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經濟學

從有人類歷史以來,經濟活動和經濟學思想就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可以說,經濟學伴隨著整個人類社會的產生、發展說它年輕,則是 因為近年來經濟學越來越成為一門流行的學科,各種新的理論層出不窮,經濟學的發展日新月異。

歷史背景

在秦統一中國和建立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帝國前的戰國時期,在中國出現了一個學術思想空前繁榮的局面。諸子百家競相著書立說,其中最著名的有道家、儒家、墨家和法家。他們的經濟思想,對中國的封建經濟思想以至中國封建經濟本身的發展,起著深遠的影響。由於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和政治制度有著自己的特點,因而反映這個制度要求的各家經濟思想以及以後的演變,與西方古代的經濟思想比較,除在重視農業生產、社會分工思想等方面有些共同之處而外,也有它自己的特點。

古代經濟思想

具有中國特色的古代經濟思想,主要如下:

道家經濟思想

道法自然是道家的經濟思想。道家所說的“道”不單指自然界的道,同時也指人類社會的道。道家從自然哲學出發,主張經濟活動應順從自然法則運行,主張清靜無為和“小國寡民”,反對在當時日益發展的封建等級制度下儒家所提倡的禮制和法家所主張的刑政。這種經濟思想在漢代司馬遷的著作《史記·貨殖列傳》與《史記·平準書》中得到闡發。司馬遷反對當時桑弘羊為了增加財政收入而主張封建官府壟斷鹽鐵等重要工商業的經營,主張農工商各業應任其自然發展。道家這種經濟思想後來傳到西歐,對17~18世紀在西歐盛行的自然法和自然秩序思想有一定影響。

儒家經濟思想

中國古代思想家為使中央集權的封建制國家富強,提出了各種見解或政策。孔丘提出要“足食足兵”,孔門有若(前518年-約公元前五世紀中期)提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這是儒家早期的富國思想。以後,荀況在儒學的基礎上吸收各家的富國思想,著有《富國》專篇,提出了較為完整的富國理論。他“重本”,但也肯定工商各業在社會經濟中起作用,只是說對商賈的數量要有所限制;並明確提出富國必須以富民為基礎,主張“上下俱富”。富國之策,受到漢以後歷代思想家的重視。

法家經濟思想

以後商鞅在秦國變法,提出富國強兵和“重本抑末”政策,他是法家富國理論最早的提出者和實踐者。商鞅和以後的韓非,認為農業是衣食之本,又是戰士之源,發展農業生產是國家富強的唯一途徑,因此,富國必須“重本”。同時,他們認為工商業是末業,易於牟利,如不加限制,就會使人人避農,危害農業生產,因而主張“禁末”。不僅如此,他們還主張“強國”就須“弱民”,即採取刑賞的手段,使生產者把除了生活和再生產所需之外的生產品,上交國君,私人不得保有多量財富。《管子》的富國思想,在“重本”一點上和商鞅、韓非相同,但對“末”有不同理解,認為要限制的只是“刻鏤”、“文章”的工事。它把商、工與農、士同列為四民,四民同列,重點是在分工。此外,《管子》主張富國必須富民,認為“民必得其所欲,然後聽上”。

到宋代,李覯著有《富國策》十篇。富國思想在中國的政治經濟思想史上具有獨特地位,這與中國長期是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主義國家這一特點有著密切關係。

義利思想

義利思想即關於人們求利活動與道德規範之間相互關係的理論。“利”主要指物質利益,“義”是指人們行動應遵循的道德規範,在當代中國的價值是儒家道德經濟學與儒商的興起,就如歐洲宗教改革的新教倫理帶來的資本主義工業文明的發展,同樣,儒家的現代化改革將帶來的是有社會責任和倫理約束的現代化後工業文明;因而,儒家在新經濟時代具有新的經濟管理與企業文化意義。義利關係是中國古代思想史上長期爭辯的一個問題。儒家承認求利之心,人人皆有,因而不反對求利,但是他們把義放在首位,認為求利活動應受義的制約,主張重義輕利,先義後利。這就是說,要把合乎封建等級利益的規範,作為求利的前提。儘管當時(如法家)和以後也有重利輕義或義利結合的主張,但是儒家貴義賤利的理論,卻占統治地位,成為中國封建社會長期束縛人們思想的僵化教條,妨礙了人們對求利、求富問題的探討和論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品經濟在中國的發展。

賦稅思想

對土地課徵賦稅是中國封建社會農產品的主要分配形式,是中國思想家經常論述的主要問題之一。自西周的“公田”制消亡後,對農業生產改為按所有田畝課徵賦稅。因此,中國古代的經書、史籍如《尚書》、《周禮》、《國語》等,常有關於田地分級和貢賦分等的論述。管仲相齊時,提出“相地而衰征”的賦稅徵收制度,即按土地好壞差別征以不同的稅額,體現了使納稅者負擔公平的原則。儒家在賦稅問題上主張“薄稅斂”,即減輕農民的賦稅負擔,但荀況不是象孔丘、孟軻那樣主張恢復“藉田以力”的“公田”制來達到這個目的,而是追隨管仲的思想,認為“相地而衰征”是“王者之法”,因而主張“等賦”,即按田地優劣制定賦稅的等差。這些都表明中國古代思想家在公元前就有了樸素的級差地租觀點。

平價思想

平價思想即關於穩定物價的思想。中國古代思想家很早就有這方面的論述。如《周禮》一書很注意對市場、物價進行管理的問題,提到當時官職中有司市、賈師掌握“平市”、“均市”、“成價”、“恆價”等事。戰國時代,李悝、范蠡鑒於谷價大起大落對農民和工商業者都不利,提出國家在豐年購進糧食,在歉年出售糧食的“平糴”、“平糶”政策,使糧價只在一定範圍內漲落。《管子》的《輕重》篇,則從貨幣流通量影響物價的角度,提出國家可利用收縮或投放貨幣的政策來平抑物價和積蓄重要物資,同時也可用來作為打擊富商大賈囤積居奇操縱物價活動的手段。漢武帝時,桑弘羊實行的平準、均輸政策,主要目的也在於平抑谷價。這一平價思想也被用於國家儲備糧食的常平倉制度和救濟貧民的義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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