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池州市中心支行

池州市在政策工具運用上,主要涉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為在人民銀行開立帳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再貼現;向商業銀行提供貸款的機構

機構概況

人民銀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履行中央銀行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行的有關規定,在轄區內貫徹執行貨幣政策;發行和管理人民幣流通;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經理國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負責信貸徵信市場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參與轄區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化解,維護地區金融秩序穩定。

在金融監督檢查上,重要涉及:執行有關存款準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執行有關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代理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行為;執行有關清算管理的行為;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

在行政審核許可方面,主要涉及:企事業單位開戶許可;貸款卡發放許可;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付匯核准;資本項目外匯資金匯出境外的購付匯核准;對外借款單位直接通過境外機構進行債務項下保值業務審批;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風險敞口審批;境內機構外債、外債轉貸款、對外擔保履約核准;資產管理公司對外處置不良債務登記及外方所得收益匯出核准;出口單位收匯分類核銷核准;出口單位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核准;出口單位退賠外匯核准等等。

同時,人民銀行池州市中心支行還擔負著部分其他職責,主要包括: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協調相關金融事務,搭建銀政、銀企交流合作平台,提供經濟金融分析報告;促進貨幣信貸政策在本轄區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制定專項信貸指導意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對薄弱環節的投入;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與配合,積極推進轄內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目標的實現;協助地方政府建立金融穩定工作協調機制、推動轄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改善轄區金融秩序和環境;廣泛開展信息調研,宣傳金融法律法規、金融政策、金融知識;牽頭成立金融學會、錢幣學會等社團組織。

機構設定

1.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辦公)

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行長辦公會、行務會議及重要工作會議;負責綜合文秘、信息綜合、信訪、檔案、保密、金融宣傳等工作;負責上級批辦事項、中心支行重大決策事項和行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負責管理和指導中支系統金融法制工作。

2.貨幣信貸管理科

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貨幣信貸政策,按照轄區經濟金融運行實際,有效開展信貸視窗指導;負責加強與地方政府各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合作,共同搭建政銀企合作機制;負責做好轄內銀行、保險、證券業機構的風險監測和預警,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建立並完善區域金融穩定監測指標體系,定期開展金融風險狀況評估;負責積極推進地方政府加快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負責認真做好利率監測分析和貨幣市場運行監測分析工作,管理和運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工具,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工作。

3.調查統計科

負責徵信和管理企業、個人徵信系統工作;負責辦理貸款卡發放、年檢和檢查工作;負責轄區金融統計的管理、培訓、檢查、分析、信息披露及考評工作;負責金融學會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負責金融課題、貨幣監測、專項調查、制度性調查工作。

4.會計財務科

負責貫徹實施人民銀行會計制度和各項會計核算辦法,組織人民銀行財務預算管理和財務經費核算,監督檢查財務制度執行情況;負責貫徹實施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集中採購管理辦法,管理轄區國有資產,歸口管理轄區集中採購工作;負責貫徹實施人民銀行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組織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初步設計工作;負責轄區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及相關係統的推廣套用,對銀行機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並按規定進行處罰;負責反洗錢工作;負責轄區內銀行卡管理、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金融機構間的支付、清算糾紛,受理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對違反支付結算法律法規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5.科技科

負責轄區人民銀行系統的科技建設和管理,承辦辦公自動化系統、業務套用系統的建設、維護等技術服務工作;協調銀行卡聯網通用測試工作。

6.貨幣金銀科

負責發行庫房管理工作;負責人民幣發行基金的保管、調運、復點、銷毀和核算工作,以及各商業銀行存取現金業務;負責反假人民幣組織、宣傳、培訓和檢查工作;負責流通中人民幣管理和裝幀人民幣的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轄假幣收繳、鑑定管理工作。

7.國庫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庫條例及相關規定;負責經理本級國庫,組織國庫會計核算,管理轄內各級國庫業務;負責加強並監督庫款的支撥和退庫,防範國庫資金風險,維護國庫資金安全;負責加強國庫會計工作的檢查、輔導、調研分析工作;負責向上級國庫和同級財政機關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負責組織轄內發行國家債券的宣傳、兌付和銷毀工作;負責配合財政、徵收機關改革,協助徵收機關做好稅收及時入庫和延解積壓查處工作。

8.內審科

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負責轄內人民銀行系統內審監督檢查工作。

9.人事科(與組織部合署辦公)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民銀行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保險統籌、培訓及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黨的組織工作、統戰工作。

10.外匯管理科

負責轄內國際收支和外匯收支統計、管理、預警和分析工作;負責轄內外匯經常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轄內外匯資本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轄內國際收支申報工作;負責依法檢查轄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負責監督管理外匯市場的運作秩序,對轄區外匯業務的市場準入進行審批,分析預測外匯市場的供需形勢,向上級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議和依據;負責規範轄內外匯賬戶的管理工作。

11.事後監督中心

對所在人民銀行會計、發行、國庫、外匯等核算業務進行事後監督。

12.保衛科

負責轄內人民銀行系統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工作,承擔本行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13.紀委監察室

承擔本行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指導、監督轄內各縣支行的紀檢監察工作。

14.宣傳群工部

負責轄區內人民銀行系統宣傳、工會、共青團、民眾工作。

15.機關黨辦

負責中心支行機關黨組織建設、黨組織工作計畫和黨員發展工作。

16.營業室

組織轄區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日常核算工作,保證轄區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17.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本單位的後勤保障。

18.學會辦

負責中心支行系統金融研究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東湖中路1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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