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教育會

中央教育會,成立於1911年6月20日,專門討論中學以下學校各項工作,並制訂中央教育會章程14條。

中央教育會簡介

1911年6月,在各地教育界聯合趨勢的刺激下.學部模仿日本,召開中央教育會,試圖溝通上下,集思廣益,研究解決制約憲政進程的重大教育事宜。在紳界已對清政府大失所望的背景下,圍繞人事安排、會議宗旨和各種提案,官紳的利益要求相去甚遠,會議始終充滿了矛盾與衝突,以至與會各方均不滿意會議的氣氛和結果。其實,中央教育會雖然只是官辦的學部決策諮詢機構,畢競有溝通民意的新形式,所通過的議案也部分反映了教育界的公意,並對民國時期的教育改革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清廷設立中央教育會

1911年6月20日,清政府在北京設立中央教育會,專門討論中學以下學校各項工作,並制訂中央教育會章程14條。
一、中央教育會是學部為徵集全國而設立的組織,由學務大巨監督。
二、中央教育會每年於暑假日開會,會議事項有下列十一項:
1、關於中國小堂教育之主旨及關於學科程度設備管理事項;2、關於兩級師範中等以下各學堂督察事項;3、關於教科用圖書事項;4、關於兩級師範中等以下各學堂職員資格事項;5、學齡兒童就學義務及國小學費事項;6、國語調查事項;7、推廣義務教育事項;8、擔任維持學務經費事項;9、國家及地方補助學堂計畫事項;10、學堂衛生事項;11、學務大巨認為必要,得臨時提出議項交該會討論。
三、會員的資格與任期:中央教育會會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1、學部丞參及各司司長、參事官、各局局長;2、學部曾派充視學人員;3、學部直轄各學堂監督;4、民政部內外廳丞及民治司司長;5、陸海軍部軍學司司長;6、京師督學局2人;7、各省學務公所議長或議坤及教育總會會長、副會長;8、各省學務公所科長及省視學;9、各省兩級師範及中學堂的監督教員及兩等國小堂長;10、著有學識或富於教育經驗者。
四、會長、副會長產生辦法:中央教育會會長、副會長由學務大巨於會員中選派,奏報皇帝核准。張謇任該會會長,張元濟、傅增湘任該會副會長。

中央教育會在北京閉幕,議決十二案

1911年8月12日,在京師召開的中央教育會閉幕。全國各地的參會者138人,共開會18次,最終議決12案:
一、軍國民教育案;二、國庫補助推廣初等國小經費案;三、試辦義務教育章程案;四、劃定地方教育經費案;五、振興實業教育案;六、停止實官獎勵案;七、變通考試章程案;八、初級完全師範學堂改由省轄案;九、全國學校討論會辦法大綱案;十、統一國語辦法案;十一、國庫補助養成國小教員經費案;十二、變更初等教育方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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