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法國領事館

原法國領事館

原法國領事館建於1923年,位於天津市和平區承德道2號,類別是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法國駐津領事館開設於1861年,初址設於三岔河口一帶。

基本信息

簡介

原法國領事館原法國領事館
法國駐津領事館開設於1861年,初址設於三岔河口一帶。1900年在義和團戰爭中被燒毀。戰後清政府將此處賠償給法租界當局作為領事館。法國領事館設總領事一人,法租界最高權力機構歷屆董事會均由總領事出任董事長,因此總領事是法租界最高行政長官。解放後法國駐津領事館撤銷,結束了在天津90多年的歷史。

該樓東臨張自忠路,西臨解放北路,南沿承德道,北抵赤峰道。建於1923年,由比利時義品公司法籍工程師設計。建築面積2581.55平方米,為二層平頂混合結構,帶地下室,建築平面左右對稱。立面採用變體的西洋古典附壁柱式,牆面和檐口均有精細花飾。石階入口、兩側設花池、鐵欄門上有優美的山花,是一座典型的法式古典風格建築,該樓現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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