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創建型模式旨在將系統與它的對象創建、結合、表示的方式分離。這些設計模式在對象創建的類型、主體、方式、時間等方面提高了系統的靈活性。
使用
現代軟體工程更加依賴對象的組合,而不是類的繼承,強調從硬編碼的行為轉變到定義一組基本行為來組合成複雜的行為。硬編碼的行為不夠靈活,因為如果想要改變設計的一部分,需要通過重寫或者重新實現才能完成。另外,硬編碼沒有提高重用性,而且難以跟蹤錯誤。由於這些原因,創建型模式比硬編碼的行為更有用。創建型模式使設計變得更靈活,提供了不同的方式,從代碼中移除了對需要實例化的具體類的引用。換句話說,這些模式增強了對象和類之間的獨立性。
在以下情況中,可以考慮套用創建型模式:
•一個系統需要和它的對象和產品的創建相互獨立。
•一組相關的對象被設計為一起使用。
•隱藏一個類庫的具體實現,僅暴露它們的接口。
•創建獨立複雜對象的不同表示。
•一個類希望它的子類實現它所創建的對象。
•類的實例化在運行時才指定。
•一個類只能有一個實例,而且這個實例能在任何時候訪問到。
•實例應該能在不修改的情況下具有可擴展性。
舉例
創建型設計模式的一些例子如下:
•抽象工廠模式,提供一個創建相關或依賴對象的接口,而不指定對象的具體類。
•工廠方法模式,允許一個類的實例化推遲到子類中進行。
•生成器模式,將一個複雜對象的創建與它的表示分離,使同樣的創建過程可以創建不同的表示。
•延遲初始化模式,將對象的創建,某個值的計算,或者其他代價較高的過程推遲到它第一次需要時進行。
•對象池模式,通過回收不再使用的對象,避免創建和銷毀對象時代價高昂的獲取和釋放資源的過程。
•原型模式,使用原型實例指定要創建的對象類型,通過複製原型創建新的對象。
•單例模式,保證一個類只有一個實例,並且提供對這個實例的全局訪問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