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基金

保險基金

保險基金:是指專門從事風險經營的保險機構,根據法律或契約規定,以收取保險費的辦法建立的、專門用於保險事故所致經濟損失的補償或人身傷亡的給付的一項專用基金,是保險人履行保險義務的條件。保險基金是為了補償意外災害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因人身傷亡、喪失工作能力等引起的經濟需要而建立的專用基金。險基金是一種社會後備基金。社會後備基金的主要形式如下:集中形式的後備基金、自保形式的後備基金和保險形式的後備基金。

特點

保險基金是一種社會後備基金。社會後備基金的主要形式如下:集中形式的後備基金、自保形式的後備基金和保險形式的後備基金。而保險形式的後備基金即保險基金是保險機構通過簽訂契約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而形成的一種後備基金,用於因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的補償。它的運動過程包括三個階段:保險費收取;資金的積累和運用;經濟補償。

保險基金保險基金

保險基金一般有四種形式:

(1)集中的國家財政後備基金。該基金是國家預算中設定的一種貨幣資金,專門用於應付意外支出和國民經濟計畫中的特殊需要,如特大自然災害的救濟、外敵入侵、國民經濟計畫的失誤等。

(2)專業保險組織的保險基金,即由保險公司和其他保險組織通過收取保險費的辦法來籌集保險基金,用於補償保險單位和個人遭受災害事故的損失或到期給付保險金。

(3)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作為國家的一項社會政策,旨在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失業、災難和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力。社會保障一般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和社會救濟。

(4)自保基金,即由經濟單位自己籌集保險基金,自行補償災害事故損失。國外有專業自保公司自行籌集資金,補償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損失;我國有“安全生產保證基金”,通過該基金的設定,實行行業自保,如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設定的“安全生產保證基金”即屬此種形式。

性質

保險基金是社會後備基金的一種特殊形態,從經濟範疇的本質屬性上考察,它與其他形式的後備基金在性質上是互異的。財政集中型的國家後備是國家憑籍政權的力量強制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是無償的,體現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關係;互助型的後備基金是一種合夥出資的共同體共同出資形成的,雖然在合伙人之間存在權利與義務關係,但他們之間不存在商品交換關係;自保形式的後備基金則是一種自擔風險的財務處理手段。而保險基金則是體現著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的以等價有償為原則的商品交換關係。可見,保險基金是以等價有償原則而建立的一種後備基金。

主要特點

(一)專用性

(二)契約性

(三)互助性

(四)科學性

(五)金融性

保險基金的金融性來自兩個方面:

(1)儲蓄壽險中的儲金部分;

(2)保險基金中的總準備金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通過強制徵收,用於抵禦勞動風險的一項基金。籌集對象包括政府、集體和個人。

社會保險基金一般有4個來源:

一是由參保人所在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二是由參保人按其工資收入(無法確定工資收入的按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百分比繳納的保險費;

三是政府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補貼;

四是社會保險基金的銀行利息或投資回報及社會捐贈等。

不同社會保險項目的資金來源渠道不完全相同。絕大多數國家的財政都對社會保險基金承擔責任,有的是直接撥付,有的是彌補缺口。從分項目來看,多數國家的養老和醫療保險費是由政府、僱主、雇員共同承擔的。失業保險費多由僱主負擔,國家給予補貼,雇員有繳費的,也有不繳費的。工傷保險費多數由政府和僱主負擔,雇員不繳費。

主要來源

(一)公共部門保險費支出

1.公共部門保險費支出的來源

公共部門一般指政府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它們的經費來源是財政撥款。

2.公共部門保險費支出的對象

(1)公共部門商業保險費的支出

(2)公共部門社會保險費支出

3.公共部門保險費支出的性質

公共部門上述兩項保險費支出,應被認為是國家財政支出的公共消費部分。不管社會制度如何,這部分支出不是為了滿足公共需要就是為了“官辦濟貧”事業,對促進社會安定發揮著積極作用。

(二)居民個人保險費支出

1.居民個人保險費支出的來源

如果嚴格按照馬克思勞動價值論原理,這部分保險費支出可來源於社會總產品價值:一是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他們的保險費支出來源於收入;一是非物質生產部門的勞動者或其他收入者,他們的保險費支出則來源於國民收入。

