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函舉報

信函舉報是指舉報人將要舉報的案件線索寫成書面材料,送交或者郵寄給有關部門或舉報機構的一種舉報方式。這是目前民眾舉報最為普遍和常用的一種方式。長期以來,信函舉報在反腐倡廉和懲治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鬥爭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格式

信函舉報的信函舉報也稱為舉報信,一份寫得好的舉報信,不僅有利於查處和懲治職務犯罪,而且有利於公民實現憲法賦予的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監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權利。

舉報信格式一般來說分為開頭、正文、結尾三大部分,具體來說,書寫舉報信應注意以下幾點:

首先,要有醒目的

題。寫舉報信就象寫文章一樣,應該有一個標題,而且標題應直接點明被舉報人以及舉報內容的性質。如:“關於某某涉嫌貪污問題的舉報”、“關於某某涉嫌受賄問題的舉報”等等。標題醒目就會使的舉報的問題一目了然,留下深刻的印象。

其次,要介紹清楚舉報人和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舉報信的開頭應頂格寫上受理舉報的單位和個人的名稱,如:“某某檢察院舉報中心”、“某某檢察長”。之後另起一行,先介紹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在某省、某市、某縣的什麼單位,擔任什麼職務,聯繫電話等。介紹完舉報人的情況,另起一行詳細寫明被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尤其是要寫明被舉報人系什麼地方人,什麼單位,擔任什麼職務等情況。如果被舉報人是多人的,還要一個一個分別寫清楚。

再次,要詳細寫清楚要舉報的違法犯罪的事實。舉報信的關鍵是在正文部分,寫正文部分,要力求用最簡練的語言,把要舉報的問題寫清楚。敘述案件情況要按照時間順序,逐項寫明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手段、具體情節和後果等。如果掌握有犯罪證據或者有證明人、知情人的,還要將證據情況,證明人和知情人的姓名、單位、電話及聯繫辦法等寫清楚。

最後,在舉報信的結尾部分,要發表自己對案件的看法,提出具體的要求,並簽上自己的姓名,寫上聯繫辦法和寫信的時間。

信函內容

信函舉報的信函內容以真實、客觀、證據、違法犯罪過程見證為生命,是信函成功舉報的必備條件,因此,要求信函舉報的內容必須儘量做到:

一是所舉報的內容應當真實,可靠。必須實事求是,不能隨意誇大或歪曲事實,不能道聽途說,更不能無中生有。切忌把自己主觀上的懷疑、推測作為真實情況反映,更不能為了個人義憤和引起舉報機構的重視而故意捏造或編造事實情節。

二是要注意對原始書證和物證的保存。如果掌握有證據,在舉報信中可把掌握的證據寫清楚,說明證據的來源。千萬不要把對案件有證明作用的原始書證、物證,如證券、票據、單據等夾在心中一起寄出。對原始證據要妥善保管,隨信可以先寄證據的複印件,原件留待調查時,可當面提供給辦案人員。

三是舉報犯罪是公民的法律義務也是公民權利,因此,公民信函舉報既可以看成是公民依法履行自己的權利,當然也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必須對自己負責,書寫舉報信一定要以嚴肅的態度認真對待並且負責到底。

四是書寫舉報信手寫、列印均可,但是手寫一定要用鋼筆或毛筆,字跡要工整、清楚,以便辦案人員辨認和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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