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設計院

1、 2、 3、

1、 民用建築:承擔工程等級為二級及以下的民用建築設計項目。
2、 工業建築:跨度不超過30米、吊車噸位不超過30噸的單層廠房和倉庫,跨度不超過12米、6層及以下的多層廠房和倉庫。
3、 構築物:高度低於45米的煙囪,容量小於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於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徑小於12米或邊長小於9米的料倉。承擔業務範圍

可以承擔1000萬元以下的建築裝飾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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