2.居民個人保險費支出的對象

(1)居民個人財產及附加險支出

(2)居民個人人身保險支出

(3)居民個人社會保險支出

(4)居民個人職業責任險支出

3.居民個人保險費支出的性質

(1)純消費性支出

(2)儲蓄性支出

(3)工資稅性質的支出

(4)營業成本性的支出

(三)企業保險費支出

1.企業保險費支出的來源

企業保險費支出來自於企業淨增價值,職工的一部分剩餘勞動是企業保險費的源泉。由於企業是以收抵支的經濟核算單位,保險費支出在成本中列支,由銷售收入補償。

2.企業保險費支出對象

(1)企業財產保險和責任保險支出

(2)企業社會保險費支出

3.企業保險費支出的性質

(1)純消費性支出

(2)儲蓄性支出

(3)不追加商品價值的非生產費用

構成

(一)自有資本金

保險公司的自有資本金,包括註冊資本(或實收資本)和公積金。

(二)非壽險責任準備金

1.保費準備金

2.賠款準備金

賠款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告賠款準備金和已決未付賠款準備金。

3.總準備金

(三)壽險責任準備金

(四)保險保障基金

其他事項

在市場經濟已開發國家,保險經營機制是一種資信融通機制,保險人具有風險經營者和貨幣經營者的雙重身份。充分運用保險基金是世界各國保險業的通常做法,是保險業求得自我完善、自我平衡、自我發展的主要手段。保險基金的充分運用,其可觀的經濟效益不僅可以用於降低保費,減輕保險人的負擔,增強保險企業的競爭能力,促進保險展業,而且可以用於加速保險基金的積累,增加承擔風險的能力。本文僅就我國保險基金的運用問題做一探討。

一、我國保險企業對保險基金運用的不足

我國對保險基金的運用還存在著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基金運用表面看起來很熱鬧,什麼都做,但實際上比較混亂,效益低下。這既有外部環境的因素,也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因素,具體表現為:

1、指導思想上的錯誤。基金運用表面上看熱熱鬧鬧,但實際上並未把它上升到關係保險公司自下而上發展的高度上來認識。於是,“以貸促保”、辦福利性的“三產”企業以解決保險公司“內部問題”、“肥水不流外人田”等等認識和作法,使保險基金處於高風險、低效益狀態。

2、對基金運用風險意識不足。作為開發中國家,資金短缺是一種基本的經濟狀況。在經濟轉軌時期,大部分企業尚未完全轉變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經濟主體,因此在經營中資金供給由過去的靠政府轉為靠銀行,信貸更多地被賦予“輸血”功能,而不能真正成為銀行的創利業務。在這種特殊條件下形成的信貸資產風險頗高。具備較為完善信貸風險監控機制專業銀行尚且造成大量呆滯貸款,而保險公司對信貸、對一般性行業的企業投資以及房地產投資等並不具特別優勢,然而風險意識又不足,缺乏有效的基金運用機制和風險監控機制,根本不具備從事信貸業務的條件。其基金運用形成貸款呆滯、“三產”企業效益低下、房地產投資資金大量沉澱。

3、缺乏基金運用專業人才。基金運用和保險業務是運用方式完全不同的兩種業務。我國的保險機構中保險專業人才不少,這是一大優勢,但資金決策者不懂投資風險,投資經營者不懂投資分析,忽視機遇,缺乏社會發展的超前意識,不懂得保險專業人才不能等同於投資專業人才,只懂得“我有錢,錢能生錢”的簡單經驗。

二.我國保險基金運用原則的取向

1、政策導向性。保險投資的政策性是社會主義保險區別資本主義保險的根本之處。我國的保險投資要服從於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對巨觀資金的控制,做到既有利於整箇中央銀行加強巨觀調節,又能取得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投資社會性。保險基金來源於社會各方面、各階層,屬於大眾積累。因此,保險投資也要滲透各個領域,投資於國家、企業、個人,為大眾服務。如:投資用於經濟建設和工業生產;投資債券用於公路、鐵路、橋樑等社會發展事業;投資用於興建住房,發展教育,增加公用設施等福利事業;投資用於第三產業等等。由於保險基金投放在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密切相關各個方面,就使保險與億萬國民的多種利益緊密地連線在一起,在客觀上提高了保險的社會地位。因此,從投資的社會性來看,投資所產生的效果遠非僅是盈利本身,它在客觀上產生的社會影響是難以估量的。

