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習水縣委習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的決定

三、加強宣傳教育,為殯葬改革工作順利推進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縣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統一殯葬工作部署,統籌殯葬改革措施,確保殯葬改革順利實施。 各鄉鎮(區)黨(工)委、人民政府(管委)要建立相應的殯葬改革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區)範圍內的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

為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樹立文明、節儉、科學的殯葬新風,促進我縣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遵義市殯葬管理辦法》和遵義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作如下決定:
一、統一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加快推進殯葬改革的緊迫感
殯葬改革是一場現代文明與愚昧、落後的鬥爭,是對喪葬陋俗的革命。搞好殯葬改革,是推動社會進步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的迫切需要,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對保護耕地資源和生態環境,造福子孫後代,樹立文明習水新形象具有十分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近年來,我縣各級各部門認真組織實施《習水縣縣城城區殯葬管理暫行辦法》,規範喪事集中到殯儀館辦理,殯葬管理和殯葬服務水平有所提高,為深化殯葬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與先進地區相比,我縣殯葬改革還有很大差距,主要是改革力度不夠,管理水平不高。表現在:一是部分單位和部門對殯葬改革的重大意義以及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思想不統一,因而對殯葬改革的重視和支持力度不夠,措施不力;二是封建迷信殘餘思想和喪葬陋俗在部分幹部民眾中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亂埋亂葬、迷信活動、在街道院落搭棚辦喪事的現象沒有得到有效制止;三是殯葬管理機構和人員還不適應殯葬改革的需要,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有待提高。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和制約了我縣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推進。為此,縣委、縣政府要求,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和加強殯葬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宣傳引導廣大幹部民眾自覺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思想的影響,把國家殯葬管理法規和殯葬改革的政策措施,變為廣大人民民眾自覺行為,採取切實有力措施,全面推進我縣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我縣殯葬改革和管理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貴州省殯葬管理條例》、《遵義市殯葬管理辦法》,深化殯葬改革,加強殯葬管理,分步推行遺體火化,實行集中安葬,堅決制止亂埋亂葬,治理喪事活動中的封建迷信活動,樹立科學、文明、節儉的喪葬風尚。
(一)2007年5月28日零時起,以下範圍內所有人員死亡後一律實行火化。
1、習水縣境內居住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幹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
2、居住在縣城六個社區範圍內的公民(含常住人員和暫住人員)以及在本區域內的外地人員。
(二)2008年1月1日零時起,凡居住在東皇、土城、溫水、良村、桑木、習酒、隆興、回龍、馬臨、民化、同民、醒民十二個鄉鎮(區)行政區域內的公民,以及在前述區域內的外地人員死亡後,一律實行火化。
(三)2008年10月1日零時起,居住在習水縣境內的公民以及在習水縣境內的外地人員死亡後,一律實行火化。
三、加強宣傳教育,為殯葬改革工作順利推進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
要認真組織,廣泛開展多渠道、多形式、聲勢浩大的宣傳活動,讓殯葬改革政策法規進入千家萬戶,使殯葬改革工作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逐步改變傳統習俗,讓厚養薄葬、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新風尚逐步形成,為推進殯葬改革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營造有利於推進殯葬改革的社會環境。各鄉鎮 (區)黨(工)委、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機關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殯葬管理法規,加大普及公墓集中安葬和推行遺體火化的宣傳教育,加快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進程。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幹部職工,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發揮模範作用,帶頭移風易俗,自覺遵守殯葬管理法規。
四、加大執法力度,強化殯葬管理
嚴格執行《習水縣殯葬管理辦法》,強化管理,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分步實行公墓集中安葬和遺體火化。要建立高素質、強有力的殯葬執法隊伍,保證殯葬改革強制措施的落實。民政部門要嚴肅查處違反殯葬管理規定的行為;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阻撓殯葬改革、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國土、建設、城管、環保等部門要對非法占用土地亂埋亂葬和辦理喪事影響市容市貌、污染環境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厲處罰;工商部門要配合民政部門加大對喪葬用品市場的管理,對非法生產、銷售、出租喪葬用品的行為從嚴查處;公安、民政、城管、建設、工商、環保、國土、林業等相關部門要通力配合,對不按規定實行遺體火化或不按規定到公墓或農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的,要堅決起屍火化,並集中安葬。對建造“活人墓”和私自買賣墳地的,由國土、環保、工商、民政等部門按有關規定堅決予以取締。紀檢監察機關對違反殯葬改革的黨員和幹部職工要給予黨政紀處分。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殯葬改革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縣殯葬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全縣殯葬改革工作的領導,統一殯葬工作部署,統籌殯葬改革措施,確保殯葬改革順利實施。
各鄉鎮(區)黨(工)委、人民政府(管委)要建立相應的殯葬改革工作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區)範圍內的殯葬改革和殯葬管理工作。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確保全縣殯葬改革工作整體推進。
縣直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積極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強化執法管理,依法推進殯葬改革。
殯葬改革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較大。各級黨政組織要切實加強領導,把殯葬改革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依法履行職責,加強宣傳思想政治工作,把殯葬改革的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大力倡導文明新風,努力構建和諧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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