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四中

即墨四中

即墨四中,學校始建於1956年,是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青島市級規範化學校、山東省教育督導評估優秀等級學校。

基本信息

即墨四中即墨四中
即墨市第四中學位於距青島市區40公里的靈山鎮政府駐地,乘車由即墨向北十幾分鐘即可到達,交通便利。有城區之便利,無城區之喧囂,是理想的讀書治學,成就事業之地。學校始建於1956年,是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青島市級規範化學校、山東省教育督導評估優秀等級學校。學校占地140畝,2000餘名學生,186名教職工、現有37個教學班,教學設施齊全,學生公寓條件一流,餐廳可以容納2000多名學生同時就餐。

成果

經過一代又一代四中人的艱苦努力,已經形成了鮮明的“營造和諧環境,注重個性發展,踐行人格教育,培養創新精神”辦學特色。
多年來,學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堅持“以人為本,以嚴立校”,實施全方位無縫隙管理。形成了“富有理想,學有創見,文明禮貌,艱苦樸素”的校風、“勤奮善思,文明進步”的學風和“愛以心,導以德,授以道,誨以恆”的教風。
藝術教育特色突出,2004年該校被評為“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為了讓走進四中的每一個學生看到成才的希望,學校採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的形式,積極創造條件與多家高校聯姻,聘請藝術教學專家到學校輔導,學生的藝術特長得到了充分拓展。每年有大批優秀的藝術人才升入高校,其中2003年薛松以優異成績考入北京舞蹈學院。2006年高考該校藝術教育再創輝煌,有103名藝體生達到本科線。《即墨教育信息》、《即墨教育報》、《即墨市委工作簡報》和青島電視台都先後做了報導,這所“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又以她獨特的魅力,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幾年來,學校的教學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多次被評為“畢業班工作優勝單位”“教書育人先進單位”“師德建設先進單位”“教師培訓先進單位”,還被青島評為“德育工作先進單位”等稱號,受到社會的普遍讚譽。

基本信息:

學校全稱: 即墨市第四中學
詳細地址: 青島市即墨市靈山鎮府前街122號
郵編: 266219
聯繫電話: 84530320 監督電話: 88518776
上級主管部門: 即墨市教育體育局
單位性質: 市規範化學校 公辦

領導概況:

校長:
劉元君
男 1973.12 大學本科 黨員 中學一級教師
青島市青年教師優秀專業人才 即墨市十佳班主任
1998.08—2004.02即墨市第一中學教師
2004.02-2007.02即墨市第一中學教導副主任
2007.02-2008.11即墨市第一中學級部主任兼教導副主任
2008.11至今即墨市第四中學校長
副校長:
王玉森
男 1969.1.22 大學本科 中共黨員 中學高級教師
青島市青年教師優秀專業人才
1990.7-2005.08即墨市第六中學教師 副校長
2005.08至今即墨市第四中學副校長

機構設定:

工會 在上級工會和學校黨支部領導下,主持工會的日常工作,制定工會工作計畫,布置、檢查、總結工會工作。 84530621
辦公室 負責協調學校中層智慧型部門之間的關係,依據校長的意見,下達各職能部門的工作目標、任務,並檢查、督促其完成。 84530320
教導處 協助校長制定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組織管理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84530511
總務處 執行學校工作計畫,組織本處職工學習,教育職工熱愛本職工作,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全心全意為教學服務。 84530665
婦委會 在上級婦委會和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日常的婦女活動。 84530621
保衛科 負責整個校園內部的治安保衛工作,確保校園內安全無事故。 84530775
團委 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和校長的指導下,主持學校團的日常工作。 84530651

教師信息:

王玉森 男 中學高級教師 歷史 青島市青年教師優秀專業人才
姜文波 男 中學高級教師 數學 青島市優秀教師
王志鴻 男 中學高級教師 語文 即墨市優秀教師
張蓮英 女 中學高級教師 體育 即墨市三八紅旗手
劉世雨 男 中學高級教師 歷史 教書育人先進個人
高忠章 男 中學高級教師 化學 即墨市優秀教育工作者
李鳳識 男 中學高級教師 化學 即墨市優秀教師
王洪先 男 中學高級教師 數學 即墨市師德先進個人
孫元珂 男 中學高級教師 地理 即墨市德育先進個人
李萬脈 男 中學高級教師 物理 實驗室管理能手
劉振龍 男 中學高級教師 英語 即墨市師德先進個人
朱光山 男 中學高級教師 英語 青島市教學能手
張運升 男 中學高級教師 語文 青島市優秀教師
希強 男 中學高級教師 數學 青島市優秀教師
曲正裕 男 中學高級教師 語文 即墨市優秀教師

學校介紹:

