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地方稅務局

7.宋莊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9.西集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聯繫:永順稅務所、張家灣稅務所

機構概況

Tongzhou Local Taxation Bureau of Beijing
根據國務院在我國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稅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稅務總局的指導。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包括以下方面: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擬訂本市的具體實施辦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市政府確定的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制本市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執行情況。
組織實施本市下列各稅(費)種的徵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確由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地方稅部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輛使用牌照稅、屠宰稅、資源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筵席稅,城市集體服務事業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和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負責本市涉及稅收的重大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監督檢查本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地方稅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 監督檢查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並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組織、指導稅法宣傳、稅收政策諮詢和納稅服務工作。
對全市地稅系統實行垂直管理;負責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以及稅務事業費工作;負責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文秘、文書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調研、督查、宣傳、會務、值班管理工作;負責大事記、年鑑管理工作。
2.稅政管理一科:負責本轄區內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集體服務事業費、教育費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等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稅(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徵收管理辦法,監控收入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分管稅種的政策宣傳、業務指導、貫徹執行情況的調查反饋工作;負責所轄稅種減免退稅中的政策管理與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落實涉外稅收政策。
3.稅政管理二科:負責本轄區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等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稅(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徵收管理辦法,監控收入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分管稅種的政策宣傳、業務指導、貫徹執行情況的調查反饋工作;負責所轄稅種減免退稅中的政策管理與相關工作;負責協調落實涉外稅收政策。
4.徵收管理科(檔案資料室):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申報徵收管理、發票管理、協稅護稅、緩繳稅款、欠稅和納稅清算等徵收管理工作;協調組織開展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與外部相關部門的聯繫溝通及綜合信息的收集工作。
檔案資料室負責對本局形成的各類檔案、資料(不含文書檔案、人事檔案)按有關規定進行接收、整理、保管、鑑定、統計、銷毀和移交工作;負責編寫借閱檢索工具,開展檔案利用服務工作;負責對本局內檔案形成部門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5.納稅評估科:負責本局納稅評估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局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負責重點行業和重點稅種的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的調研和情況反饋;負責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
6.計畫統計科:負責編制本局的地方稅收計畫;負責本轄區地方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分析匯總及預測工作;負責稅款的退庫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數據管理工作。
7.政策法規科:負責對本局的法律文書進行合法性審核,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本局的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執法檢查、監督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負責本單位涉及地方稅收調研和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和意見的反饋;負責蒐集國內外先進的稅收管理經驗、資料,為領導決策服務等工作。
8.信息化管理科:負責本局計算機軟硬體設備的配備、維護和計算機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相關套用軟體的開發、套用、維護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信息系統安全教育、計算機病毒防治和網路安全管理工作。
9.人事教育科:負責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安全保衛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10.基層工作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黨、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基層稅務所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工作。
11.監察科:負責監督檢查本局各部門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組織開展行政監察、行風評議和內部審計工作;受理、調查、處理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本單位廉政制度建設和監督實施工作。
12.財務管理科:負責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稅務事業費管理。
13.機關後勤服務中心:負責後勤管理的制度建設;負責辦公用房的物業管理、機關食堂管理、車輛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負責醫療保健、獻血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服裝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外來局辦理公務人員接待工作。
14.納稅服務科: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稅收納稅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納稅服務承諾、納稅服務規範、納稅服務操作規程及辦稅公開等納稅服務制度的貫徹落實;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納稅服務投訴受理、稅收爭議調解;負責辦稅服務大廳、12366熱線、網站等納稅服務平台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落實納稅服務考核評價工作;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地方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及後續管理工作;協調管理註冊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
15.審計科:負責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稅務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相關工作,落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負責擬定本局內部審計辦法,接受和開展本局財務政策執行、財務收支、政府採購、基本建設項目、簽約契約審計監督,對本局科級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協調和落實外部審計部門開展對本局的審計監督。

稅務所設定

1. 第一稅務所
負責稅務登記;負責個人銷售房地產所涉及的稅種的征管;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私人機動車的徵收管理;負責印花稅銷售、有獎發票兌獎、零散稅源徵收、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開具及納稅諮詢等項業務。
2、玉橋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通州鎮範圍內納稅人的變更稅務登記、稅法宣傳、納稅諮詢、發票核查與發售、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工作;負責轄區內納稅人各類稅費的減免緩退申請受理工作。
3. 永順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永順、梨園兩鎮範圍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4. 張家灣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張家灣鎮、張家灣開發區範圍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5. 漷縣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漷縣鎮、漷縣開發區範圍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6.馬駒橋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馬橋、台湖兩鎮、馬橋開發區範圍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7.宋莊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宋莊、潞城兩鎮範圍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8.永樂店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永樂店鎮、永樂店農場、永樂開發區、於家務鄉範圍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9.西集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西集鎮、西集開發區內納稅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10.涉外稅務所(稅務處理中心)
負責通州區範圍內涉外企業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11.個體集貿稅務所
負責中倉、新華、北苑、玉橋四個辦事處和永順、梨園兩鎮範圍內集貿市場及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稽查局設定

1.立案科
負責承辦涉稅舉報案件,對所有的檢查案件進行立案;負責反避稅調查和稅務情報交換;行政綜合管理等工作。
2.檢查一科
負責轄區內涉稅案件的檢查等工作。
3. 檢查二科
負責轄區內涉稅案件的檢查等工作。
4. 審理科
負責對本局所有檢查案件的審理等工作。

領導信息

通州區地方稅務局領導及職責分工

朱興有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辦公室
李寶順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
:人事教育科、審計科
:永樂店稅務所
趙 輝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調研員
:基層工作科、稅政管理一科、稅政管理二科
:西集稅務所
馬 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監察科、政策法規科
:漷縣稅務所
王一兵 :黨組成員、副局長
:稽查局、納稅評估科
:永順稅務所、張家灣稅務所
孟松 :黨組成員、副局長
: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財務管理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第一稅務所、玉橋稅務所
劉亞慧 :黨組成員、副局長
:計畫統計科、信息化管理科
:馬駒橋稅務所

趙啟旺
:副調研員
:工會
:宋莊稅務所
李秀榮 :副調研員
:稅務學會籌備組
:涉外(個體)稅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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