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文化局

2、管理縣級文學、藝術事業;指導全縣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3、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 5、管理縣級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指導全縣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主要職責

縣文化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文化藝術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關於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和制訂全縣文化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文化工作和文化體制改革。
2、管理縣級文學、藝術事業;指導全縣文學、藝術創作和生產;協調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3、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負責制訂全縣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產業發展。
4、管理縣內文化市場;負責歌舞娛樂、網咖、電影、音像經營和營業性演出的審批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經營業主和技術人員的培訓、指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取締非法文化活動。
5、管理縣級社會文化、圖書館事業;指導全縣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6、管理縣級文物、博物館事業,保護、管理和利用縣內文物和文物景點;組織監督實施上級有關文物、博物工作的政策、法規。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7、管理對外文化交流。
8、管理本系統藝術教育工作和文學、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專門人才的培養。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文化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文化局機關內設兩個職能機構:
1、人事秘書股。
負責綜合協調與內外聯繫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人事、信訪、信息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後勤管理工作。
2、文化市場稽查大隊(對外保留文化市場管理股和上猶縣社會文化活動管理委員會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牌子)。
管理全縣文化市場,協同開展“掃黃打非”工作,調查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情況;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精神產品和文化娛樂活動;指導並稽查全縣網咖、演出、音像、電影、美術、書刊、印刷等市場,推動全縣文化娛樂經營場所和文物市場的健康發展,取締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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