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建築體系

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有著悠久的歷史,勞動人民用自己的血汗和智慧創造了輝煌的中國建築文明。中國的古建築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體系最完整的建築體系,從單體建築到院落組合、城市規劃、園林布置等在世界建築史中都處於領先地位,中國建築獨一無二地體現了的“天人合一”的建築思想。

中國傳統建築體系

古代世界的建築因著文化背景的不同,曾經有過大約七個獨立體系,其中有的或早已中斷,或流傳不廣,成就和影響也就相對有限,如古埃及、古代西亞、古代印度和古代美洲建築等,只有中國建築、歐洲建築、伊斯蘭建築被認為是世界三大建築體系,又以中國建築和歐洲建築延續時代最長,流域最廣,成就也就更為輝煌。

中國建築以中國文化為中心,以漢族文化為主體,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始終完整保持了體系的基本性格。原始社會至漢代是中國古建築體系的形成時期。在原始社會早期,原始人群曾利用天然崖洞作為居住處所,或構木為巢。到了原始社會晚期,在北方,我們的祖先在利用黃土層為壁體的土穴上,用木架和草泥建造簡單的穴居或淺穴居,以後逐步發展到地面上。南方出現了乾欄式木構建築。進入階級社會以後,在商代,已經有了較成熟的夯土技術,建造了規模相當大的宮室和陵墓。西周及春秋時期,統治階級營造很多以宮市為中心的城市。原來簡單的木構架,經商周以來的不斷改進,已成為中國建築的主要結構方式。瓦的出現與使用,解決了屋頂防水問題,是中國古建築的一個重要進步。

中華傳統文化的主體,無論是精英文化的諸子百家還是作為民俗文化的民間信仰和風俗,大多可以歸納到“以耕作居於支配地位”、社會分工不發達、生產過程周而復始的農業文明的範疇之中。中華傳統文化的一系列基本性格,其根源都深植於這樣一種經濟生活當中。

這種農耕文化以其深刻的影響力,無孔不入地左右著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建築,尤其是官式建築,作為社會文化的載體,在許多方面表露出與之相應的特徵。

務實精神

農耕生活“一份耕耘,一份收穫”的特徵漸漸形成了一種求真務實的群體趨向。農人在農耕活動中認識到“利無幸至,力不虛擲”的真理。這種農人的務實之風也感染了文化人,於是“大人不華,君子務實”便成為賢哲們一向倡導的精神。正是這種民族性格使中國人發展形成了實用、理性而不太注重純科學玄想的特徵。“重實際而輕玄想”的另一種表現在於對待宗教的態度上。自周秦以後2000餘年,基本上沒有陷入全民族的宗教迷狂,實用理性逐漸成為根深蒂固的民族精神。

這種實用理性的務實精神,在建築上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

其一是注重結構邏輯的真實性,很少刻意地附加裝飾。

中國古典建築是建立在一套完備的木框架結構的技術體系之上的,一直十分注重結構邏輯的真實性的表達與傳遞。從椽、檁、梁、柱到基礎的結構力學傳承,關係非常清楚。不僅如此,有些看似裝飾物的構件,也有其結構方面的原始需求。如雀替,似乎是為了解決立面構圖問題而發展的,但是本身也是出於一種構造上的需要演化而來的。又如室內裝修的“徹上露明造”。為了避免屋頂構架的木材朽壞,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它們處在一個乾燥通風的環境之中。因此,很多時候不在室內另作天花,而是讓構造完全暴露出來,對各個構件作適當的裝飾處理,就形成了“徹上露明造”。

在中國古典建築中,純粹裝飾的構件是很少的。構件一般是在充分反映用途和構造的情況下,加以有節制的裝飾完成的。適用則可,絕不無謂添加。

其二是以人體尺度為出發點,不求高大永恆。

中國古典建築體系一直堅持著有節制的人本主義建造原則。無論什麼類型的建築,都很少建像西方教堂那樣超尺度的東西。中國建築的龐大,是通過小尺度單位的“院”不斷有規律地衍生而產生的。不論建築群多么龐大,人在其中活動,所感受到的永遠是與人相親和的尺度。這種設計取向,正反映出中國傳統文化中實用理性思想居於統治地位的特點,迥異於西方在神學迷狂之下所追求的超尺度。

在審美方面,中國建築給人設定的路徑決定了人在其中是以一個個院落為中心對建築進行審視的。故而在建築設計中,匠師們僅就院中視野所及進行仔細推敲,而對目光不及的側面則徹底不管,任其質樸平淡,從而形成了立面構圖的“場景式”特徵。步移景異,則是以面為單位在變,而不是如西方的以體為單位進行。這種“二維”審美特點,是真切認識古建設計的一把鑰匙,可以糾正長期以來以西方審美觀點來判定中國建築的誤區。

