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千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 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
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三億元;(3)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4)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如果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不少於10%。
(5)公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7)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等)占淨資產的比例不超過20%;股票分析圖
(8) 最近三年內公司的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9) 最近三年內公司的董事、管理層未發生重大變化
(10)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基本區別
主機板與創業板
主機板市場先於創業板市場產生,二者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繫,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國外的情況看,創業板市場與主機板市場的區別是:不設立最低盈利的規定,以免高成長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掛牌;提高對公眾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證公司有充裕的資金周轉;設定主要股東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兩年內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層在發展業務方面保持對股東的承諾。此外,創業板使用公告板作為交易途徑,不論公司在何地註冊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獲準上市。
主機板與二板
主機板市場和二板市場的區分最主要是在上市公司的規模和融資額上。
二板市場是一國證券主機板市場之外的證券交易市場,它的明確定位是為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和高科技企業融資服務,是針對中小企業的資本市場。與主機板市場相比,在二板市場上市的企業標準和上市條件相對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