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中央綜治委),是協助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機構。

簡介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成立於1991年3月21日,是協助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機構,其領導層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

2011年,該機構曾更名為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2014年年中又恢復為原名,“目的是為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設”。中央綜治委主任一般由中央政法委書記兼任。

2011年11月,法務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陳訓秋接替陳冀平出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兼中央綜治辦主任。

2012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孟建柱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接替周永康。

2013年5月31日,深化平安中國建設工作會議在江蘇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綜治委主任孟建柱出席會議並講話,顯示孟建柱已出任中央綜治委主任。

2013年10月,山東大學原校長徐顯明改任中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2014年7月,汪永清陳訓秋首次以中央綜治委副主任的身份亮相。

2014年10月,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郭聲琨任中央綜治委副主任。

主要任務及職責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綜治辦)是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與中央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及社會治安形勢,指導和協調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全國社會治安狀況,研究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供黨中央、國務院決策;對一個時期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實施;指導、協調、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重大措施;總結推廣實踐經驗,表彰先進,組織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理論研究,探索和逐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維護社會治安的新路子;辦理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有關事項。

職能部門

為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圍繞民眾反映強烈的治安重點、難點問題齊抓共管,中央綜治委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了五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些專門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設在鐵道部、公安部、法務部、共青團中央和教育部,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中央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

2、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3、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

4、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

5、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成員

2008年第十七屆中共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

周永康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 2007年11月任 

副主任: 

李建國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 2008年4月任

孟建柱 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國務委員兼公安部部長 2008年3月任

王勝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2008年3月任 

曹建明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8年3月任

周本順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 2008年4月任

陳冀平 中央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全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協調小組組長、中央綜治辦主任

委 員:

馬馼(女)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

歐陽凇 中組部副部長

翟衛華 中宣部副部長

徐海斌 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副主任

蔣作君 全國政協副秘書長

張 耕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汪永清 國務院副秘書長

李衛紅(女) 教育部副部長

李毅中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耿惠昌 國家安全部部長

李學舉 民政部部長

吳愛英(女) 法務部部長

謝旭人 財政部部長

吳定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張鳴起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

陸昊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莫文秀(女)全國婦聯副主席

孫忠同 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

吳雙戰 武警部隊司令員

張 輝 總政治部保衛部部長

白自興 總參動員部部長

辦公室主任:

陳冀平(兼)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