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

(三)稅政科 (四)收入核算科 (十)財務核算中心

根據宜昌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五峰國稅局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宜市國稅發〔2010〕35號)精神,經局長辦公會(2010年2月29日)研究決定,對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責明確如下:
一、機構設定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設11個內設機構(正股級), 1個直屬機構(副科級),3個派出機構(副科級),1個事業單位(正股級)。
(一)內設機構11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徵收管理科、工會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財務核算中心、機關服務中心。
(二)直屬機構1個:稽查局
(三)派出機構3個: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城關稅務分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漁關稅務分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採花稅務分局。
(四)事業單位1個:信息中心
二、主要工作職責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擬訂局機關和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組織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本單位信訪、維穩、節假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值班工作。
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等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管理機關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根據要求組織實施稅務文化建設。
(二)政策法規科
主要職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三)稅政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進出口貿易稅收、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四)收入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五)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主要職責:執行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負責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負責貫徹註冊稅務師行業政策和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辦稅服務廳(與納稅服務科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六)徵收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組織落實綜合性納稅評估,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負責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七)工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工會工作;負責共青團、婦委會工作的指導、組織和協調;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扶貧幫困工作;負責本系統文體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負責活動器材的管理、保養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和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內的因私出國(境)政審事項;負責基層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縣局機關黨總支及所屬支部的黨務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
(九)監察室
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財務核算中心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財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對本單位財務事項進行管理、監督、審核和把關。擬訂年度經費預算方案,編制預算上報工作。編制上報財務會計報表,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公開。負責固定資產帳務管理,對固定資產實物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和參與政府採購工作。
(十一)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安全保衛、環境保護、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後勤接待、會務服務(含各類會議接待及茶水供應等)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資產設備購置、設備維修、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工作;負責車輛及派遣工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國稅系統節約性機關建設活動;負責辦公場所、活動場所、以及公共區域的綠化、美化、淨化工作;負責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工作。
(十二)稽查局
主要職責:負責對年度稽查工作計畫的制定和落實、各類報表的匯總和上報;稽查工作考核;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稅收秩序整頓、大要案件查處、稅收專項檢查的組織實施和舉報案件的受理、查處;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和涉稅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司法解釋工作;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稅務檢查證件的上報和管理。
(十三)稅務分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城關稅務分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漁關稅務分局、五峰土家族自治縣國家稅務局採花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十四)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系統運行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技術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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