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老村街道

南京市樹德里社區隸屬白下區五老村街道管轄,社區管轄:長白街、普華巷、三條巷(部分)、二條巷、頭條巷。3000多戶,10000多人。

基本信息

介紹

南京市樹德里社區隸屬白下區五老村街道管轄,社區居委會位於白下區二條巷34號。社區管轄:長白街、普華巷、三條巷(部分)、二條巷、頭條巷。3000多戶,10000多人。社區配備了社區主任、副主任、幹事共8人。

社區主任:張以人女出生年月:1954年4月文化程度:大專、中共黨員(2005年度曾獲市優秀黨員稱號)2003年4月任社區主任、黨總支書記(現任紅花地社區主任)。

社區副主任:馬薇女出生年月:1960年9月文化程度:高中、中共黨員、區人大代表2003年4月任社區副主任、支部書記(現任三條巷社區副主任)。

社區幹事:袁泉女民政幹事。管理社區財務各本賬目(現在公交公司)。

社區幹事:汪曉春女計生幹事(管理社區辦公費用)。

樹德里社區自2003年4月由張以人擔當社區主任,馬薇擔當副主任以來,不是帶領6位幹事,以街道和社區工作為中心,服務於民,而是夥同社區幹事袁泉、汪曉春二人,利用社區內的有利條件,四人勾結在一起,背著其餘四位幹事,大肆侵吞、私分社區收入的各項公款,侵吞、私分資金項目有:各車棚管理費、房屋租賃費、義診費,甚至兩節慰問低保戶、困難戶的慰問金和慰問品(社區內各項資金收入自2003年4月至2006年1月匯總表見附屬檔案)。

