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東縣水務局

主要職責

(一)
(二)編制全縣水利發展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水政監察和水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部門間、行政區域間在水利規劃、建設、運用中的矛盾和水事糾紛。
(三)統計管理水資源。負責全縣水資源的探測評估和綜合開發利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長期供水開發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和處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徵收水資源費;管理並監督節約用水工作和水資源的保護。
(四)主管全縣河流、水庫、塘壩、泄洪、蓄洪、分洪區等水域、岸線和水工程,安排並審查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水庫維修及鄉鎮水利項目的技術管理與技術指導工作。
(五)主管全縣的防汛和抗旱工作。負責全縣汛情、旱情的監測、分析、預報、傳遞反饋;按照縣政府的部署,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加水旱災害的抗災救災、搶險;負責全縣防汛物資的調配、儲備、保管和防汛專用通訊指揮設施的管理;負責縣政府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的情況,組織監督縣水保管理單位和各鄉鎮對水土流失進行治理。
(六)負責管理指導全縣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及人畜飲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管理全縣防病改水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農田水利建設的方針政策,並擬訂符合我縣縣情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監督受益單位和民眾投勞集資,進行農田水利工程建設。
(七)對全縣水利國有固定資產保值、增值工作進行監督,負責全縣水利計畫財務的預算和決算的管理,負責全縣“兩費一金”徵收管理。
(八)負責全縣水利勘測設計、技術指導和管理工作。對全縣水利工程規劃設計、縣重點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及工程預算進行審查、審批,並負責施工技術指導、檢查、驗收工作。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張俊輝,黨委書記,局長。 負責局系統全面工作。主抓財務、人事工作。
孫振生,副局長。 負責水土保持工作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楊洪有,副書記。 負責黨務、常務工作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治濤,副局長。 負責農田水利工程設計、規劃工作,人畜飲水安全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邵海軍,副局長。 負責防汛抗旱、水資源工作及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弓躍輝,紀檢書記,工會主席。 負責紀檢、工會工作及局長交辦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克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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