即墨市第四中學位於靈山鎮政府駐地,始建於1956年,初名為“山東省即墨第四中學”隸屬萊陽專員公署,1972年先後更名為“靈山中學”“即墨縣第四中學”。學校占地面積84502平方米,1560餘名學生,175名教職工。現有30個教學班,是青島市文明單位,青島市規範化學校。學校擁有先進的教學設施,能容納40個班的教學大樓,為學生提供了優良的學習環境,能容納2500人同時就餐的餐廳以及條件一流的學生公寓,為學生生活提供了方便。學校擁有先進的校園網路系統、多媒體教室、理化生實驗室、微機室、語音室、美術教室、書法教室、閱覽室,學校閱書室藏書3萬冊,各種報刊80餘種。經過不斷的努力,學校不僅實現了教學、管理、服務規範化也實現了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學校先後被青島市評為“德育工作先進單位”“藝術教育示範學校”“依法治教師範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先進學校”“軍警民共建先進單位”,被即墨市委市政府授予“教書育人先進單位”,被市教體局授予“綜合考核先進單位”。

交通情況:

乘坐即墨—瓦戈莊的客運車 到靈山車站往西200米,便可到達。

招生入學:

本地生源招生範圍及規定(哪些區域內的學生可報名)
一、學校的招生範圍:
1;文化類普通正取:靈山、段泊嵐、劉家莊、華山、移風店、普東、藍 村、店集、龍泉、南泉、七級、
2、擇校生、專業生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二、招生規定:按照即墨市教體局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執行。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的相關政策規定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市參加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我校依據《青島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暫行辦法》執行。辦法如下:青島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暫行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青島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基礎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青政辦發[2004]5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來務工就業人員,是指在我市城鎮各類用人單位務工但在務工地沒有常住戶口的人員,包括農民工、經商人員、辦企業人員等。
本辦法所稱普通教育,是指義務教育(國小、國中)和普通高中教育。
第三條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接收。
第四條 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全日制公辦中國小校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保證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能夠與本地學生平等接受普通教育。
第五條 各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學校布局和容納能力的實際情況,指定部分學校主要接收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
第六條 國小和國中在國家規定的班額內(國小45人,國中50人)有空餘學位的,不得拒收居住地在本校招生區域內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高中學校要創造條件接收經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中學籍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
經批准進行“小班化”試點學校的班額標準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另行確定。
第七條 各學校應當及時將本校各年級空餘學位情況向社會公布,並通過發放明白紙等方式,宣傳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政策。
第八條 扶持以接收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為主的社會力量舉辦學校,在辦學場地、辦學經費、師資培訓、教育教學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導。將此類學校納入民辦教育管理範疇,依法制訂設定標準和管理辦法,並對辦學成績顯著的予以表彰。
第九條 學校要關愛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情況,並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研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條 有條件的學校可通過設立助學金、免費提供教科書、補助生活費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鼓勵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捐款、捐物,資助家庭困難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
第十一條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父母至少一方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在我市務工一年以上;
(二)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門核發的“青島市暫住證”,並在務工地有穩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辦理正式租住手續的住所);
(三)符合我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國小六年級第二學期、初三第二學期、高三第二學期不接受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申請。
第十二條 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免收借讀費。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應當按規定以學期為單位交納借讀費。就讀期間(包括由國小直接升入國中)達到入學條件要求的,從下一學期開始免收借讀費。
第十三條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父母一方在青勞動契約或工商營業執照;
(二)父母一方在青暫住證;
(三)父母一方在青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四)學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戶口簿;
(五)原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原學校學籍檔案或複印件;
(六)初一入學還需提供國小畢業證書或義務教育證書。高一入學還需提供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當地當年度中考考試科目、中考錄取線等材料及有關高中學校提供的高中學校錄取通知書,並經流入地所聯繫的學校考試合格後方能入學。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期間,接收學校每學期審查一次入學材料(第一項至第三項)。
第十四條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應當遵循以下程式:
(一)申請:學生父母填寫《青島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並持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就近學校提出申請(國小一年級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安排)。
符合入學條件但沒有聯繫到接收學校的,可持有關材料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二)審查:接收報名的學校審查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是否符合入學條件,符合條件的,經學校簽章同意後,到接收學校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借讀手續。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符合條件的,一般在其居住地4公里範圍內安排就讀學校。
(三)建檔:義務教育階段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建立正式借讀學籍,高中階段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在借讀學校不建學籍,學籍仍舊保留在原學校。
(四)入學: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持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青島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申請表》和相關材料,到接收學校報到、入學。
第十五條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接受教育教學、參加團隊組織、擔任學生幹部、評優獎勵、參加校內外活動等方面與本地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二)符合入學條件並完成國小教育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以繼續升入國中就讀,其升學方式、收費項目和標準等與本地學生相同。
(三)符合入學條件並完成義務教育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可以繼續升入高中就讀,其報名規定、錄取條件、收費項目和標準等與本地學生相同。
(四)完成國小教育,經考核合格,由接收學校發給國小畢業證書。完成國中教育,經考核合格,由接收學校發給國中畢業證書。高中學生應當回學籍註冊學校參加高中畢業考試,由學籍註冊學校負責發放畢業證書。
(五)到民辦學校就讀的,按民辦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就讀,其父母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主動與暫住地學校聯繫,依法送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入學,保證其接受義務教育。
(二)配合學校每學期進行的入學條件審查,按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配合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工作,確保子女的正常學習。創設有利於子女進行國語交流的環境,幫助子女度過“語言關”。
(四)按時足額繳納課本費、作業本費、借讀費(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免收借讀費)等按規定應繳納的費用。
(五)遵守青島市中國小學籍管理規定。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得隨意變動學校。回原籍或其他地區就讀的,必須辦理轉學手續。對未經批准,不辦理正常手續擅自離校1個月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再給予重新安排,並將其轉為問題學籍處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07年9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青島市城市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基礎教育工作實施細則》(青教通字〔2004〕83號)同時廢止。

