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修正案

《倫敦修正案》是《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非常重要的一個修正案。倫敦修正案增加了四組新的受控物質,包括附屬檔案B的第二組四氯化碳(CTC),附屬檔案B的第三組甲基氯仿(TCA),附屬檔案B的第一組10種其他全鹵化氟氯化碳,以及附屬檔案C的34種全氟氯氫(HCFC),並定義HCFC為過渡性物質。除HCFC外,倫敦修正案規定了其他幾組新物質的淘汰時間表。倫敦修正案的另外一個重要成果即設立了臨時多邊基金作為議定書的財務機制以幫助合格的第5條締約方執行控制措施。

概述

倫敦修正案》是《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非常重要的一個修正案。倫敦修正案增加了四組新的受控物質,包括附屬檔案B的第二組四氯化碳(CTC),附屬檔案B的第三組甲基氯仿(TCA),附屬檔案B的第一組10種其他全鹵化氟氯化碳,以及附屬檔案C的34種全氟氯氫(HCFC),並定義HCFC為過渡性物質。除HCFC外,倫敦修正案規定了其他幾組新物質的淘汰時間表。倫敦修正案的另外一個重要成果即設立了臨時多邊基金作為議定書的財務機制以幫助合格的第5條締約方執行控制措施。

來歷

《倫敦修正案》於1990年6月29日在倫敦簽署,1992年8月10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175個締約方。1991年6月14日,中國正式簽署加入該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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