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舂

刑舂

刑舂,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五刑之一。 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境軍營,服曬穀、舂米之勞役,為五刑中較輕的刑罰。女子在中國古代地位的低下,常常使她們處於男性附屬品的地位,深居簡出。因此犯罪的機率較之男性,當是少之又少。

歷史起源

不過,也不排除某些女性的過激行為惹怒了官府的事情。於是,如何給女人施以刑罰,成了一個頗讓人傷腦筋的問題。

有的婦女犯了罪,可以不受懲罰,因為她們是男人的附屬品,可以有自己的男人代為受刑。這應該算是對女子行刑的一個極端。古書中關於“婦人不著械”“婦人無肉刑”的說法也有很多,體現出法制的“德”的一面。就笞杖刑罰而言,對婦女也是有照顧的,而改用鞭背,對於犯罪的則採取脫褲留朡(內褲,讀音:zōng)的方法。而且,對這類不得不施以笞杖的女犯,行刑者也多半會比較寬容,憐香惜玉之心怕是天生的。

婦女五刑

圖片 圖片

中國古代對婦女犯罪施用的“五刑”:刑舂、拶刑、杖刑、賜死、幽閉(宮刑)

拶刑是用多個小木棍夾女人的十個手指,也是古代對女人的一種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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