轉學:

轉出本校
申請條件: 學生因家庭住址搬遷且戶口遷移、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出、轉入學校和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市範圍內原則上不準轉學。因父母工作調動造成學生家庭住址跨區(市)搬遷(市內四區內搬遷除外)且戶口遷移或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可以申請轉學。
申請流程: 轉往本市以外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生,持學生戶口遷移證明和接收學校的接收函向轉出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學校審查同意後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轉出手續,最後到轉出學校提取學籍檔案冊和《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髮展評價報告》。
轉往外省的,還須到山東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開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所需提交材料: 轉學申請、學生戶口遷移證明、接收學校接收函
聯繫方式: 84530620
轉入本校
本市轉入
申請條件: 普通高中學生在本市範圍內原則上不準轉學。因父母工作調動造成學生家庭住址跨區(市)搬遷且戶口遷移或回戶籍所在地就讀的,可以申請轉學。
申請流程: 轉入的學生持轉學材料與高中學校聯繫,學校審查同意後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轉學手續。
所需提交材料: 轉學介紹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轉出學校提供的《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髮展評價報告》和學籍檔案冊;學生在本市的常住戶籍證明;教育主管部門按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聯繫方式: 84530620
外省市轉入
申請條件: 學生因家庭住址搬遷且戶口遷移、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出、轉入學校和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學。
申請流程: 由本市以外普通高中學校轉入的學生,持轉學材料與本市普通高中學校聯繫,學校審查同意後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轉學手續。
所需提交材料: (一)外省轉入:轉出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及學生已經獲得的學分清單;轉出地市級(不含縣級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介紹信;轉出學校提供的普通高中學生髮展報告或成長記錄、學籍檔案冊;學生在本市的常住戶籍證明;教育主管部門按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省內轉入:轉出市(不含縣級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介紹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轉出學校提供的《山東省普通高中學生髮展評價報告》和學籍檔案冊;學生在本市的常住戶籍證明;教育主管部門按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休學復學:

