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瑾[明正德年間宦官]

劉瑾[明正德年間宦官]

劉瑾(1451—1510),陝西興平人,明朝宦官。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伯父劉順收養,後淨身入宮當了宦官。 弘治年間犯罪赦免後侍奉朱厚照,博得明武宗的寵愛,數次升遷,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掌權後趁機專擅朝政,作威作福,魚肉百姓,為“八虎”之首。劉瑾被捕後,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劉瑾本姓談,因為依附一位劉姓宦官入宮當宦官,改姓劉。弘治年間犯了罪,依法當被處死,後得赦免,其後得以在東宮侍奉武宗。

正德元年(1506年),他執掌鐘鼓司,與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一起以舊恩獲得明武宗寵幸,人稱“八虎”。劉瑾尤為狡詐陰險,曾仰慕王振的為人,每天向皇上進獻鷹犬、歌舞、摔跤等遊戲,引導皇上微服出行。皇上玩得開心就開始重用劉瑾,將劉瑾調進內官監,總督團營。明孝宗遺詔要廢除宦官監槍和各城門監局,劉瑾都加以阻止,不予執行。他還勸皇上下令凡是宦官鎮守的都要進貢一萬兩黃金,奏請設定皇莊,使皇莊數目增加到三百多所,使京畿地區大受干擾。

屢遭彈劾

朝廷官員得知這“八虎”引誘皇上遊樂,不顧朝政,內閣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多次進諫,皇上都不聽。尚書張升等各級官員都紛紛上書論諫,皇上也不聽。五官監候楊源借星象有變上書諫言,皇上頗為心動。劉健、謝遷等又連連上書,請求誅殺劉瑾,戶部尚書韓文也率領一幫大臣支持。皇上不得已,便派司禮監太監陳寬、李榮、王岳到內閣,建議將劉瑾遣到南京居住。他們三次往返,劉健等人都不同意,尚書許進說:“做得過激會發生變故。”劉健不聽。王岳為人一向正直,與太監范亨、徐智都憎恨八虎,他將劉健等人的話都轉告了皇上,並且說閣臣的建議為是,劉健等人正在約韓文等九卿大臣到朝廷伏闕面爭,而吏部尚書焦芳趕緊報告了劉瑾。劉瑾非常害怕,連夜率馬永成等人圍著皇上哭泣,拜倒在地,皇上受到感動。劉瑾隨即說:“陷害奴才等人的是王岳,王岳勾結內閣大臣想限制皇上出入,所以先要把他們所忌恨的人除掉,況且飛鷹獵犬何損於國事?如果司禮監任用得人,這幫文官怎敢這樣!”皇上大怒,馬上命劉瑾掌司禮監,馬永成掌東廠,谷大用掌西廠,並連夜收捕王岳和范亨、徐智,發往南京充軍。第二天早上大臣們來朝見,將要伏闕請願,知道事情已變,於是劉健、謝遷、李東陽都請求辭職。皇上唯獨留下李東陽,而令焦芳入內閣,又派人追殺王岳、范亨於途中,將徐智手臂打斷。這時是正德元年(1506)十月。

劉瑾變法

劉瑾並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作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後 ,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閣李東陽審核之後頒發,還是頗為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

據《明史》,“給事中屈銓、祭酒王雲鳳請編瑾行事,著為律令。”另據《明通鑑武宗》“‘辛丑,兵科給事中屈拴,請頒行劉謹所定《見行事例》,按六部為序,編集成書,頒布中外,以昭法守。詔‘下廷臣議行。’”不過,對於專權太監,正史從不可能有絲毫正面評價,所以其《見行事例》所擬的改革措施及成效如何,史料基本不載。不過據《明史列傳192》,“廷臣奏瑾所變法,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詔悉釐正如舊制。”如此看來,其措施大概涉及四部,包括人事、民事、軍事方面共85項措施 。

