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雜技家協會

中國雜技家協會

中國雜技家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之一,由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雜技家協會及全國各民族雜技家共同組成。成立於1981年。現有團體會員29個,個人會員1700餘人。

名稱

中國雜技家協會

簡介

中國雜技家協會 中國雜技家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之一,由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雜技家協會及全國各民族雜技家共同組成。成立於1981年。現有團體會員29個,個人會員1700餘人。
中國雜技家協會下設辦事機構有:組聯部、外聯部、研究部、辦公室和《雜技與魔術》雜誌社。下轄的各專業委員會有:魔術藝術委員會、理論研究委員會、滑稽藝術委員會、雜技音樂專業委員會、劇團管理指導委員會、經濟開發委員會、馬戲藝術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會和權益保護委員會。
中國雜技家協會對內負責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指導各雜技團體;組織雜技評獎、演出、交流、觀摩等活動;組織各種形式的雜技理論研討和宣傳活動;收集、整理和研究國內外雜技資料,積極傳播信息。對外負責國際雜技、魔術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華訪問演出;組織代表團出國訪問、交流和考察;介紹中國雜技魔術發展狀況,廣泛進行國內外藝術交流。
在二十多年來,中國雜技家協會組織過出國商業演出、比賽、訪問60餘次,接待來訪外賓、演出40餘次,出版期刊127期、組織編寫過《當代中國雜技》、《雜技研究》、《雜技論壇》等多部雜技理論書籍。中國雜技家協會作為國內最高的雜技、魔術馬戲滑稽藝術行業性組織秉承建會宗旨,廣泛團結全國雜技工作者,為擴大中國雜技在國際的聲譽和影響,促進雜技藝術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
在新的世紀裡,中國雜技家協會將廣開渠道,加大對外文化交流力度,以開拓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和高質的服務,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為中國雜技的進一步繁榮和發展,為人類的文化寶庫積累豐厚的財富。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中國雜技家協會
第一條 中國雜技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國各民族雜技家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雜技家和雜技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中國雜技家協會是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中國雜技家協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廣大雜技家和雜技工作者,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繁榮和發展我國雜技事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推動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按自身的特點開展各項會務活動。
第二章 任務
第四條 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業務上進行指導的職責。
第五條 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雜技家和雜技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六條 組織中國雜技金菊獎比賽、評獎活動,鼓勵創新,對優秀的雜技創作、雜技表演、雜技理論成果以及在工作中有顯著成績的雜技工作者,予以獎勵和表彰。
第七條 發揮本會自身優勢,積極協助會員與國內外演出機構建立業務聯繫,組織各種形式的演出活動,為中國雜技面向國內外演出市場做好服務、協調、組織工作。
第八條 舉辦演出觀摩、交流座談等活動,促進雜技藝術的提高與發展,促進雜技事業的繁榮。
第九條 組織學術研討活動,促進理論工作的提高與發展,辦好雜技刊物,努力反映雜技創作、表演、理論、教育等方面的現狀和成果。
第十條 努力促進雜技教育的發展,重視、支持並引導開展民間的、業餘的雜技活動,促進雜技普及與提高的相互發展。
第十一條 促進並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雜技家和雜技團體的聯繫和往來,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促進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十二條 促進國際雜技藝術交流,增進同各國雜技家、雜技團體和組織的友誼,為世界雜技的共同發展作出貢獻。
第十三章 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合作,依據國家政策積極發展雜技文化產業。
第十四條 依據憲法、法律、法規維護雜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五條 中國雜技家協會實行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制。
第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雜技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中國雜協會員集體參加本會活動時,視同於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年滿16周歲,在雜技領域取得顯著成績的雜技工作者,贊成本章程,本人申請,由兩名本會會員介紹,經所在團體會員單位或本會指定機構推薦,經本會審批,履行必要手續後,即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八條 部分未成立地方雜技協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流動性較大的民營雜技工作者,贊成本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經兩名本會會員介紹,可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批准,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九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按期交納會費的義務。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二十條 會員因違反會章或違犯政紀、國法,經本會主席團討論決定,視情節輕重,可通報批評、暫停會籍,直至取消會員資格。調離雜技工作崗位並長期不從事雜技活動者,本會通過一定程式勸其退會。
第二十一條 凡對我國雜技事業有特殊貢獻的外國雜技家和旅外華人雜技家,經審核批准,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榮譽會員免繳會費,在本會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四章 組織
第二十二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1、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2、審議工作報告;
3、制定和修改《中國雜技家協會章程》;
4、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5、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三條 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和相關單位推舉產生,並根據情況確定部分特邀代表。各團體會員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為全國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同時作為代表該團體會員的理事候選人。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團體會員另行推舉更替人選,報本會主席團審批。
第二十四條 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代表大會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第二十五條 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副主席召集,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會設立顧問榮譽職務,由主席團聘請。顧問不兼任理事。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會章、違法或不稱職的領導成員,通過民主程式,予以調整、罷免或撤換。
第五章 經費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國家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的英文名稱是China Acrobats Association(縮寫CAA),會址設在北京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本會全國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本會全國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中國雜技家協會。

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各部室及各團體會員的協調工作;負責文秘、財務、人事、行政管理和服務工作。
組聯部
負責各種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工作, 負責會員的發展、聯絡、管理工作;組織雜技 評獎、演出、交流、觀摩活動;組織雜技家深入生活;編輯《雜技通訊》。
外聯部
負責協會對國外的各項聯絡工作;負責邀請、接待國際雜技及魔術界人士和代表 團來華訪問演出;組織代表團出國訪問、考察、演出;辦理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等工作。
研究部
組織各種形式的理論研討活動和雜技評獎工作;起草重要檔案;編輯有關雜技的書刊;收集、整理、研究國內外雜技資料,傳播信息。
《雜技與魔術》雜誌社
編輯、出版《雜技與魔術》雜誌,向國內外廣泛介紹中國雜技魔術發展狀況,進行藝術創作分析,交流國內外信息。

中國著名協會組織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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