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易學名人協會

簡介

中國易學名人協會CHINAYIxueCelebrityAssociation(網路平台:中國易學名人網),是由易經學者羅李華為首,以及當代多為著名易學專家共同發起,註冊於香港,備案號:14008062-1號。是一個從易學研究與運用、傳播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社會組織,以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弘揚祖國優秀的傳統文化,旨在與熱愛易學文化和從事易學研究事業的專家學者共同對易學文化進行深入細緻的挖掘、歸納、整理。是經合法註冊成立的非盈利性學術研究機構,專業從事傳統易學文化科學理論與套用領域研究,在中國易學界,始終處於領先地位,為弘揚民族傳統文化作出巨大貢獻。是展示中國歷代易學名人的一個信息平台,為熱愛中國傳統文化的易學專家學者,研究者,團體及個人搭建起中國易學專家備案庫,利用好這個平台進行學術性研究,弘揚、整合中國智慧文化,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為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貫徹執行黨、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利益維護社會安定團結,破除封建迷信,不故弄玄虛。讓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監督,抵制違法犯罪分子冒充易學專家行騙。

會長

羅李華(1982-),字易通,號解憂,生於福建寧德易學世家,自幼深受祖輩易學文化薰陶,熱衷於研習傳統文化,繼承祖業,精心研究,不斷實踐與總結,對《易經》文化的實踐運用有著獨到的見解和經驗,可謂易登道岸。他在易學界獨樹一幟,去其糟粕、取其精華、反對迷信,崇尚科學,善於運用易經的哲學思維為世人解惑。畢業於南京大學哲學與宗教學,曾從過教,現為釋玄齋易道世家第七代傳承人、中國易學名人網主編、中國易經研究會秘書長、中國易經名人協會成員、中華講師網國學講師、中國道教百科站主編、中國佛教百科站主編、中國風水百科站主編。2013年12月被騰訊網風水頻道收錄為風水專家,2014年6月被新浪網收錄為著名易學專家,2014年被評為中國十大風水師之一。

當代易學名人

邵偉華、劉大均、唐明邦、羅李華、梁惟朝、陳鼎龍、李書有、李居明、張志春、張志哲、裴翁、宋韶光、王華全、單守寬、安擁、裴春雲、裴鵬翔、高立勛

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中國易學名人協會
第二條本會性質
中國易學名人協會是經註冊成立的專業從事傳統中國易學文化科學理論與套用領域研究的非營利性學術研究機構。
第三條本會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弘揚中華文化,促進我國易學文化的創新和發展,為人類和平作出貢獻。
第四條本會遵從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積極抵制一切不利於祖國的言行,維護祖國的尊嚴和形象,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
第六條協會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思想,聯合國內外(尤其是國內和港澳台地區)熱愛易學文化和從事易學研究及套用的專家學者、巨匠宗師、奇人異士,共同對中華傳統易學風水文化遺產進行深入、細緻的挖掘、整理、歸納、研究,從而實現去偽存真、去粗取精、不斷充實和完善風水文化的內涵,不斷提高風水學的科學價值。宗旨是:正本清源,傳承文明,弘揚科學,造福人類。
第七條協會遵循“百家齊放、百家爭鳴”的原則,不排除不同學術觀點和流派,不限定民族和國界,不分性別和年齡,只要熱愛中國易學文化的學者均可參加,旨在共同把中國易學文化推向現代化、科學化、國際化。