一些相關的記載裡面,粗略了解劉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內廠鉗制東西廠的權力,“時東廠、西廠緝事人四出,道路惶懼。瑾復立內行廠。”此外,“瑾峻刑”,其執法很嚴,頗有朱元璋之風。對於打擊官員失職和貪污腐敗不遺餘力,以獨特的“罰米例”,對失職官吏以罰米為單位的俸祿為手段,“丁末,工科給事中吳儀核寧夏、固原等處倉場秋坯虧折之數,劫歷任巡撫都仰史徐廷薄等十六人,侍郎碩佐及管糧郎中、副使、金事徐鍵等十八人,又通判董全等一百八十八人,又以馬價鹽課劫巡撫寧夏全都御史劉憲、巡撫陝西右副都御史楊一清及苑馬寺卿、全事、知府、間知及管屯衛宮十餘人,皆入罰米例,重者五百石,輕者三百石以下,致仕者半之。”又,“辛丑,給事中白思誠、御史儲珊等,復參遼東倉庫自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前後各任椰移虧折之數,遂及都御史王宗彝及郎中、給事中、御史等凡數十人。除病故者勿追,余俱各罰米輸邊,自一千石以下有差,其中所罰有至再至三者。”(《明通鑑武宗》)

劉謹的改革措施還包括降賦稅,減輕農民負擔。“三月,甲辰,振浙江飢又停止本年應解雜款銀六萬兩以寬民力。”建立官員不定期考察制度,“己酉,詔吏部考察京宮不必以時。”為避免戰事發生時各鎮守將領擁兵自保或各自為戰,邊防方面,“乃請仿王越、秦等故事,仍設文職大臣總制三達,鎮、巡以下皆受節制”,對於屯制,劉謹下令作重新的全面勘查,清理了一些假冒的不法之事,整頓鹽法亦有成效,“秋,七月,戊戌,劉復矯旨造御史喬岱等往核兩浙鹽課,追論歷次巡鹽御史及運司官賠償商課,自數千兩至數百兩,按歷年深淺及大課多寡以定陪納之數,皆令輸京師內承運庫。”(《明通鑑武宗》)

劉謹用事期間,組織編纂了《通鑑纂要》,此外,調整過各省的科舉錄取名額,增加西部地區陝西、河南、山西等地錄取人數,降低了江西錄取人數。還有一些不拘禮法,在當時看來很奇怪的舉措,如“令寡婦盡嫁,喪不葬者焚之”等,為時人所側目 。

終被凌遲

劉瑾的專權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官員們向他行賄後,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機於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發動叛亂,由於不得人心,叛亂很快被平定。在劉瑾被處死後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便發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平定叛亂後與前來監軍的張永商討除劉大計。叛亂平定之後,太監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揭發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百萬兩,並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經會審,劉瑾被判以凌遲。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後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割屍,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於“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後,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這是順應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於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 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搶著買下吃掉,一文錢一塊肉。

主要罪行

欺上瞞下

外廷知八人誘帝游宴,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陽驟諫,不聽。尚書張升,給事中陶諧、胡煜、楊一瑛、張襘,御史王渙、趙佑,南京給事御史李光翰、陸昆等,交章論諫,亦不聽。五官監候楊源以星變陳言,帝意頗動。健、遷等復連疏請誅瑾,戶部尚書韓文率諸大臣繼之。帝不得已,使司禮太監陳寬、李榮、王岳至閣,議遣瑾等居南京。三反,健等執不可。尚書許進曰:“過激將有變。”健不從。王岳者,素謇直,與太監范亨、徐智心嫉八人,具以健等語告帝,且言閣臣議是。

