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研究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研究》,作者侯強,由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於2008-03-01出版。描述的是法律教育現代化是一個日益倚重和確立法律知識權威的過程。法律教育制度的新陳代謝,是社會轉型和歷史進步不可缺少的基礎工程。中國近代以來,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雖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但大體可以說貫穿著這樣兩條基線:即中國近代以來的法律教育,一方面,作為文明強有力的槓桿,其在西方法文化的催化作用下,不可遏止地頑強地生長起來,並推動著近代中國社會向現代化的轉型;另一方面,作為既往文明的載體,其具有內在的保守性,又與傳統法文化有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深層聯繫,而這種聯繫則使得近代中國社會的現代化歷程充滿了變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研究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研究

法律教育現代化是一個日益倚重和確立法律知識權威的過程。法律教育制度的新陳代謝,是社會轉型和歷史進步不可缺少的基礎工程。中國近代以來,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雖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但大體可以說貫穿著這樣兩條基線:即中國近代以來的法律教育,一方面,作為文明強有力的槓桿,其在西方法文化的催化作用下,不可遏止地頑強地生長起來,並推動著近代中國社會向現代化的轉型;另一方面,作為既往文明的載體,其具有內在的保守性,又與傳統法文化有一種“剪不斷、理還亂”的深層聯繫,而這種聯繫則使得近代中國社會的現代化歷程充滿了變數。

可以說,中國近代法律教育現代化所涉及的每一個方面都需要在吐故與納新之間艱難地選擇,而這些選擇都可能顯現出種種矛盾和衝突,並對於法律教育的現代化進程產生深遠的影響。綜觀近代中國傳統法律教育的現代化轉型,我們發現,其在理論與實踐的矛盾運動、中外法文化的衝突與交融、理想與現實的兩難選擇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著嚴重缺失。

近代中國在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中,中央和地方設立的法政(法律)學堂(學校)在全國的大量興辦以及入學中法科的設立,是中國近代法律教育現代化量的增加和擴展的表征。與此相適應,中國法律教育的現代化還體現於質的變化上。這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法律教育觀的變革;二是法律教育體制的完備;三是法律教育內容的改善。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是一個長期而艱難的歷史過程,不可能指望計日程功。其綿延起伏的發展促進了中國近代法律教育理念的形成和制度的建設,豐富了生長中的現代文化。在中國近代社會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中,法律教育雖內容和面貌複雜,但其引入注目、獨具特色,其除舊布新的現代化變革,對中國的現代化進程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並對於當今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作者簡介

侯強(1966—),男,江蘇句容人,歷史學博士,法學博士後。杏壇耕耘二十載,現執教於寧波大學法學院,著有《社會轉型與近代中國法制現代化:1840—1928》一書,公開發表學術論文50餘篇,主持完成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2項,研究成果獲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為學志在求真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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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緒論

第一章 法律教育轉型與近代中國社會變遷概說

第一節 近代中國社會法律教育文化觀的變革

第二節 近代中國法律教育人才觀的變革

第二章 法律教育轉型與近代中國政治變革

第一節 近代中國法律教育轉型與法律人才的成長及異化

第二節 近代中國法律教育轉型與中外關係的演變

第三節 晚清官紳新式法律教育心理態勢的文化調適

第三章 法律教育轉型與近代中西文化交流

第一節 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監獄學的肇始及其時代意蘊

第二節 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的外語教學及其社會效應

第三節 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的行政法教學及其社會影響

第四節 近代中國法律教育現代化進程中的“制度主義”謬誤

第四章 法律教育轉型與近代中國教育事業發展

第一節 近代中國官辦法律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及其啟示

第二節 近代中國私立法律教育的辦學理念及其反思

第三節 近代中國教會大學法律教育的生長及其影響

第四節 近代中國成人法律教育的生長及其經驗教訓

第五章 法律教育轉型與近代中國法制現代化

第一節 近代中國官辦法律教育與法制現代化

第二節 近代中國私立法律教育與法制現代化

第三節 近代中國教會大學法律教育與法制現代化

結語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的歷史啟示

一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現代化的質的表現

二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的嚴重缺失

三 中國近代法律教育轉型與社會變遷的歷史啟示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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