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貼費

供電貼費

供電貼費(eapitalContributionofpowersup-ply),新用戶或原有用電戶增加用電容偏分擔的用戶廠(場)外的供電工程建設費用。

供電貼費供電貼費

供電貼費(eapitalContributionofpowersup-ply)新用戶或原有用電戶增加用電容偏分擔的用戶廠(場)外的供電工程建設費用.一些國家採取由供電企業向申請用電戶收取供電貼費的辦法,中國也較早地實行了此種辦法,並多次調整了收取供電貼費的範圍和標準。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計畫委員會發布了《供電貼費的收取標準和管理辦法》

主要內容

其主要內容是:
①在380/220V和10、35、63、110kV五種受電電壓的用戶申請用電時,每千伏·安(千瓦)應交貼費的標準額;
②臨時用電用戶要預付貼費,待用電終了視用電時間長短退還全部或部分貼費的比例;
③部分非營利的公用福利型用戶減少貼費的辦法:
④申請多路電源供電的用戶,每路電源分別交付貼費的標準;
⑤經濟特區以及電纜線路供電需要提高貼費標準的審批辦法等。

現狀

多年來,供電貼費已成為電力企業籌集建設資金的一項重要來源(見資金籌集).為了開拓電力市場,促進電力消費,減輕電力用戶負擔,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聯合發文,自2000年6月10日起,將現行貼費標準(即前述1993年發布的標準)降低一半。隨著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在電價結構調整中包含電網建設資金後,供電貼費政策終將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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