瑾既得志,遂以事革韓文職,而杖責請留健、遷者給事中呂翀、劉郤及南京給事中戴銑等六人,御史薄彥徽等十五人。守備南京武靖伯趙承慶、府尹陸珩、尚書林瀚,皆以傳翀、郤疏得罪,珩、瀚勒致仕,削承慶半祿。南京副都御史陳壽,御史陳琳、王良臣,主事王守仁,復以救銑等謫杖有差。瑾勢日益張,毛舉官僚細過,散布校尉,遠近偵伺,使人救過不贍。因顓擅威福,悉遣黨閹分鎮各邊。敘大同功,遷擢官校至一千五百六十餘人,又傳旨授錦衣官數百員。《通鑑纂要》成,瑾誣諸翰林纂修官謄寫不謹,皆被譴,而命文華殿書辦官張駿等改謄,超拜官秩。駿由光祿卿擢禮部尚書,他授京卿者數人,裝潢匠役悉授官。創用枷法,給事中吉時,御史王時中,郎中劉繹、張瑋,尚寶卿顧璿,副使姚祥,參議吳廷舉等,並摭小過,枷瀕死,始釋而戍之。其餘枷死者無數。錦衣獄徽纆相屬。惡錦衣僉事牟斌善視獄囚,杖而錮之。府丞周璽、五官監候楊源杖至死。源初以皇變陳言,罪瑾者也。瑾每奏事,必偵帝為戲弄時。帝厭之。亟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專決,不復白。

黨同伐異

二年三月,瑾召群臣跪金水橋南,宣示奸黨,大臣則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則韓文、楊守隨、張敷華、林瀚,部曹則郎中李夢陽,主事王守仁、王綸、孫磐、黃昭,詞臣則檢討劉瑞,言路則給事中湯禮敬、陳霆、徐昂、陶諧、劉郤、艾洪、呂翀、任惠、李光翰、戴銑、徐蕃、牧相、徐暹、張良弼、葛嵩、趙士賢,御史陳琳、貢安甫、史良佐、曹閔、王弘、任諾、李熙、王蕃、葛浩、陸昆、張鳴鳳、蕭乾元、姚學禮、黃昭道、蔣欽、薄彥徽、潘鏜、王良臣、趙佑、何天衢、徐珏、楊璋、熊卓、朱廷聲、劉玉等,皆海內號忠直者也。又令六科寅入酉出,使不得息,以困苦之。令文臣毋輒予封誥,痛繩文吏。寧王宸濠圖不軌,賂瑾求復護衛,瑾予之,濠反謀遂成。瑾不學,每批答章奏,皆持歸私第,與妹婿禮部司務孫聰、華亭大猾張文冕相參決,辭率鄙冗,焦芳為潤色之,東陽頫首而已 。

權擅天下

權力的集中刺激了他的貪慾。他利用權勢,肆意貪污。他勸武宗下令各省庫藏盡輸京師,從中貪污大量銀兩。他公然受賄索賄,大搞錢權交易。各地官員朝覲至京,都要向他行賄,謂之“見面禮”,動輒白銀千兩,有的高達五千兩。有人為了行賄,只好貸於京師富豪,時人稱為“京債”。凡官員升遷赴任,回京述職,都得給他送禮。此外,他還派親信到地方供職,為其斂財。

當是時,威福任情。有罪人溺水死,乃坐御史匡翼之罪。嘗求學士吳儼賄,不得,又聽都御史劉宇讒,怒御史楊南金,乃以大計外吏奏中,落二人職。授播州土司楊斌為四川按察使。令奴婿閭潔督山東學政。公侯勛戚以下,莫敢鈞禮,每私謁,相率跪拜。章奏先具紅揭投瑾,號紅本,然後上通政司,號白本,皆稱劉太監而不名。都察院奏讞誤名瑾,瑾怒詈之,都御史屠滽率屬跪謝乃已。遣使察核邊倉,都御史周南、張鼐、馬中錫、湯全、劉憲,布政以下官孫祿、冒政、方矩、華福、金獻民、劉遜、郭緒、張翼,郎中劉繹、王藎等,並以赦前罪,下獄追補邊粟,憲至瘐死。又察鹽課,杖巡鹽御史王潤,逮前運使甯舉、楊奇等。察內甲字型檔,謫尚書王佐以下百七十三人。復創罰米法,嘗忤瑾者,皆擿發輸邊。故尚書雍泰、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都御史楊一清、李進、王忠,侍郎張縉,給事中趙士賢,任良弼,御史張津,陳順、喬恕、聶賢、曹來旬等數十人悉破家,死者系其妻孥。