恆久變易觀念

農業社會人們滿足於維持簡單再生產,缺乏擴大再生產的動力,因而社會運行緩慢,大體呈靜定狀態。這樣的環境便易於滋生永恆意識,認為世界是悠久的、靜定的。好常惡變,反映在精英文化中,則是一種求“久”的觀念,《易傳》中所謂“可久可大”,《老子》中所追求的“天長地久”,“深根固蒂,長生久視”。董仲舒所謂“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等。反映在民間則是對器具追求“經久耐用”,對統治方式希望穩定守常,對家族祈求延綿永久。

反觀建築,恆久觀則導致“守常”意識的產生,如以不變應萬變、世界在改變而我心以不變待之等心理。在中國傳統的設計思想上,對一切的房屋、車、服、禮器等的製作都是採用一種靈活性很大的通用式設計,預計到使用情況有了變化時也可以同樣套用。傳統的中國式房屋設計原則就採用“通用式”設計思想,“房屋就是房屋”,不管什麼用途都希望合乎使用。經久耐用和廣泛適應性便成為其追求的目標。

與恆久觀相輔相成,變易觀念在中國也源遠流長,並形成“寓變易於保守之中”的特點。歷代革新,無不是托古改制,一直走“復古以變今”的思路。這正是農耕經濟養育的中華文化在古與今、常與變的問題上的獨特表現。

建築則一方面推行靈活多變的“通用”設計原則,另一方面則漸漸形成成熟的“標準化”建造方式。中國傳統建築體系的框架結構和標準化則滿足了這種恆久與變異的社會心理的要求。空間與序列的豐富多彩最終落實到平實而定型的標準化框架之中,成為一種得心應手的方式。

再深一層次,以不變應萬變之心理,在對待事物上,則須有深刻的反觀內省的能力,於是在中國對“參悟”情有獨鍾。注重感受、注重點撥與覺悟的思想,可以說貫穿於古代建築的每一個層次。例如,中國建築不注重外表直觀的形象,而注重人在其中的序列安排。隨著道路穿過一道道大門,便會有一個個院落,使人一次次豁然開朗。建築序列猶如一軸長卷,且走且思, 道不盡則思不盡,一直達到高潮有豁然醒悟之感。這一點在園林設計中表現得更為充分。古典建築在重領悟、重層次、重氣氛等方面極下功夫, 反倒對單座建築淡然處之。古人對感受與領悟的追求,遠遠超過了對於建築物本身的注視。

建築以恆久的構件和不變的院落,通過無限“衍生”便能演繹出無窮的變化,從而形成了中國古建群體獨有的內涵。

中庸思想

“中庸”是中國人的基本精神之一。“中為適應之謂,庸為經久不渝之意”,“中庸”即適用而經久不渝。這一點實際是與“恆久意識”相通的,進而演繹為不偏不倚、允當適度之意。 在人格思想上並不注重強烈的自我表現,而是追求執兩端而用中的溫順謙和的君子之風。所謂“君子訥訥於言”。

施之於建築,則表現為不求外顯而求內涵的特點。可以認為,君子之建築亦是“訥之於言”的。中國建築往往把精華和高潮放到最裡面,放到最後面,而前面則只是樸質的牆。庭院深深深幾許,精彩之處全在這一層層的化解之中。農耕文化內向型的特徵決定了中國古建必然要選擇這種重感悟、重內涵的建築布局方式。

中華民族以農業社會形態經歷了氏族制度解體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民族血緣紐帶解體的不充分決定了後世大量地保留了由氏族社會遺留下來的特徵。主要由血緣家族組合而成的農業鄉村最終形成了中國千年不衰的宗法制度。

注重血脈相承的純正性以及長幼尊卑的秩序倫常,成為維繫宗法制度的必不可分的東西。“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族”成為一種沿襲久遠的傳統觀念。在中國,宗法制度兼備政治權力統治和血親道德制約的雙重功能。雖然歷經動亂,社會經濟形態、國家政權形式多有變遷,但構成中國社會基礎的始終是由血緣紐帶維繫著的宗法性組織——家族。

“家”在中國古代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家族”與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是一致的,國是大的家,家是小的國,具有“家國同構”的特徵。

在這樣一種社會特徵之下,一切思考便均是由“家”開始的。家,是社會思考的基本單位。這一點,在建築上有著深刻的反映。

以家為起點的特徵,導致中國古代建築以“住宅”為發展原型的特徵。

在中國古代建築中,有明顯的特點表明一切建築形制均是由住宅發展而來,一切均以住宅概念為原型。西方的教堂不宜作為住宅,中國的住宅卻可以改作佛寺,官衙是官員的住宅,佛寺是佛的住宅,皇宮是皇帝的住宅,至於商店也是“前店後居”、是商人的住宅。總之,似乎沒有一種類型的房屋是完全和居住無關的,而且,任何一類建築似乎都是由住宅發展而來的。

在古代,住宅和房屋之間的含義是沒有分別的。最早的時候稱為“宮室”,後來叫作“居處”。居處就是生活起居,以至於包括一切戶內工作的地方。在這個總概念之下,似乎無須再作什麼房屋種類的詳細劃分。

綜上所述,中國古典建築體系是一套深受農耕意識影響、與宗法社會相諧調的體系,它在設計意念上是以“家”為思維起點,以住宅為原型而不斷衍生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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