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傷

化學傷是指某些化學物質對人體造成的直接損害,又稱化學燒傷。人體一旦受到化學毒物的傷害,即可在相關部位,乃至全身出現相應病證,如局部皮膚黏膜的燒灼傷,或紅腫、水皰,甚或糜爛。全身性症狀如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嗜睡、神昏譫語、抽搐痙攣等,甚至死亡。常見類型有酸燒傷,鹼燒傷,鱗燒傷。

解讀

化學傷是指某些化學物質對人體造成的直接損害。其中包括化學藥品(如強酸、強鹼)、農藥、有毒氣體(如工業氣體)、軍用化學毒劑(如神經性毒劑、糜爛性毒劑、失能性毒劑、刺激性毒劑、窒息性毒劑等)、生活煤氣以及其他化學物品等。侵入途徑可通過口鼻進入人體,或通過皮膚而吸收。人體一旦受到化學毒物的傷害,即可在相關部位,乃至全身出現相應病證,如局部皮膚黏膜的燒灼傷,或紅腫、水皰,甚或糜爛。全身性症狀如頭痛頭暈、噁心嘔吐、嗜睡、神昏譫語、抽搐痙攣等,甚至死亡。

中醫套用

化學燒傷除立即損傷局部外,還可繼續侵入或被吸收,導致進行性局部損害或全身性中毒。損害程度與化學物質的性質有關,還取決於化學物的劑量、濃度和接觸時間。可導致燒傷的化學物質有數千種。常見的有酸、鹼及磷。一般處理原則:立即除去被化學物質浸漬的衣物,持續大量清水沖洗,時間應較長。應特別注意眼部等五官的沖洗。急救時不主張使用中和劑,可能會因選擇不當或中和反應產熱而加重損害。早期輸液量可稍多,加用利尿劑以排出毒性物質。深度燒傷應儘早清除壞死組織並植皮。已明確為化學毒物致傷者,應選用相應的解毒劑或對抗劑。

酸燒傷:其共同特點是使組織蛋白凝固而壞死,使組織脫水,不形成水泡,皮革樣成痂,焦痂能防止酸向深部組織侵蝕,但脫痂時間延緩。石炭酸不易溶解於水,可吸收進入血液循環而損害腎,可用清水沖洗後,再用70%乙醇清洗。氫氟酸用大量清水沖洗後,套用5%~10%葡萄糖酸鈣(0.5ml/cm)加入1%普魯卡因作創周浸潤注射,使殘存的氫氟酸化合成氟化鈣,阻止其繼續擴散與侵入。

鹼燒傷:其共同特點是對組織破壞力大,滲透性強,能溶解組織蛋白,使創面逐漸深化。生石灰(CaO)和電石(CaC)燒傷在清水沖洗前,必須先去除傷處的顆粒或粉末,以免加水後產熱。

磷燒傷:附著在皮膚的磷顆粒與空氣接觸即自燃,磷氧化後產生PO和PO有脫水奪氧作用,造成較深燒傷;磷燃燒產生的白色煙霧(PO粉末),吸入呼吸道可引起肺水腫;無機磷從創面吸收可引起嚴重的肝、腎中毒,有時很小面積的無機磷燒傷也可致命。處理:①立即將燒傷區浸入清水中(或大量清水沖洗),使之與空氣隔絕;②水下儘量移除磷顆粒,可用1%硫酸銅塗布,可形成無毒性的磷化銅,便於識別和移除。但必須控制硫酸銅的濃度小於1%;③創面宜採用濕敷包紮;④預防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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