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制

所謂任子制,顧名思義,就是任用子弟為官的一項制度。 據《漢官儀》所載,漢政府規定:“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歲,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 ”意思是,兩千石以上官員,只要任滿三年,即可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官。

所謂任子制,顧名思義,就是任用子弟為官的一項制度。據《漢官儀》所載,漢政府規定:“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歲,得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意思是,兩千石以上官員,只要任滿三年,即可任“同產若子”一人為郎官。此制度肇始於西漢哪位皇帝已無明確史載,但是從《漢書》查證,至少在漢武帝時就已通行。

影響

其一,直接導致了政治的腐敗。歷兩漢數百年之久的外戚專權、宦官亂政現象與任子制有著直接、間接的關聯。其二,任子制的實施和擴大,對於漢代社會乃至其後數百年的歷史發展都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一個凌駕於社會之上的豪門集團在任子制的孵化之下逐步形成,魏晉南北朝的門第閥閱,就是以祖上官位的高低確定的,這往往能追溯到漢代時祖宗的官爵。所以,任子制實為門閥制的溫床、搖籃。

實質

任子制是封建宗法社會的產物,嚴重破壞了封建官僚制度,成為官場腐敗、政局動亂的一個重要原因。應當看到的是,它是封建帝王為了維護家天下統治的主觀需要和封建社會中小農經濟、宗法關係相結合的產物,是違背歷史發展潮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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