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侍郎

刑部侍郎

刑部侍郎 刑部副長官,明代正三品,清代為從二品。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副主官。刑部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簡介

刑部副長官,明代從二品,清代為正二品。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副主官。刑部官職最早出現於隋,明、清兩代沿襲此制。

漢朝為郎官的一種,本為是宮廷的近侍。東漢以後,作為尚書的屬官,初任為郎中,滿一年為尚書郎,滿三年為侍郎。之後隨著尚書台的權利加大,侍郎日漸重要。隋唐之時,於京城內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掌管國家政務。其中,每部一名之侍郎為輔佐尚書主官之事務實際執行者,相當於今部會次長。中書省的副官稱為中書侍郎,門下省的副官稱為門下侍郎(黃門侍郎)。宋元明清不改。1368年,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將六部侍郎升為正三品。之後,清朝沿襲舊制,亦設左右侍郎,左右侍郎均為滿漢人各一,也就是六部各部之間均有侍郎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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