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日

1991年5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鵬主持召開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會議經過討論決定,為了深入宣傳貫徹《土地管理法》,堅定不移地實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確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頒布紀念日為全國土地日。

每年主題

為了開展全國土地日的宣傳活動,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每年都確定宣傳主題。歷年全國土地日的宣傳主題是:

1991年:土地與國情

1992年:土地與改革

1993年:土地與經濟

1994年:土地與市場

1995年:土地與法制

1996年:土地與發展棗保護我們的生命線

1997年:土地與國家棗愛護我們的家園

1998年:土地與未來棗集約用地 造福後代

1999年:依法行政 合理用地

2000年:保護耕地棗為了美好的明天

2001年:規劃用地 利國利民

2002年:規範土地市場,促進經濟發展

2003年:規範土地市場,促進可持續發展

2004年:堅持科學發展觀,珍惜每一寸土地

2005年:節約集約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2006年: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2007年:節約集約用地,堅守耕地紅線

2008年:堅守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新機制

2009年:保障科學發展,保護耕地紅線

2010年:土地與轉變發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約用地

2011年:土地與轉變發展方式——促節約 守紅線 惠民生

2012年: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2013年:珍惜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

起源

土地是人類生存發展之本。只有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才能使之處於永續利用的良好狀態,為人類造福。我國土地資源總量多,人均占有量少,尤其是耕地少,耕地後備資源少(即一多三少),這是我國土地的基本國情。

20世紀80年初期,我國國民經濟迅速發展、各項建設占用土地大量增加、亂占濫用耕地現象日趨嚴重,土地供需矛盾異常突出,土地問題形勢日益嚴峻。

1985年發生的亂占濫用耕地、導致耕地大量減少的嚴重現象,引起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關注。1986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加強土地管理、制止亂占耕地的通知》,要求抓緊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1986年6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並正式頒布。《土地管理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規範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的法律。它的頒布,標誌著我國土地管理工作進入了法制軌道的新階段,結束了我國長期以來土地管理無法可依和多頭管理的局面,對城鄉土地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我國耕地保護再次面臨十分嚴峻的形式,耕地面積銳減,加之耕地質量差且後備資源不足,人地矛盾日趨尖銳。土地問題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1991年5月24日,即《土地管理法》頒布五周年前夕,為了強化全社會的土地意識,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經國務院第83次常務會議決定,每年6月25日為全國“土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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