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伊條約

傑伊條約

傑伊條約,1794年美英簽署的友好、通商與航海條約,因美方代表,美國首席大法官約翰·傑伊得名。

基本信息

經過

傑伊條約傑伊條約

1783年《巴黎和約》簽訂後,英國雖承認了美國的獨立,但雙方並未實現真正和平。英國在美國的駐軍、美國在法國支持下對英國的私掠以及英國為鎮壓法國大革命而採取的劫掠美國船隻的行為,使得美英走到戰爭邊緣。為緩和美英關係,和平解決雙方爭端。

1794年5月,美國總統喬治·華盛頓為了避免戰爭,緩和同英國的關係,派遣約翰·傑伊去倫敦與英國簽訂條約,並於1794年11月19日在倫敦締結《傑伊條約》。傑伊條約激怒了法國,當時法國正在與英國交戰,法國認為這一條約意味著美國同英國形成了同盟,破壞了此前美國在英法戰爭中一直保持的中立,實質上違反了美國同法國之間的友好通商條約。

1795年6月24日,除西印度群島的貿易條款外,《傑伊條約》被美國參議院批准。《傑伊條約》的簽訂,使得原本與美國存在同盟關係的法國大為不滿,美法關係就此開始惡化,終致爆發了1797年的XYZ事件和1798-1800年的美法準戰爭。

1797年約翰·亞當斯當選美國總統後,他和他的聯邦黨主張加強聯邦政府的權力,極力反對法國大革命,批評法國大革命實施的壓制統治和極端激進主義,這導致了法國與美國關係的進一步惡化。
於是法國採取報復手段,扣留和掠奪美國船隻,造成了美國海上交通和商貿的巨大損失,據1797年7月美國國務院的報告,法國共扣押了近300艘美國船隻。面對法國人的報復,以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為代表的聯邦黨人要求對法國開戰,而以托馬斯·傑弗遜為代表的民主共和黨人則同情法國反對開戰,而身為聯邦黨人的亞當斯也不願看到戰爭,他在1797年派出一支由查爾斯·科茨沃斯·平克尼、約翰·馬歇爾和埃爾布里奇·格里組成的外交代表團前往法國談判以期取得和平,力爭恢復兩國的正常外交關係。

條約內容

1794年5月,美國派特使約翰·傑伊赴英談判,並於1794年11月19日在倫敦締結《傑伊條約》,條約規定:
1、英國於1796年6月1日前從美國西北地區撤軍;
2、英國賠償被其劫掠的美國船隻的損失;
3、密西西比河向英美兩國開放;
4、美國禁止在美國港口裝備針對英國的私掠船;
5、美國在英屬東印度群島享受貿易優惠;
6、只準許美國以載重70噸以下的船隻同西印度群島進行貿易,且不得進行棉花、可可、食糖等商品的貿易;
7、雙方同意成立聯合委員會以確定美國同英屬加拿大間的邊界。

評價

《傑伊條約》是一個不平等條約,它承認了英國在北美大陸內河航行的自由和在西印度群島貿易中的優勢地位,使美國喪失了自己在領土主權和貿易方面的部分利益,因此在美國國內引發了以親法的民主共和黨為主的廣泛不滿。
然而,條約使得美英避免了在獨立戰爭結束後的短時期內再次爆發戰爭的危險,使美國得以暫時置身於因法國大革命而引發的歐洲戰事之外,為獨立之初的美國贏得了一個相對和平的國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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