其年夏,御道有匿名書詆瑾所行事,瑾矯旨召百官跪奉天門下。瑾立門左詰責,日暮收五品以下官盡下獄。明日,大學士李東陽申救,瑾亦微聞此書乃內臣所為,始釋諸臣。而主事何釴、順天推官周臣、進士陸伸已暍死。是日酷暑,太監李榮以冰瓜啖群臣,瑾惡之。太監黃偉憤甚,謂諸臣曰:“書所言皆為國為民事,挺身自承,雖死不失為好男子,奈何枉累他人。”瑾怒,即日勒榮閒住,而逐偉南京。時東廠、西廠緝事人四出,道路惶懼。瑾復立內行廠,尤酷烈,中人以微法,無得全者。又悉逐京師客傭,令寡婦盡嫁,喪不葬者焚之,輦下洶洶幾致亂。都給事中許天錫欲劾瑾,懼弗克,懷疏自縊。

瑾故急賄,凡入覲、出使官皆有厚獻。給事中周鑰勘事歸,以無金自殺。其黨張彩曰:“今天下所饋遺公者,非必皆私財,往往貸京師,而歸則以庫金償。公奈何斂怨貽患。”瑾然之。會御史歐陽雲等十餘人以故事入賂,瑾皆舉發致罪。乃遣給事、御史十四人分道盤察,有司爭厚斂以補帑。所遣人率阿瑾意,專務搏擊,劾尚書顧佐、侶鍾、韓文以下數十人。浙江鹽運使楊奇逋課死,至鬻其女孫。而給事中安奎、潘希曾,御史趙時中、阮吉、張彧、劉子厲,以無重劾下獄。奎、彧枷且死,李東陽疏救,始釋為民。希曾等亦皆杖斥,忤意者謫斥有差。又矯旨籍故都御史錢鉞、禮部侍郎黃景、尚書秦紘家。凡瑾所逮捕,一家犯,鄰里皆坐,或瞰河居者,以河外居民坐之。屢起大獄,冤號遍道路。《孝宗實錄》成,翰林預纂修者當遷秩,瑾惡翰林官素不下己,調侍講吳一鵬等十六人南京六部。

是時,內閣焦芳、劉宇,吏部尚書張彩,兵部尚書曹元,錦衣衛指揮楊玉、石文義,皆為瑾腹心。變更舊制,令天下巡撫入京受敕,輸瑾賂。延綏巡撫劉宇不至,逮下獄。宣府巡撫陸完後至,幾得罪,既賂,乃令試職視事。都指揮以下求遷者,瑾第書片紙曰“某授某官”,兵部即奉行,不敢復奏。邊將失律,賂入,即不問,有反升擢者。又遣其黨丈邊塞屯地,誅求苛刻。邊軍不堪,焚公廨,守臣諭之始定。給事中高淓丈滄州,所劾治六十一人,至劾其父高銓以媚瑾。又以謝遷故,令餘姚入毋授京官。以占城國使人亞劉謀逆獄,裁江西鄉試額五十名,仍禁授京秩如餘姚,以焦芳惡彭華故也。瑾又自增陝西鄉試額至百名,亦為芳增河南額至九十五名,以優其鄉士。其年,帝大赦,瑾峻刑自如。刑部尚書劉璟無所彈劾,瑾詬之。璟懼,劾其屬王尚賓等三人,乃喜。給事中郗夔核榆林功,懼失瑾意,自縊死。給事中屈銓、祭酒王雲鳳請編瑾行事,著為律令。

