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教規

使徒教規,早期基督教文獻。編者不詳。約3世紀或4世紀編纂於埃及;也可能編纂於敘利亞。共30章。1—3章以巴拿巴書信作為引言。4—14章由《十二使徒遺訓》的前6章所改作,把一些倫理訓言歸之於使徒所述,如“彼得說”、“約翰說”等。15—30章記述教會內各種不同職位的規章和職責。文章結構表明全書是由各種資料匯集加工而成。甚至將同為一人的彼得和磯法作為不同的二人來處理。《聖經》故事中拉撒路的姐姐馬大和馬利亞也與使徒同列而發言。各級職位列作主教、長老、讀經員、執事、寡婦、平信徒和女執事等。原本為希臘文,有拉丁文、敘利亞文、科普特文、阿拉伯文和衣索比亞文等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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