張以人和馬薇這兩位頭上戴著耀眼光環的正、副主任(市優秀共產黨員、區人大代表),是兩位素質十分低下的人,日常的工作中處處以經濟利益為前提,有錢的就乾,沒錢的就罵。絲毫沒有一點為社區居民服務的思想,經常的口頭語是“沒有錢、哪個乾”。平時在社區也是如此,挑撥離間,造成社區幹事之間不團結,產生了一定的矛盾,直接影響了工作的開展。並且威脅下屬社區的幹事不準到街道反映事情,張以人說“街道領導也沒有幾個好東西,沒有正義的,你們以為反映事情是好事情啊,上面領導不喜歡聽,沒有不透風的牆,你們只要在上面放個屁我們都知道,講多了對你們沒好處。江山是我們打下來的,如果不要我們乾,你們一個也別想乾,老子不會饒過你們的,黑道白道都能來”(真不知這是個什麼人)。日常工作中也是,當著領導是一個樣,背著領導又是一個樣。同時工作中經常弄虛作假,如:在此次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中,什麼十個學習小組,根本就沒有。什麼總支書記、支部書記、小組長們冒著酷暑送資料上門,根本就沒有,僅有一位新來的幹事,冒著酷暑送資料上門。和南師大化院搞的回顧紅色經典,也不是匯報中的那么回事,事實上是南師大化院的學生搞回顧紅色經典活動,來到社區請各位幹事配合照幾張相,根本就沒有什麼和南師大搞回顧紅色經典活動。什麼雙十結對,根本就沒那回事,也是假的。平時工作中沒有利益,絕對不乾,在此也舉一例,前段時間頭條巷27#的住戶居民為感謝政府歸還其住房,將其住房改造成了一處養老院,現以完工。該居民特來社區通報一下,並希望能得到社區的支持,本來是件好事,區里都知道,可是張以人不是從社區工作考慮,而是該居民一走,馬上就說沒有回扣那個給你乾,總之就是沒有錢的事是不會辦的,她首先想到的不是作為一個社區主任,如何為社區民眾服務好。這就是一個社區主任的素質,太低了點吧。前段時間由於她們的問題,被街道調到其他社區工作,離開時張以人、馬薇、汪曉春三個人一同到社區內各車棚打招呼,說“我們走了,上交的費用要少交,現在社區有錢你們可以到社區去鬧”(而此前對社區內幹事說社區賬上沒有一分錢了,出現紅字。同時此前各車棚反映的各方面問題,從不解決)。馬薇副主任分管低保工作,完全做的是大家說的人情低保。符合條件不一定就能吃到低保,不符合條件的一樣可以吃到低保。如:低保戶王春生,此人有兩處房子在出租,本人還有看車棚的收入,完全不符合吃低保的條件,居民舉報後,馬薇說:“關我什麼事、又不是拿我的錢、拿的共產黨的錢、領導都怕他”。對於熟人想方設法教這些人鑽政策的空子,分戶口、少寫兒女,報下崗,隱瞞事實真相(例如:原社區主任彭金蘭的母親)。馬薇曾說過這些低保戶送東西都不會送,送到社區來乾什麼,人要會做人,有的人不會做人,捨得才有,捨不得的人就得不到。馬薇甚至鼓動一些人到街道鬧,指明路徑,並告訴他們不要講是我們講的(如:蠱惑三條巷112#509室居民張秀紅帶神經病女兒到街道鬧,回來後馬薇格外關心問,說“到上面鬧就解決問題了吧,這一下就上調了幾百元”,張非常感謝馬主任。並且在社區辦公室馬還說“街道領導吃到、拿到、快活到,叫我們做奉獻,我們也叫他們嘗嘗滋味”,真不知這是個什麼共產黨員)。而對另一些真正有困難居民,表現的十分冷漠,態度惡劣。如:家住二條巷45#306室居民來社區,反映家中生活十分困難,妻子患乳腺癌,每月醫療費6000-7000元,女兒在北京讀研究生,老夫妻各只有幾百元的收入,實在是沒有辦法了,到社區反映實際困難,期待組織給與關懷,解決一定的困難,但馬卻十分冷淡。後來是社區其他主任實在看不下去了,到其家中了解情況,看到真實慘景,向街道反映後,才得到重視,給予了一定的補助,暫時解決了一點點困難。居民張步銀的情況也是由於處理的不好,所以多次跑到街道去鬧。街道領導知道後,向社區了解情況後,馬十分生氣地說“到上面反映我們不好,我們就要刁難他”。並罵人家髒話。(這是什麼人大代表)諸如此類的情況還有。另外還有個十分重要的情況,就是有關馬薇的黨籍問題,社區內一直有人在說馬薇的黨員是假的,連總支書記張以人都對其他社區幹事說過有問題,並出示了原社區主任黃珉2003年4月份走時留下的一份資料(有關資料附後),通過有關資料可以看出馬薇是1998年4月來到社區工作,1998年8月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在2002年底選舉區人大代表時,區里要求選舉一名無黨派人士時,馬薇說她不是黨員,因此被選為人大代表,可是到了2003年4月選舉社區主任時,她為了競選社區主任,她又說她是預備黨員,當時也未見任何資料。現根據黨內有關登記資料顯示她登記的入黨時間是2003年6月,這就奇怪了2003年4月她說她是預備黨員,為何入黨登記時間為2003年6月,並且原社區支部書記黃珉和後來的書記張以人也不知道,所以黃珉走時留下這樣一份非常奇怪的有關馬薇的—“申請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而更為奇怪的是該考察表中沒有任何黨小組、黨支部、黨總支、入黨介紹人等的意見及批示,僅僅只有黨支部意見一欄里有一枚原白下區三條巷北段居民區支部委員會的章,連簽名、時間都沒有。據以前的老同志說1998年—2004年期間各社區,沒有發展過一個黨員。如果說是馬薇是在原單位入黨,但1998年4月已經在社區工作,不可能2003年6月再回原單位入黨,更不可能有1998年8月填寫的申請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和前面所提到的2003年4月她自己說的自己是預備黨員,前段時間街道在一次會議上又宣布馬薇的入黨時間是2004年7月,這樣一件嚴肅的事情怎可以變來變去,難道共產黨是她家開的,綜合上述有關情況和資料,馬薇真是一名十分奇怪的黨員。

