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體裁

古代散文體裁

又叫“四六文”,這種文體,四字、六字句相間,起源於漢魏,形成於南北朝,盛行於隋唐。句式遷就,文中堆砌辭藻,常影響內容表達。唐朝韓愈、柳宗元提倡古文運動後,駢文逐漸衰落。其中也不泛名篇佳作。著名的有南朝吳均寫的《與朱元思書》,唐王勃寫的《滕王閣序》、劉禹錫寫的《陋室銘》。

二. 說

古代議論說明一類文章的總稱。《文章辨體序說》:“說者,釋也,解釋義理而以己意述之也。”課本中出現的名篇有唐韓愈的《馬說》、柳宗元的《捕蛇者說》,宋周敦頤的《愛蓮說》,清袁枚的《黃生借書說》。

三. 表

古代奏議的一種,陳述某種意見或事情,為古代臣屬進呈帝王的奏章之一。課本中出現的共有兩篇,為三國時諸葛亮的《出師表》和晉李密的《陳情表》。公元277年,諸葛亮準備出師伐魏,奪取中原,出發前給後主劉禪寫了這篇奏章,表明自己忠於蜀漢, 匡扶漢室的決心。文中名句有“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等。《陳情表》從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寫起,說明自己與祖母相依為命的特殊感情,敘述祖母撫育自己的大恩,以及自己應該報養祖母的大義;除了感謝朝廷的知遇之恩以外,又傾訴自己不能從命的苦衷,辭意懇切,真情流露,語言簡潔,委婉暢達。

四.贈序

古代文人送別時常以詩文相贈,集而為之序的,稱為增序。後凡是惜別贈與的文章,都叫增序。其內容多推重、讚許或勉勵之辭。課本中出現的是明代文學家宋濂的《送東陽馬生序》。文中向來自家鄉的年輕人馬生介紹了自己少時的求學經歷,勉勵馬生要珍惜時日,刻苦求學。

五. 銘

古代刻在器物上用來警戒自己或者稱頌功德的文字都叫“銘”。放在書案右邊用以自警的銘文叫“座右銘”,課本中有唐劉禹錫的《陋室銘》。還有刻在石碑上,敘述死者生平,加以歌功頌德追思的叫“墓志銘”,如韓愈的《柳子厚墓志銘》。

六. 雜記

包括兩類:

1.記載風景、瑣事、感想等的一種文體。描寫山川、景物、人事的,如《小石潭記》、《西湖遊記》、《桃花源記》等。

2.筆記文。以記事為主,特點是篇幅短小,長的千字左右,內容豐富,由理事掌故、遺文逸事、文藝隨筆、人物短論、科學小品、文字考證、讀書雜記等。如《世說新語》(《小時了了,大未必佳》)、《夢溪筆談》(《以蟲治蟲》)。

七.遊記

其實是雜記的一種,把它單列出來,是因為它在雜記中占有比較特殊的位置:遊記是描寫旅行見聞的一種散文形式,取材範圍極廣——可以描繪名山大川的秀麗瑰奇,可以記錄不同地區的風土人情,並從中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文筆輕鬆,語言生動,記述較為翔實,給人以豐富的社會知識和美的感受。課文中選用的名篇有北魏酈道元的《三峽》(科學色彩濃),南朝梁吳均的《與朱元思書》(寫景、議論),唐代柳宗元的《小石潭記》(寫景、抒情),宋代范仲淹的《岳陽樓記》(寫景、議論),宋代蘇軾的《記承天寺夜遊》(寫景、抒情),宋代歐陽修的《醉翁亭記》(寫景、議論、抒情)。

八. 寓言

用假想的故事來說明某種道理,從而達到教育或諷刺目的的文學作品。“寓”是“寄託”的意思。通常是把深刻的道理寄託於簡單的故事當中,藉此喻彼,借小喻大,借古喻今,慣於運用擬人的手法,語言簡潔鋒利。課文中選用的寓言故事有《韓非子》中的《鄭人買履》,《呂氏春秋》中的《刻舟求劍》,《戰國策》中的《鷸蚌相爭》。

九. 詩歌

我國出現的最早的文學體裁就是詩歌(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為《詩經》),後來逐漸演化為三種樣式:詩、詞、曲。

詩、詞、曲的主要區別在於詩要求節奏和講究韻律,詞比詩的要求更加嚴格,詞是一種配樂歌唱的詩體。去也是和樂演唱的一種韻文形式,但句法比詞更靈活。

詩的最高成就表現在唐代。

從表現形式上看有四言詩,如《詩經》中的《關雎》、《君子於役》、《蒹葭》,三國曹操的《觀滄海》;五言詩如唐代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五律),杜甫的《春夜喜雨》(五律)、《望岳》(五律),李白的《秋浦歌》(五絕)等;七言詩如唐代李白的《望天門山》(七絕)、《聞王昌齡左遷龍標遙有此寄》(七絕),韓愈的《早春呈水部張十八員外》七絕),杜牧的《赤壁》(七絕),劉禹錫的《酬樂天揚州初逢席上見贈》(七律),白居易的《 錢塘湖春行 》(七律),李賀的《雁門太守行》(七律),宋代陸游的《游山西村》(七律)、《十一月四日風雨大作》(七絕)等;雜言詩如唐代李白的《宣州謝眺樓餞別校書叔雲》,杜甫的《茅屋為秋風所破歌》等。五律、七律、五絕、七絕屬近體詩,其他屬古體詩。

樂府詩指漢魏南北朝樂府官署採集和創作的樂歌,簡稱為樂府(本是官署名稱),後成為詩體名稱。課文中選用的是《敕勒歌》、《木蘭詩》。

詞的鼎盛時期出現在宋朝。課文中選用的是宋代蘇軾的《水調歌頭 明月幾時有》、《江城子 老夫聊發少年狂》,李清照的《如夢令 常記西亭日暮》,范仲淹的《漁家傲 塞下秋來風景異》等。

曲在元代最盛行。課文中選用的是元代馬致遠的《天淨沙 秋思》、張養浩的《山坡羊 潼關懷古》。

十、疏,又名奏疏

中國古文書之一類。又稱奏議。是封建社會歷代臣僚向帝王進言使用文書的統稱。(如高中課文中魏徵的《諫太宗十思疏》) 戰國以前臣僚向君主進呈文字統稱上書,秦統一六國後始稱為奏。奏是進上的意思。漢代臣僚上書有時也稱上疏。疏是疏通的意思,引申為對問題的分析。同時分析問題的奏章也別稱為疏。唐宋以後上奏文書統稱奏議,多數稱為奏疏。奏疏的文種名稱,漢代有章、奏、表、議等,魏晉南北朝時期除沿用章、表、議等外又增加了啟文;隋、唐、宋時期一般用表和狀兩種,宋代增加札子,是大臣上殿奏事前先期呈遞的程式比較簡便的文種;元代有奏、啟和表章,明、清兩代有題本、奏本、表、箋、啟以及康熙朝後廣泛使用的奏摺等。與表相比,疏重在議事,表重在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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