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指城鎮公共綠地面積的人均占有量,以平方米/人表示,生態市達標值為≥11平方米/人。具體計算時,公共綠地包括:公共人工綠地、天然綠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綠地。

簡介

城市非農業人口每人擁有的公共綠地面積。計算公式為:
人均公共綠地面積 = 城市公共綠地面積 / 城市非農業人口
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指城鎮公共綠地面積的人均占有量,以平方米/人表示,生態市達標值為≥11平方米/人。具體計算時,公共綠地包括:公共人工綠地、天然綠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綠地。

公共綠地發展歷史

《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建設的通知》中要求:到2005年,全國城市規劃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8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0平方米以上。中共杭州市委九屆五次全會通過的《關於高起點推進城市化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強城鄉綠化,實施“千里綠色通道”工程,基本建成以河道、道路、鐵路為骨架,覆蓋整個城區範圍的綠色網路;推進園林進村,大力實施“百村園林綠化工程”,進一步綠化、美化城鄉人居環境;在城市東部和北部建成2—3個100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生態林地,在城區內建成一批5萬平方米以上的市、區級公園,同時通過調整用地性質,建設街頭公共綠地,基本實現500米內能見公共綠地的目標。到200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63.5%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化率達到42%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達到10平方米以上。(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市建設“城鎮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指標實現程度預測值(達標值:11平方米/人)


2002年 2005年 2010年 2015年
市區 6.68 ≥10 ≥12 >12
全市 6.42 ≥10 ≥11 >12

根據《城市綠地分類標準》,現已採用“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取代“人均公共綠地面積“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公園綠地面積/城市人口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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