3、投資風險性。保險企業的經營者始終要把隨時應付不可預測的風險放在首要位置,使大部分保險基金具有隨時變現性,對短期內難以變現的長期投資必須控制在一定比例內。雖然《保險法》的規定限制了這方面的投資,人民銀行總行已不在核准投資指標,但財政部財務制度規定50%的資本金可用固定資產。我認為,這是一個不應該超過的嚴格界線,特別是對於新公司,一方面要靠資本金防範風險;另一方面又要靠資本金建設公司,二者兼顧是非常必要的。

4、投資效益性:保險基金有償使用,不僅在外部必須有償使用,而且在內部包括下投的營運資金以及保險基金在機構內部調劑都應該實行有償使用,其做法可借用銀行存款利息率和利差率方法來制定有償使用的辦法,實行基準利率,使保險基金經營講效益、講成本、講加速周轉,每用一元錢都要進行核算,真正使保險企業的集約經營深入到資金運用領域。

5、適度集中使用。這是由於保險的大多數法則表明保險的補償是不均衡的,保險事故發生在一些企業或者一些地區,特別是發生巨災時須要支付的大量賠款,當地的保險機購不能解決,要靠上級公司或者是靠總公司調劑,這就從客觀上要求,保險基金除應付平常賠付的資金以外,應適度集中以保證整個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轉,加強服務和提高信譽。從另一個角度看,集中資金有利於規模經營產生規模效益,通過靈活調度減少鋪底資金,從而抽出一塊穩定資金來源,投向收益率更高的途徑加以使用。從這兩個方面出發,適度集中使用保險幾基金是非常必要的。

6、專門機構管理。這是用好、管好保險基金的重要保證,因為保險基金運用不同於保險業務管理,有其自己的運動規律和不同的核算方法,面對的不是保險市場而是資金市場,必須掌握資金市場信息來研究運用的決策,特別是在產、壽險分業管理、長期與短期業務嚴格分開管理之後,必須掌握長短期分別使用,這就增加了保險基金使用的複雜性,為此建立專門機構搞好保險基金運用是非常必要的。

三、我國保險基金的投資方法的選擇

1、銀行存款、政府債券是流動性最強、安全性最高的資金運用形式,其收益較穩定但偏低,僅能基本滿足資金的保值要求,很難獲得資金的增值,更無法滿足保險成本日益提高而對資金運用提出的回報要求。儘管如此,在目前加強[[金融風險防範]],保險基金運用效益普遍較差、基金大量沉澱的現實中,這種運用方式仍不失為一種較好的選擇。

2、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與往來。(1)短期拆借與融資業務。拆借是指通過區域性融資中新見證的一種場內的、有組織的競價性的資金短期融通方式,這種規範的拆借業務風險小、流動性強,能獲得比同期銀行存款或國債高出l~ 3個百分點的收益。(2)委託資金運用。選擇一些實力強、信譽好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投資基金公司等,與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委託其運用資金。在具體操作中,可採取保底收益、超比例分成的形式,或要求以有價證券或有價權益作抵押以確保資金的安全性。

3、股票投資。雖然我國股市投機的氣氛較濃,但若能在相對低位介入,以中長期眼光選擇績優股或高成長潛力股,可享受我國最優秀的企業在國家新一輪經濟成長中帶來的高回報;另外,一級市場發行的市盈率偏低,參與新股認購風險也是較小的。對於大資金參與一級市場認購,目前市場上能有10%左右的利潤。

4、房地產投資。保險公司的實力在資金和資產兩方面,房地產投資則是資產增殖的主要途徑。在運作中,應摒棄那種以差價賺取利潤的方式,可以建造或改造有潛質的物業出租:一方面,每年的租金收入可以逐步收回投資;另一方面,物業的增殖又增強了公司的實力;同時,還有利於保險公司營業網點的建設和公司的社會形象塑造。據測,約15年的租金收入可收回投資,而物業的使用年限為50~ 70年,且物業出租管理較為簡單,所以說這是一種較為合適的投資方式。

5、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公路、橋樑、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的特點是投資大、收益長期穩定、管理簡單,往往還能獲得政府的支持並有良好的公眾形象,能較好的滿足保險基金使用周期長、回報要求穩定的特點。由於投資大,實際運作中可採取控股或參股的形式,在獲得穩定收益的同時分散風險。

綜上所述,市場的廣闊與多變,使保險企業進入了一個新階段,保險企業應改變以往的認識,以著重培養專業型人才為基礎,擴大風險經營意識,找準投資目標,創造更大的收益。這樣才能增強保險企業承擔風險的能力,使企業更加完善,在國內、國際激烈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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