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毓桓

何毓桓

何毓桓為甲級重犯,於1992年因藏有軍火、企圖開槍被重判25年。其後他因在監獄屢次襲擊懲教人員、囚犯、甚至赤柱監獄前“一哥”鄭文偉,刑期增至43年,所以被冠以“監房拉登”的稱號。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何毓桓,綽號(花柳全),由於他是非法入境者,故迄今仍相信他使用假名。他自稱在湖南出生,學歷只有小五程度,與前妻育有三名子女。何於1991年在香港因犯下四宗持械劫案,連串械劫及軍火案,被重判30年監禁。

入獄後,何先後在赤柱監獄犯下多次襲擊懲教人員及囚犯紀錄。在2003年5月,他以自制利器把同倉囚犯傷至下半身癱瘓,被判處八年徒刑,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加上其他刑罰所以要多加監禁至接近四十年。而他亦曾在2004年1月26日中午,假借向巡倉的太平紳士投訴,先以粉末撒向懲教職員雙眼,隨即以暗藏的鋒利鋁片刺向赤柱監獄總監督鄭文偉的頸部,幸被當時懲教員及時制服。及後,2004年,何曾兩度在獄中自殺。

獄中行刺

何毓桓,涉嫌在石壁監獄內,持削尖牙刷柄插傷有積怨的兩名犯人。兩名傷者分別姓麥、四十八歲,左眼近上眼皮受傷流血,經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救後仍需留醫,不排除傷及眼球造成失明;而另一傷者姓宋、三十五歲,左面及額角受傷,屬表皮割傷,經送院敷治已無礙。

現場為大嶼山石壁監獄,昨午一時許,囚犯被安排到飯堂進午膳後,正等候往工場工作,各人坐在座位,旁邊有懲教署職員看守。
其間,何疑與身旁兩名囚犯因私人恩怨爭執,有人突從身上取出一柄削尖牙刷,不由分說瘋狂襲擊兩人,其中一人似是目標,被人蓄意狂插眼睛,導致左眼受傷流血,另一人則被刺傷頭面。
在場懲教署職員見狀,大聲喝止及按響警報系統,飯堂大閘隨即關上,多名懲教人員持警棍戒備,再沖前將三人分開,並制服涉傷人姓何囚犯,另兩傷者送往監獄內醫療室治療。
兩人經初步診治,其中一人傷勢嚴重,懲教署報警,並召直升機協助將兩傷者送院,他們經治療後,重傷犯人需留醫,另一人無礙。事後警員到場向涉案犯人調查,案件列作傷人案處理。
懲教署發言人稱,事件涉私人摩擦,事發時有懲教署職員在旁,已作出制止,事件交由警方調查外,懲教署會跟進。
石壁監獄位在石壁水塘道四十七號,屬高度設防監獄,收容四百二十六名成年男性囚犯,每人要獨立囚禁,最著名重犯包括林過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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