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特質

人格特質

是一種能使人的行為傾向表現出一種持久性、穩定性、一致性的心理結構,是人格構成的基本因素。 這些特質越是穩定,在不同情況下出現的頻率越高,那么在描述個體行為時就顯得越重要。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人格特質指的是在不同的時間與不同的情境中保持相對一致的行為方式的一種傾向。

人格特質 人格特質

人格特質是指在組成人格的因素中,能引發人們行為和主動引導人的行為,並使個人面對不同種類的刺激都能做出相同反映的心理結構。

歷史的人格

對於人格特質的研究,早在 1921 年心理學家榮格( Carl Jung )就採取科學方式把人分為直覺型(Intuitor)、思考型( Thinker )、情緒型( Feeler )、和感覺型( Sensor )等 4 種。此後心理學家便創造出各種不同的行為模式,有些細分為 16 種或更多種類型,但最常用的還是以4 種作為分類基礎。

另外有 2 位行為管理學家東尼‧亞歷山卓( Tony Alessandra )和麥可‧歐康諾(Michael J. O'Conor)則把人格特質分為以下 4 種:

1. 指揮者( Director )

這類型的人果敢、堅定、充滿自信,重視效率、喜歡競爭、勇於接受挑戰和冒險,在工作上會努力達成目標、注重最後的結果,是天生的領袖和行動者,但是比較霸道沒有耐性,常常直話直說,容易得罪人,而且無法容忍別人的能力不足。

2. 社交者( Socializer )

這類型的人樂觀、活躍、積極、熱心,喜歡錶現、愛說話、愛表達意見,具有創意、直覺力強、人際關係很好,但是注意力無法持久,容易感到無聊,要不斷尋找刺激,做事衝動,不注意細節。

3. 協調者( Relater )

這類型的人友善、隨和、愉快,謙虛、有禮,樂於和別人合作,關心別人、寬容別人,但比較謹慎小心、不敢冒險,喜歡照章行事、難有突破、不輕易改變。

4. 思考者( Thinker )

這類型的人理性、細心、深思熟慮,注重邏輯、善於分析,做事有條理、有規律,重視細節,但比較保守、內向,有時過於吹毛求疵、要求過高,討厭不講理的人。

現代的人格

一、奧爾波特的人格特質論

高爾頓·威拉德·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1897-1967)的人格特質論(trait theory),系以個案研究法,從很多人的書信、日記、自傳中,分析出各種具有代表性的人格特質。他認為特質是人格的基礎,但他反對弗洛伊德虛幻式的人格結構看法。他認為人格特質是每個人以其生理為基礎的一些持久不變的性格特徵。他將人的特質分為共性和個性兩類。

共性特質是在某一社會文化形態下大多數或群體所具有的的共同特質。

個性特徵是指個體身上所獨具的特質。個性特徵又分為以下三大類:

1. 首要特質

所謂首要特質(cardinal trait),是一個人最典型、最具概括性的特質。小說或戲劇的中心人物,往往被作者以誇張的筆法,特別突顯其首要特質。如林黛玉的多愁善感。

2. 中心特質

所謂中心特質(central trait),是構成個體獨特性的幾個重要特質,在每個人身上大約有5-10箇中心特質。如林黛玉的清高、聰明、孤僻、抑鬱、敏感等,都屬於中心特質。

3. 次要特質

所謂次要特質(secondary trait),是個體不太重要的特質,往往只有在特殊情境下才表現出來。如有些人雖然喜歡高談闊論,但在陌生人面前則沉默寡言。

二、卡特爾的人格特質論

雷蒙德·卡特爾對人格特質理論的主要貢獻在於提出了根源特質。1949年,卡特爾用因素分析法提出了16種相互獨立的根源特質,並編制了《卡特爾16種人格因素測驗》(16PF)。這16種人格特質是:

樂群性、聰慧性、情緒穩定性、恃強性、興奮性、有恆性、敢為性、敏感性、懷疑性、幻想性、世故性、憂慮性、激進性、獨立性、自律性、緊張性。

卡特爾認為在每個人身上都具備這16種特質,只是在不同人身上的表現有程度上的差異。

三、現代五因素特質理論

20世紀80年代以來,人格研究者們在人格描述模式上達成了比較一致的共識,提出了人格五因素模式,被稱為“ 大五人格”。這五種人格特質是:

情緒穩定性:焦慮、敵對、壓抑、自我意識、衝動、脆弱

外向性:熱情、社交、果斷、活躍、冒險、樂觀

開放性:想像、審美、情感豐富、求異、智慧型

隨和性:信任、直率、利他、依從、謙虛、移情

謹慎性:勝任、條理、盡職、成就、自律、謹慎

最佳人格特質

是指使人達到最佳智力及技能狀態的人格特質。R·W·柯安對人的最佳人格特質進行了研究,對達到最佳操作水平者的人格特徵進行了多項測量與分析,最後通過因素分析的方法概括出5個基本特質:①效率;②創造性;③內在的和諧;④良好的人際關係;⑤超脫。這五個基本人格特質即是最佳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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