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水量

可供水量

可供水量是水資源供需分析計算中 ,需計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代表年分區單元 (或區域 )的可供水量 ,並與需水量比較 ,進行供需分析 ,以便計算出分區的余、缺水量和各項開發利用指標。

簡介

水資源供需分析計算中 ,需計算不同水平年、不同代表年分區單元 (或區域 )的可供水量 ,並與需水量比較 ,進行供需分析 ,以便計算出分區的余、缺水量和各項開發利用指標 ,為編制國土整治計畫、江河綜合規劃、地區水利規劃、城鄉供水和工農業發展規劃以及水資源最佳化配置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計算方法

可供水量計算主要採用典型年法,來水系列資料比較完整的區域,也有採用長系列調算法進行可供水量計算。

計算特點

可供水量的計算方法 ,直接影響其數據的合理性:

可供水量的定義及其特性對於可供水量 ,考慮來水和用水條件 ,通過各種工程措施可提供的水資源量。 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證率 (或不同頻率 ) ,考慮需水要求的工程設施可提供的水量。通過各種工程措施 ,可開發利用的水量。一般把通過蓄水、引水、提水、調水等各類工程措施 ,改變天然水資源的時間、地區分布所能獲的。

區域可供水量

區域可供水量是由若干個單項工程、計算單元的可供水量組成。區域可供水量,一般通過建立區域可供水量預測模型進行。在每個計算區域內,將存在相互聯繫的各類水利工程組成一個供水系統,按一定的原則和運行方式聯合調算。聯合調算要注意避免重複計算供水量。對於區域內其他不存在相互聯繫的工程則按單項工程方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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