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

南山可移

南山可移(nán shān kě yí)南山:終南山。比喻已經定案,不可更改。

基本信息

成語出處

南山可移南山可移
後晉.劉昫《舊唐書.李元紘傳》:竇懷貞為雍州長史,大懼太平勢,促令元紘改斷。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終無搖動。

成語典故

唐朝時期,李元紘在雍州擔任郡司戶參軍,主要負責管理民事糾紛和戶籍方面的事物。李元紘做人做事公平正直。有一次有人向他舉報自已的石碾被人搶去了,而被告卻是名聲顯赫的太平公主。太平公主經常我行我素,仗著官方的勢力搶占他人的財物,沒有人敢得罪她。李元紘查清楚事情的原委以後,最後判決太平公主要把石碾還給失主。長史竇懷貞聽說以後嚇壞了,他對李元紘說道:太平公主怎么是我們可以得罪的呢?你最好還是重新作判決吧。可是李元紘聽完後在判決書上寫道:南山可移,判不可搖也。

成語語法

主謂式,作賓語、定語、分句;指已經定案不可更改。常與此案不可動連用。

例句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卷三:問官申辯百端,終以為南山可移,此案不動。
曾國藩:天可補,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復追。

造句

法律是嚴肅的,作為一名法官對每一個案件都要仔細詢查,真正做到南山可移,此案不動。
經常看到有一些冤案錯案,雖然只是極少數,但顯然說明要做到南山可移,此案不動是很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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