休學
申請條件: 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連續三個月無法到校學習需要休學的。
申請流程: 學生家長持區(市)級以上醫院的原始病歷、診斷證明、繳費憑證和醫院建議休學證明,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學校審查同意並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可予休學。
所需提交材料: 區(市)級以上醫院的原始病歷、診斷證明、繳費憑證和醫院建議休學證明、家長休學申請、學生休學申請表。
聯繫方式: 84530620
復學
申請條件: 學生休學期滿
申請流程: 向學校提交復學申請和醫院建議復學證明,經學校審查同意後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並重新註冊學籍方可復學。
所需提交材料: 復學申請、醫院建議復學證明、原休學申請表。
聯繫方式: 84530620
畢業升學:畢業指南(相關規定、流程等)
1、學生在我校修業期滿,經考核達到以下要求的,準予畢業。
(一)每學年在每一個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
(二)三個學年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在選修課程Ⅱ中至少獲得6個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
(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四)基礎素養評定合格。
2、 普通高中畢業證書與《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成績合格證》合二為一。學業成績合格證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加蓋山東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公章後有效。青島市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負責證書發放。學校負責畢業證書的核發,將畢業證書和學業成績合格證合併塑封后到市教育局驗印。
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編號統一填寫學生註冊學號
3、 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獲得學業成績合格證的學生,離校後兩年內允許參加兩次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學業成績合格證。學校可核發其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簽發時間以全部科目最後合格年度為準。
4、普通高中學生修業期滿,未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5 普通高中學生修業一年以上,因故申請中途退學的,只發給肄業證書。對自動退學的學生,不發給肄業證書。
6、 學歷證書遺失一律不予補發。需要學歷證明時,本人可向原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核實原始檔案後報教育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如實出具證明信。對違反有關規定,亂出證明、出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市教育局將予以嚴肅處理,並視情節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7、 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規格並監製,普通高中結業、肄業證書由市教育局統一規格並監製。
收費情況:畢業指南(相關規定、流程等)
1、學生在我校修業期滿,經考核達到以下要求的,準予畢業。
(一)每學年在每一個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
(二)三個學年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在選修課程Ⅱ中至少獲得6個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
(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
(四)基礎素養評定合格。
2、 普通高中畢業證書與《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成績合格證》合二為一。學業成績合格證由省教育廳統一印製,加蓋山東省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公章後有效。青島市學業水平考試管理機構負責證書發放。學校負責畢業證書的核發,將畢業證書和學業成績合格證合併塑封后到市教育局驗印。
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編號統一填寫學生註冊學號。
3、 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獲得學業成績合格證的學生,離校後兩年內允許參加兩次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學業成績合格證。學校可核發其畢業證書,畢業證書的簽發時間以全部科目最後合格年度為準。
4、普通高中學生修業期滿,未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
5 普通高中學生修業一年以上,因故申請中途退學的,只發給肄業證書。對自動退學的學生,不發給肄業證書。
6、 學歷證書遺失一律不予補發。需要學歷證明時,本人可向原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核實原始檔案後報教育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如實出具證明信。對違反有關規定,亂出證明、出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市教育局將予以嚴肅處理,並視情節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7、 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規格並監製,普通高中結業、肄業證書由市教育局統一規格並監製。

資助獎勵:

學生資助
申請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學習,道德品質良好;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申請流程: 學生初報——班級初審——學校審核匯總——主管部門下達名額——評審公示——學校報表
所需提交材料: 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低保證;戶口本原件;申請表
聯繫方式: 84530320
評優獎勵辦法(相關規定、情況介紹等,逐條填報)
即墨四中學生評優獎勵執行省市及學校評選獎勵辦法;
即墨四中學生評優獎勵實施程式:班級初評——級部審核——學校審定——學校公示——確認表彰
每學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學業成績優秀學生

其他:

請病假、事假程式
即墨四中學生請假程式
1、學生請假外出必須找班主任請假並註明請假時間,返校須找班主任銷假。
2、請假在經班主任同意後,還需到級部主任處簽名以確認假條的真實性。
3、學生持由班主任和級部主任同時簽名的假條,到學校傳達室登記本人姓名和離校時間,後方可離校。
4、請假回家的學生必須首先經家長同意方可請假,在規定時間內到家後要給班主任電話,以確定安全到家,如若超出規定時間班主任將及時給家長打電話聯繫以預防發生意外。

即墨四中的其他相關介紹:

即墨市第四中學位於距青島市區40公里的靈山鎮政府駐地,乘車由即墨向北十幾分鐘即可到達,交通便利。有城區之便利,無城區之喧囂,是理想的讀書治學,成就事業之地。學校始建於1956年,是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青島市級規範化學校、山東省教育督導評估優秀等級學校。學校占地140畝,2000餘名學生,186名教職工、現有37個教學班,教學設施齊全,學生公寓條件一流,餐廳可以容納2000多名學生同時就餐。
經過一代又一代四中人的艱苦努力,已經形成了鮮明的“營造和諧環境,注重個性發展,踐行人格教育,培養創新精神”辦學特色。
多年來,學校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堅持“以人為本,以嚴立校”,實施全方位無縫隙管理。形成了“富有理想,學有創見,文明禮貌,艱苦樸素”的校風、“勤奮善思,文明進步”的學風和“愛以心,導以德,授以道,誨以恆”的教風。
藝術教育特色突出,2004年該校被評為“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為了讓走進四中的每一個學生看到成才的希望,學校採取“走出去”和“請進來”相結合的形式,積極創造條件與多家高校聯姻,聘請藝術教學專家到學校輔導,學生的藝術特長得到了充分拓展。每年有大批優秀的藝術人才升入高校,其中2003年薛松以優異成績考入北京舞蹈學院。2006年高考該校藝術教育再創輝煌,有103名藝體生達到本科線。《即墨教育信息》、《即墨教育報》、《即墨市委工作簡報》和青島電視台都先後做了報導,這所“青島市藝術教育示範學校”又以她獨特的魅力,吸引了眾人的目光。
幾年來,學校的教學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多次被評為“畢業班工作優勝單位”“教書育人先進單位”“師德建設先進單位”“教師培訓先進單位”,還被青島評為“德育工作先進單位”等稱號,受到社會的普遍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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