓集》本。

作者簡介

明熊明遇撰。字良孺,號壇石,江西南昌進賢人。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進士,授長興知縣。四十三年(1615年)歷任兵科給事中、福建僉事、寧夏參議。為人多所論劾,疏陳時弊,言極危切。天啟元年(1621年)以尚寶少卿進太僕少卿,尋擢南京右僉都御史。崇禎元年(1628年)起兵部右侍郎,遷南京刑部尚書、拜兵部尚書,致仕後又起故官,改工部尚書。引疾歸,明亡後卒。因接近東林黨人,與魏忠賢不合,故屢遭貶謫甚至流放,仕途頗多周折。他工詩善文,當時頗享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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