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議

五不議 ,清末在改革中央官制時,從維護封建專制制度和滿族貴族的特權出發,提出了五不議的原則,即軍機處事不議,內務府事不議,八旗事不議,翰林院事不議、大監事不議。

清末在改革中央官制時的五不議,所謂官制改革不過是調整合併了某些部院,改變了某些機構的名稱和某些官職的稱號,根本沒有觸動封建專制官僚機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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