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燈

分燈

謂借用他人燈燭餘光以讀書勞作。

分燈簡介

分燈是齋醮中燃點壇場燈燭的常用儀式元,起初是獨立的儀式體,後來則被包含在 別的儀式體中,作為某種齋儀的一

分燈分燈
項內容。
據《上清靈寶大法》稱:“欲薦拔陰靈照破幽暗之燈,須得慧光之法,方能降三光 之慧,以接凡火之光,方能追攝受度。如無此法,只是凡火之光不能超脫矣。”①它認 為壇場燈燭之火非同凡火,必須取得日月星三光之“慧火”才能使燈燭具有上照天庭、 下徹地獄、拔度亡靈的功用。
宋金時期,分燈儀式的程式是:取火,分點和念頌。 取火。在正齋日午時,面南,對太陽焚香,口奏,吸氣,吹筆,以黃紙九寸朱書慧 光符一十二道,玉清訣,東方氣,以蠟封作炬子,用於應發燈光。在太陽正南時,以陽 燧(凸透鏡),聚焦於炬子上,念“太陽輝神咒”,意為取太陽正氣,點燃燭炬。然後, 由法師點燃一燈於壇正中元始天尊神位前。
分點。高功法師出班,至元始天尊神位前,上香三禮,默誦“明燈頌”。侍燈立左, 侍香立右,高功執符炬於元始天尊神位前,請降寶光,存思元始允奏,想像金光透徹寶 篆之上,百色光明混合於一身,結化為大日圓輪。然後,高功以符炬於中燈光內點。侍 燈三禮,受燈於師前點。侍香也三禮,受符炬。遍十方點,分班點畢。三師回,各三禮, 納余炬並為一。高功三禮焚於元始前爐中,又存思寶光上徹九天、下輝九州九地。 念頌。法師默誦滅燈頌,稱“太上散十方,華燈通精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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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悉開耀,地獄皆朗明。我身亦光徹,五臟生榮華。炎景照太無,遐想通玉京”。 分燈儀式的構成,體現了道教的

分燈分燈
教義思想。法師在元始天尊神位前“以符炬於燈光 內點,先運一生二,二生三”,侍燈侍香各執一符就高功手中分光,然後點遍十方,正 是《道德經》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教義的象徵。其次,在取火和分點等階 段,法師都要念咒、存想和運動自己的內氣,例如:高功在分點時,執符於元始天尊神 位前,存想金光如流,百色光明混合於一身,結化為大日圓輪,法師要運自身一氣上接 丹霄,兩氣交合,口中吐金光,若日升透轉下壇,直至玄境之前、虛皇之下,隔於側存, 寶光運動,想金樓朱戶,龍虎交盤。高功在符炬點遍十方後,存想“諸天上聖同布祥光, 迸徹十方,內外上下,山林河海,官舍人門,水火陰牢,陽治關岳,上徹九天,下輝九 州九地,重陰極惡,逐處皆承寶光,洞照開破,悉為異境。至於建齋之所,內外人物, 一切皆在寶光之內”。最後,“以鼻目收光,徐徐引吸,入真中之形,回丹房上泥丸之 內”。②分點過程貫串於法師的存想和內煉外接。
由於從陽燧取火受到陰雨天氣的條件限制,後世對取火的方法作了許多因地制宜的 改變。南宋道士金允中在《上清靈寶大法》中曾經指出:“浙東有數郡卻亦先點一燈在 高功手中,長跪致詞,道眾卻受之以進入三清天尊前,逐位宣白文,點之方行分光。” ③金允中認為這是“理大不通”的。但是,畢竟演習方便,遂流傳至今。上海道教《進 表科儀》的“分燈”,就是高功喝白道:“夫燈者,一生二,二生三,三生化九,九九 化為八十一燈,無幽無燭,無暗不明。”以虛的分燈程式,實的喝白經文,加上晃動火 束的動作製造氣氛。接著,高功大聲問道:“燈光明否?”眾答:“燈光明!”再問: “燈光變否?”眾再答:“燈光變。”接著在眾舉“燈光朗耀天尊”聲中結束,達到 “進表”科儀“啟壇”部分的高潮,既體現了分燈的教義思想,又適應了上海地區無以 陽燧取火的社會條件,同樣達到了吸引信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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