眾叛親離

五年四月,安化王寘鐇反,檄數瑾罪。瑾始懼,匿其檄,而起都御史楊一清、太監張永為總督,討之。初,與瑾同為八虎者,當瑾專政時,有所請多不應,永成、大用等皆怨瑾。又欲逐永,永以譎免。及永出師還,欲因誅瑾,一清為畫策,永意遂決。瑾好招致術士,有俞日明者,妄言瑾從孫二漢當大貴。兵仗局太監孫和數遺以甲仗,兩廣鎮監潘午、蔡昭又為造弓弩,瑾皆藏於家。永捷疏至,將以八月十五日獻俘,瑾使緩其期。永慮有變,遂先期入,獻俘畢,帝置酒勞永,瑾等皆侍。及夜,瑾退,永出寘鐇檄,因奏瑾不法十七事。帝已被酒,俯首曰:“瑾負我。”永曰:“此不可緩。”永成等亦助之。遂執瑾,繫於菜廠,分遣官校封其內外私第。次日晏朝後,帝出永奏示內閣,降瑾奉御,謫居鳳陽。帝親籍其家,得偽璽一,穿宮牌五百及衣甲、弓弩、哀衣、玉帶諸違禁物。又所常持扇,內藏利匕首二。始大怒曰:“奴果反。”趣付獄。獄具,詔磔於市,梟其首,榜獄詞處決圖示天下。族人、逆黨皆伏誅。張彩獄斃,磔其屍 。閣臣焦芳、劉宇、曹元而下,尚書畢亨、朱恩等,共六十餘人,皆降謫。已,廷臣奏瑾所變法,吏部二十四事,戶部三十餘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詔悉釐正如舊制。

納賄自肥

有了權勢之後,劉瑾和很多貪官一樣也開始斂財。他的手法也沒有什麼創新,索賄、受賄、貪污,都是一般的手法。只不過他的膽子比一般的貪官大了很多,因為他的上邊僅是一個皇帝。

作為一個太監,劉瑾的性格和一般的貪官還不一樣,如果他向你伸手要錢,你就必須給他,否則太監那種狹窄的心胸,報復起來比一般的貪官更心狠手毒。有一個人剛升遷,劉瑾便向他要“賀印錢”,其實就是索要賄賂,言外之意是:沒有我同意,你根本就做不上這個官。那個人不肯給,劉瑾馬上就下令讓他退休回老家。

劉瑾受起賄來也是來者不拒,有的為了得到高官向他行賄,例如劉宇,剛上任巡撫時,用萬金向劉瑾行賄,使劉瑾喜不自勝。後來劉宇又先後給了劉瑾幾萬兩銀子,結果一直升遷到兵部尚書的位子上。其他的官員多數是害怕劉瑾對自己打擊報復,於是各地官員進京朝拜述職時總是要向劉瑾行賄,叫做“拜見禮”。少的要上千兩,多的則五千兩,有一年,考察地方官時,竟有賄賂二萬兩銀子的。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謝”劉瑾,叫做“謝禮”。送少了還不行,否則要馬上撤職,但如果你趕緊追加銀子,官職又能馬上恢復。官位基本上成了劉瑾手中賣錢的商品。

接受別人賄賂之後,劉瑾還枉法行事,直至製造冤獄。御史葛浩原來因為觸犯了劉瑾,被杖責後貶為平民,劉瑾卻收下了葛浩仇人的賄賂,找藉口又將葛浩押進京城,處杖三十。有一段時間,劉瑾這個大貪官竟然拒賄了,而且還把行賄的人治罪,他這是聽從了親信的話才這么做的。親信的話很有道理,大意是說那些給他行賄的人的錢不是盜取的官銀,便是剝削百姓所得,假借劉瑾的名義損公肥私,但給劉瑾的錢僅是十分之一,而今後百姓的怨氣卻都要集中到劉瑾身上。劉瑾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開始拒絕賄賂,像個清官一樣懲罰行賄者。但他不可能從根本上改掉貪婪的性格。後來一有機會還是照貪不誤

外界評價

2001年,《亞洲華爾街日報》曾將明朝太監劉瑾列入過去1000年來,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單。至於他的財產,據清趙翼《二十二史札記》所載,劉瑾被抄家時有黃金250萬兩,白銀5000萬餘兩。其它珍寶細軟無法統計。並開創了“罰款”先河,被後人發揚光大!另據報導,劉瑾曾是世界首富。

藝術形象

1993年《太極張三豐》孫建魁飾演

1978年《天龍訣》王偉飾演

2005年《大明帝國之夜來風雨》秦焰飾演

2005年《正德演義》徐敏飾演

2005年《天下第一》李建義飾演

參考文獻

谷應泰,“劉瑾用事”,《明史紀事本末·六》卷四十三。

谷應泰,“宸濠之叛”,《明史紀事本末·七》卷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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