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達賴喇嘛

二世達賴喇嘛

二世達賴喇嘛,(1475—1542) 藏傳佛教格魯派(黃教)領袖達賴二世。明後藏達納人。十一歲入扎什倫布寺,次年從隆日嘉措受近事戒,取名根敦嘉措貝桑波。鏇出家。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在哲蚌寺去世。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藏傳佛教格魯派大活佛,第二世達賴喇嘛。後藏達那地方(在今南木林縣)人,父名貢噶堅贊,母名瑪久貢噶貝莫,家族為舍米氏。他3歲時,扎什倫布寺鐵桑林扎倉堪布貢欽群覺和根敦珠巴的索本比丘卓瑪認為他是根敦珠巴的轉世,但當時格魯派還不盛行活佛轉世,所以直到10歲時(1484)才由扎什倫布寺經師班欽隆日嘉措主持,由扎什倫布寺吉哇派比丘卓瑪等人為代表將他接到扎什倫布寺供養。他12歲時以乃寧夏仲·貢噶德勒、班欽隆日嘉措為師受戒出家,並在扎什倫布寺學習《釋量論》等教法。據載,他20歲時因與當時的扎什倫布寺第四任住持班欽意希孜摩失和,遂應哲蚌寺洛色林扎倉堪布嘉央勒巴群覺和甘丹赤巴悶朗貝哇之邀離開扎什倫布寺到哲蚌寺,跟從嘉央勒巴群覺學習《入中論》。21歲時以乃寧夏仲·貢噶德勒、嘉央勒巴群覺為師受比丘戒。其後10餘年在前後藏各地傳法講經,聚集一批弟子,聲名大振。明正德四年(1509)在山南建曲科傑寺?次年班欽意希孜摩迎請他回扎什倫布寺,互相和好,請他出任扎什倫布寺第五任住持。十二年(1517)他又到哲蚌寺,因僧眾請求,他出任哲蚌寺第九任法台,在帕木竹巴首領的支持下,恢復格魯派僧人被仁蚌巴禁止了19年之久的參加拉薩祈願大法會的權利,並主持法會。他在哲蚌寺內將帕竹政權首領阿旺扎西扎巴贈給他的一所別墅改建為甘丹頗章,作為住所。嘉靖五年(1526)他又兼任色拉寺第九任法台。自此以後,歷輩達賴喇嘛按慣例都要擔任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二十一年(1542)在哲蚌寺圓寂。

個人著作

其著作有《人中論注釋》、《空性七十論》、《二十一度母廣說》、《教派論人法海之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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