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

內容介紹

本書主要內容包括: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現代憲政史上的一大貢獻;重溫人權:格奧爾格·耶利內克論權利與國家。

作者介紹

格奧爾格·耶利內克(1851-1911)
德國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法律實證主義的重要批判者之一。曾在維也納大學、海德堡大學與萊比錫大學學習哲學、歷史與法律,獲得哲學博士與法學博士學位。其在短暫的行政工作之後,開始在維也納大學教授國家法與國際法。1889年,其因猶太出身而無法獲得進一步升遷,不得不轉向柏林,在那裡獲得教授職位,此後先後在巴塞爾、海德堡等地任教。1896年,榮膺普林斯頓大學名譽博士。其一生都在與19世紀後期主導德語公法學界的法律實證主義抗爭,堅持在社會與政治中理解公法理論。其“倫理最低限度”的法律定義,及主觀公權利體系對德國法學產生了持久影響。其代表作有《法的社會意義》、《主觀公權利體系》、《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國家學通論》等。

作品目錄

一項早期法律一宗教研究及其缺陷 ——19世紀德國公法理論背景 的切入點(代譯序)/Ⅰ英譯者序言/ⅩⅤ作者序言/ⅩⅥ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 現代憲政史上的一大貢獻第一章1789年8月26日法國權利宣言及其意義/1第二章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並非 這一宣言的淵源/6第三章北美各州的權利法案是其模型/10第四章維吉尼亞權利法案及其他北美 各州的法案/17第五章法國宣言與美國宣言的對比/21第六章美國權利宣言與英國權利宣言 的對比/33第七章英屬美洲殖民地的宗教自由: 人的普遍權利法則所確立之理念的 淵源/44第八章美國革命期間人權與公民 權利體系的創建/58第九章人權與權利的日耳曼觀念/66 重溫人權: 格奧爾格·耶利內克論權利與國家一、格奧爾格·耶利內克與 埃米爾·布特米論人權/76二、耶利內克與個人權利的智識源頭/89三、美國憲政主義在19世紀的德國/98四、威廉二世時期德國的耶利內克與國法學/108五、重溫人權:耶利內克與美國/134附錄一法國人權與公民權利宣言/142附錄二維吉尼亞權利宣言/146附錄三英國權利法案/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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