經濟問題:張以人、馬薇、袁泉、汪曉春四人的重大經濟問題是,樹德里社區共有三本帳。一本是街道所發資金的賬目,一本是社區里各項收入的賬目,一本是四人帳。上交街道檢查的資金賬目完全是一本捏造的假賬目。另一本帳賬目是社區內車棚費、義診費、租賃費等。2005年內上交到社區的車棚費分別是每季度1575、450、1020、500、868、200、200、750、200、600、60元(總共十一處),全部相加每季收入大約是6423元。全年收入是6423×4=25692元。2003、2004、2005年三年的義診費大約都在4500元左右。三處租賃房每月(500、200、150元),全年850×12=10200元(租賃房地址:二條巷9—11#之間的平房—米店、二條巷51#平房—裁縫店、頭條巷14—16#門房)其他收入360元。社區的全年收入應該是25692+4500+10200+360=40752元。可是這40752元的收入除了每季度八個主任,每個發放150元車棚費,全年是150×8×4=4800元,剩下的40752-4800=35952元,不知哪裡去了,最近聽說帳上一分錢也沒有了。根據街道所發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的規定和按照社區的性質應該屬於團體,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些收入應該屬於團體,不屬於某個人或某4個人,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該公開,並得到大家的認可和同意,否則就有違法的嫌疑,私分和侵吞就更是違法的。2003年春節慰問困難老人、特困家庭區政府發的都是現金,平均200元,而實際上有的人被社區技術操作,不給現金,只象徵的買了點米和油,其餘的現金不知哪裡去了。另外原保潔員的工資上面發的是500元,而他們只發給400元。今年慰問困難戶的兩袋米、兩桶油也被他們扣下,作為他們中餐使用。同時在核查他們的問題時,發現明明困難戶孫學雲沒有收到慰問金或慰問品,可在慰問名單上有該困難戶(詳見慰問名冊、因時間關係有的還沒來得及調查)。2004年春節期間上級慰問困難戶的慰問品春竹牌保暖內衣,被他們剋扣了三套女式的,放在社區內。但是最近上級宣布張以人、馬薇調離到其他社區時,原本她們剋扣下來的三套女式保暖內衣,一夜之間不翼而飛。她們的做法十分惡劣,置困難戶的實際情況不顧,中飽私囊。本來慰問困難戶是體現了黨和政府的關懷,她們的做法嚴重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駐地單位(紡織公司、絲綢、醫藥等)給社區保潔員的工資,也被她們扣除部分,單位給的是230元,她們私自扣下140元,只發給保潔員90元,類似情況不少。2005年殘疾人開會,馬薇事先知道開會要發200元現金,就找外人頂替,所發200元也被社區扣下。社區內分管其它口子的,上級所發的款項都平均分發了,而他們所管口子,上級所發的款項,從來不發放,全部裝進自己的腰包。排擠新來的同志,這樣人員經常換,就沒有人搞得清楚他們的經濟問題。汪曉春曾對社區其他幹事講“沒有外快,哪個在這裡乾,一個月才幾百塊錢”。試問這樣素質低下的人,置居民疾苦而不顧的人,怎能幹好社區工作,搞好居民工作,建立和諧社區,為居民服務,體現黨和政府對人民的關懷,難怪有些居民對黨和政府有意見,黨和政府的良好政策,被這些人扭曲了。

2006年初她們長期的醜惡行徑,惡劣做法,無恥的行為。引起了社區內其他有正義感的幹事們的憤怒,根據她們一貫行為,舉報到街道,街道根據舉報進行實地調查,證明舉報情況屬實。責成她們在一定的範圍內作檢查,但是張以人、馬薇在會上百般狡賴,說什麼“被小人陷害了、為了調動社工的積極性、為了滿足社工們的要求,不得已這樣做,負有管理不善的責任”。真不知她們被誰陷害了,為了滿足那些社工的要求(據了解其他的本社區幹事從未提出過類似要求),態度十分惡劣。會下在社區辦公室連續多日,不但不認識她們四人私分,侵吞的嚴重經濟問題,卻以極其惡毒,下流、無恥、不堪入耳、威脅的語言,長時間謾罵認為舉報她們卑鄙行徑的社區幹事,把社區辦公環境弄得烏煙瘴氣,氣焰十分囂張。馬說“我也不是省油的燈,有仇必報,報仇的日子在後頭,不會饒過他,叛徒、內奸、我不抖,要抖就不在這裡幹了,不犯抖罪,不夠判刑,那個怕那個,走著瞧”。大家看看正氣何在,正義何在,這是些什麼樣素質的人,這是剛剛經過“保先”教育的共產黨員嗎?後來社區幹事們實在忍受不下去了,又到街道反映她們的現實行為,街道才不得已把她們分別調到其他社區。試問她們這樣有著如此醜惡靈魂的人,貪得無厭的人,怎么能把黨和政府的良好政策,貫徹到社區實際工作中去,怎樣為居民服務,社區居民怎么會需要四位這樣的人,來建設和諧社區,美好家園。這樣的人行嗎?這樣的人根本就不能在社區工作,以免破壞黨和政府的形象,破壞社區的和諧與穩定。社區其他幹事根據街道頒布社區財務管理規定,多次合理的要求街道,公開社區財務賬目,以示其他社區幹事們的清白,但至今街道都未公布,這本身就說明了其中賬目大大的有問題。我們需要正氣、正義。以上所反映的問題,是根據大量原始真實材料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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