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要條件

充要條件,如果能從命題p推出命題q,也能從命題q推出命題p,條件p是條件q的充要條件,條件q是條件p的充要條件。

英文

充要條件(the 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s)

從邏輯推理關係說明

充要條件(the 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s)
如果能從命題p推出命題q,那么條件p是條件q的充分條件
如果能從命題q推出命題p ,那么條件q是條件p的必要條件
如果能從命題p推出命題q,且能從命題q推出命題p,那么 條件q與條件p互為充分必要條件,簡稱充要條件。

從集合論的角度說明

集合A=集合B 則A是B的充分必要條件,簡稱充要條件。
如果命題A是命題B的充要條件,那么命題B也是命題A的充要條件。
“充分條件”“必要條件”的概念:當“若p則q”形式的命題為真時,稱p是q的充分條件,同時稱q是p的必要條件,因此判斷充分條件或必要條件就歸結為判斷命題的真假。
簡單的說就是在p與q能相互推出時,他們就互為充要條件。由一個命題推出另一個命題,前者是後者的充分條件,後者是前者的必要條件。

舉例

1、矩形對邊平行。
對於這個命題,“該四邊形是矩形”是“該四邊形對邊平行”的充分(不必要)條件。
“該四邊形對邊平行”是“該四邊形是矩形”的必要條件。
2、平行四邊形兩組對邊分別平行。
“該四邊形為平行四邊形”與“該四邊形兩組對邊分別平行”互為充要條件。
如果p<=>q,那么p與q互為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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