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喪

是指把靈柩運到埋葬或寄放的地點。

基本概念

又稱“出殯”,先請喪家有身份者點“神主”。點神主即於牌位之“王”字上加一點,使成“主”字,此時,孝子跪拜,點主者於“王”字上先以朱點,然後再以墨改。點主畢,在神主牌上飾以紅綢,稱“魂吊”。然後抬棺出門停放。門外孝子跪拜,斟酒三杯。斟畢,抬棺者高呼“醮——槓”。哭聲驟停,肅聽醮杠人,邊念醮槓詞邊以酒醮向槓頭、槓腰、槓尾。槓詞內容有對死者的悼念或贊評,或對死者兒孫的祝願等。醮畢,隨之抬棺上路。由女婿捧神主牌先導。燃香燭、引靈幡,孝子孝孫手持二尺長的哭喪棒扶棺躬身而行,其餘親友隨後。吹打哀樂,鑼聲繼之,先擊十響,再擊兩響為一番(行廟會敲鑼十三響,喪禮少一響),輪番擊鑼。沿途放爆竹,謂“引路炮”;散發紙錢,謂“買路錢”。依次有童子執“行路幡”,其餘親朋隨後。靈棺遇橋,孝子應鑽入棺底,意為尊重“橋神”。遇村莊須繞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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