劓殄

劓殄是商朝的一種死刑名稱。劓殄,即刑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後代都殺掉,有如後世的族誅。【出 處】《尚書·盤庚中》:“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凡犯有上列各罪者皆處以劓殄之刑。【背 景】商王盤庚在準備遷都時宣布,如果誰不聽從命令,不遵紀守法,蓄意謀反,都要被滅族,一個不留。

基本介紹

【解 釋】yìtiǎn ,商朝的一種死刑名稱。劓,割鼻的刑罰。殄,滅絕。劓殄,即刑殄,把犯罪者本人及其後代都殺掉,有如後世的族誅。

【出 處】《尚書·盤庚中》:“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凡犯有上列各罪者皆處以劓殄之刑。

【背 景】商王盤庚在準備遷都時宣布,如果誰不聽從命令,不遵紀守法,蓄意謀反,都要被滅族,一個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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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商代能否施行宮刑這種刑罰呢?亦或說商代是否具備除去男子生殖器而不致死這種技術水平呢?這可以從商代的動物閹割術得到旁證。在甲骨文中豕字頻出。而且與豕有關的字有多種寫法:甲骨文中“”舊釋“豕”字,已被廣泛引用;又有“”字,據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象牡豕之形,畫勢於旁,即之初文,也就是公豬;還有“”字,據聞一多在《釋豕》一文中考證:“”即豕的腹下一畫離開,示去勢之狀,當釋為,而一畫與腹相連者,為牡豕(《聞一多全集》第二卷,開明書店1948年版),他認為“”字為閹割後的豬。另外甲骨文中還有字,示馬腹下置一繩索。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社科院歷史研究所甲骨文專家王宇信先生帶著此字到中科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與我討論。王先生提出:馬腹下置一繩索,顯然不是用來拴住馬腿的,也是拴不住的,會不會用繩索對馬進行閹割?換句話說,用繩索能不能對馬進行閹割?我當時即以20世紀50年代安徽農村用彈棉花弓弦勒緊牛或馬陰囊,使其血脈不通,進行閹割的實例為其佐證之(後來我又看到《華佗神醫秘傳》中有用蠟線將牲畜腎囊(陰囊)勒緊,使血脈不通,數月之後,其腎囊與腎子自能脫落的記載)。也就是說使用繩索是可以對大牲畜進行閹割的。於是王宇信先生在《商代的養馬業》一文中正式釋為閹割馬,即剩馬(《中國史研究》1980年第1期)。另外,《周禮·夏官》中的“頒馬攻特”的記載,說的也是對馬進行閹割。豬馬閹割術後來在家畜家禽的飼養中得到廣泛的套用。動物閹割術的發明和套用,對野生動物的馴化,提高動物經濟價值,以及在防止動物早配亂配,選育良種等方面發揮過重要的作用。商代豕、馬閹割術也為商代施用宮刑提供了動物學技術基礎。我們認為商代應有割去男性生殖器的宮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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