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

候選人

候選人(candidate),選舉國家權力機關代表或公職人員時先提出供選舉人選舉的人員。在選民登記、公布選民名單以後,即按選區提出候選人。

基本信息

資格

候選人候選人
在中國,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須為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45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才能當選外,對候選人無其他資格限制。選舉法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按選區或選舉單位提名產生。

提出方式

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聯合推薦或者單獨推薦

②任何選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聯名推薦。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應多於應選代表名額。在實行直接選舉的選區里,由選舉委員會匯總候選人名單後,在選舉日15天以前公布,並提交選民小組討論、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在選舉日前5天公布。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由各該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把候選人名單提交全體代表討論、協商,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代表候選人的推薦者應向選舉委員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介紹候選人的情況,選舉委員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向選民或者代表介紹代表候選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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