第二章職業範圍

第八條本會職業範圍
(一)完全執行國家關於傳承發展傳統文化的方針政策。
(二)科學地、積極地研究和發展中國傳統易學文化學術,巨觀了解國內外易學學術動態,蒐集、整理風水書刊和文獻資料,認真分析並收集對現代社會發展有實效的易學成果。
(三)不定期地在國內外組織易學學術討論或報告會等非盈利的學術活動,旨在傳播中華智慧文明,弘揚祖國易學文化。
(四)理順易學理論研究與套用的關係,遵循“理”、“數”結合,“學”、“術”並重的原則,開展協會各項工作。
(五)糾正社會上人們對易經科學概念不清、誤認為易學就是封建迷信的模糊認識,打擊“江湖騙子”以易學為名行封建迷信和騙人財物之實的各種不法行為,重新確立中國易學為科學文化,樹立中國風水工作者的“專家學者”形象。
(六)積極從事中國易學科學文化的教學、交流和傳播活動,定期、不定期舉辦各種學術報告、培訓、講座、函授諮詢等服務活動,以推廣普及風水文化,使其更好地服務社會。
(七)研究課題:以中國易學理論及其實踐套用為主體,促進中國易學科學文化領域的全面研究。
(八)資助在中國易學學術上取得成就、積極弘揚中國易學文化的人士,幫助暫時有困難的科學研究者解決難題,並不定期向社會提供捐助。
(九)正確引導中國易學的科學發展,破除封建迷信,使中國風水學術切實有效地為現代社會的發展服務。
(十)編輯出版中國風水研究成果論文書刊及易學名人錄,並免費或象徵性收取成本費向世界各地贈閱、發行。
(十一)通過本會的綜合實力平台,免費向國內外各界推薦優秀易學人才,使易學風水人才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十二)設立對外服務性機構、使中國易學文化真正科學實效地服務現代社會。最終目的在於傳承中華智慧文明,弘揚祖國傳統風水文化。

第三章會員

第九條本會的會員種類為個人會員。
第十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自願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熱愛祖國,熱愛中華傳統文化,具有一定的學習、研究和實踐能力,科學研究中國風水的各界人士。
(四)無任何犯罪歷史。
第十一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批准後由協會頒發給中國易學名人協會會員及其學術職稱,職務精美鋼印證書。
第十二條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各種傳播途徑的國內外免費宣傳、免費入選向世界各地發行的《中國易學名師名人錄》。
(四)本會工作的檢控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三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會員要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四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第十五條
(一)會員不按時交納會費者,視為自動退會。
(二)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三)會員兩年內不參加協會任何活動者,則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中國易經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四章機構

第十七條理事會設會長1人,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若干人。協會初建時,會長由倡議發起單位委派,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由組成單位委派代表選舉產生。
第十八條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
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
會長、副會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
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或由常務理事會考核任命。
第十九條本協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會長負責制。
本協會設顧問、名譽會長若干人,會長1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顧問、名譽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由常務理事會選舉產生;副秘書長由秘書長和會長研究決定。
協會下設秘書處,主持協會日常工作,特殊情況下秘書長可代行會長職權。

第五章常務理事與會長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一、制定、執行、修訂協會章程;
二、制定協會長期發展規劃;
三、監審協會財務及財務預算與決算;
四、決策協會重大事情;
五、決定協會秘書長(含秘書長)以上職位的人事任免;
八、協會運作資金的組織、使用、管理;
九、承擔協會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會長的職權和義務
一、負責協會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開定期(不定期)的協會會議。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會長授權一名副會長代行職權;
二、督促組織檢查常務理事會有關決定的實施情況,並及時向理事會通報;
三、定期公布協會的財務及分配情況,並解釋每一位成員所提出的質疑;
四、協調解決協會運作進程中所出現的資金及其它問題;
五、與秘書長共同決定協會副秘書長職位的人事任免;
六、有權制裁不遵守協會章程、制度的成員;
七、有權分派協會成員研究課題;
八、與協會領導各成員共同承擔協會的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九、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職權。

第六章經費

第二十二條經費來源
一、最初經費由發起人和有關人士贊助。
二、資料、書籍、教學、刊物、研究成果的轉化等一切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經費支出:協會活動的開支,學術交流的開支,獎勵成員的開支和秘書處日常開支等。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四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審查同意,並報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2012年7月1日起生效,解釋權屬於“中國易學名人協會”。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的修訂,須經常務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方可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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